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本文认为,在公法和私法的划分问题上,选择以利益标准为主,辅之以法律调整方法标准,既可以做到对法律进行公法、私法、公私融合法划分的周全分类,也能对公法与私法融合趋势作出合理的解释,并运用该理论论证作为与公法、私法并存的公私融合法的存在及我国其他部门法的公私融合法属性。  相似文献   

2.
1999年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章尚锦  余民才 《法学家》2000,(1):103-107
一、国际法学部分 (一)概述 1999年是国际法学的研究形势较好的一年。一方面,今年恰逢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召开一百周年和日内瓦国际人道法四公约签订五十周年,同时也是联合国国际法十年的最后一年。国际法得到广泛普及,遵守、维护国际法成为共识。另一方面,新殖民主义、霸权主义抬头,发生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无视联合国的权威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进行长达78天的空中打击和轰炸中国驻南大使馆、造成我使馆人员伤亡及财...  相似文献   

3.
4.
违反强制性法规行为之效力体现了私法自治与公法强制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对公益、交易安全、当事人间的信义与公平等价值衡量、取舍之不同,在日本强制性法规违反行为效力论之展开过程中,渐次出现了“法规渊源区别说”、“综合判断说”、“履行阶段说”、“经济公序说”、“基本权保护义务说”,并表现为从“公法优先到公法、私法功能分离再到公法、私法功能协调”的一波三折的变化过程。  相似文献   

5.
公私法关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私法的划分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我国的法律制度也遵循公私法划分法理。公私法既有相同性,又有不同性。相同性主要是具有共同的市民社会基础,某些权利义务具有公私法的双重属性,某些法律原因和客体也是相同的。不同性主要是表现为主体地位是否平等,是否允许自治以及是否等价有偿。也存在公私法规范综合的第三法域,在公私法的相同性领域,公法无规定的,可准用私法规定。  相似文献   

6.
Craig Rotherham reviews:
Hanoch Dagan, Unjust Enrichment: A Study of Private Law and Public Values  相似文献   

7.
公共采购中的公私关系包括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关系,采购人与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机构、聘用专家等的关系,供应商与其员工的关系,纳税人(或公众)与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跨国公私主体之间的关系等.公共采购公私关系的多维度存在、公共采购合同混合论的共识、公共采购法公法与私法调整机制的综合运用,说明公共采购法是公私耦合之法.其公私关系具有范围、功能与规制的多维度、采购流程上的公权与私权强弱渐变、规制与激励上的复式等特征.正确处理公共采购中的公私关系对完善我国公共采购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在比较各国有关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学说及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这一制度从其产生之基础、功能与缺陷、"公共秩序"的含义、公序保留所排除的对象、公序保留之后的法律适用及其与其他相关制度,如识别、直接适用法和单边冲突规范的关系等多个角度进行解析,进而对我国国际私法中公序保留制度的设计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中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工作正在全面展开,知识产权是否能够适用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仍存有争议.探析民间文艺著作权保护的缘由是厘清选择何种保护模式必要的举措.社会正义是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取向.采用分类保护方式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优先选择.  相似文献   

10.
公私法相互渗透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深刻。主要表现为私法渗入公法的范围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具体,而且日益有序。二者关系的相对性是私法能够渗入公法的逻辑前提,但并不等于私法和公法可以完全融为一体。当今社会机制之下也许二者不一定泾渭分明,但至少还是有界限的,应当各自有着自身的质的规定性,一定程度上它们的区分是客观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私法渗入公法是必然而有益的,但私法渗入公法也应当是有边界的。为此,目前情形下,必须强调公法不能被私法取代、公法体系不能被改变、公法自身主流不能被改变、公法不能被私法规模化渗入。即私法对公法的渗入是非整体性的、非体系化的,可以表现为个别理念、个别原则、个别环节等的渗入。  相似文献   

11.
公私法之分与合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俊 《法学家》2007,4(2):36-40
公私法之分,对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建构法律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公私法在中国的生成及两者之分,直接溯源于苏联.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界否认公私法之分.近代以来,公私法之合的强劲走势,导致了传统公私法之分的危机,形成了社会法等新领域.在当代中国,需要重视私法基础和强调公法优位.  相似文献   

12.
潘萍  徐强胜 《河北法学》2003,21(4):157-160
公法和私法的关系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制实践课题,虽然现代社会由于公域 与私域的融合而使公法和私法也在不断融合,但这并不能动摇公法与私法各自独立存在的基础, 相反它使公法和私法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更加明确各自的责任,尤其是在私法精致地规范和保 护私域的前提下使公法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对私域和社会负起更好的责任来。  相似文献   

13.
我国为应对经济危机所采行的大量财税政策成效甚为显著,但在财税的立法体制、权力行使、透明度、程序保障、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方面却存在突出问题,已直接影响财税法的有效发展,必须系统解决;危机应对与财税法的有效发展之间具有内在关联,尤其要求加强财税法领域的风险防控、信息披露、情事变更、财税调控等理论的研究,以更好地推进财税法治,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4.
熊勇先 《法学杂志》2012,33(6):105-110
随着给付行政的兴起,公法实践中出现了因欠缺法律原因而发生的财产变动。在适用民法不当得利制度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基于依法行政以及财产权保护的需要,应确立公法不当得利制度。在公法不当得利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均可享有公法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此种请求权则可以通过做出行政行为以及提起行政给付诉讼的形式加以救济。  相似文献   

15.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 ,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回顾了公私法划分的历史 ,评析了学者们关于公私法划分的根据 ,对公私法的含义进行了新的阐释 ,认为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的内在结构问题 ,划分公私法的直接根据是法律调整的不同方法 ,而法律调整的方法 ,基本上或主要地决定于法律调整的对象。明确这一问题 ,有利于澄清长期困扰法理学界的一些重要问题 ,以便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和实际生活的需要 ,选择最佳的法律调整方法 ,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公私法的汇合与行政法演进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杨寅 《中国法学》2004,(2):37-45
公私法的区分在西方各国行政法上有着不同的法律意义,当代社会生活的实际使得公私关系出现了胶着与合作的一面,这引发了公私法的交叉与汇合,并在行政法领域有诸多深刻表现,中国的实践也不例外。但从历史背景和法律现实上看,我们的理论并不充分,公私法的协调也差强人意。鉴此,应在尊重私权的前提下,在更新观念的基础上,积极探寻公私合作,梳理公私法关系。这般背景给中国行政法及相关理念引来了新的任务与思考。  相似文献   

17.
公私法交织中的不动产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现了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介入和渗透,不动产登记行为是具有私法效果的行政行为,既具备行政行为的各项要素和效力内容,又有明确的"界定产权,便利交易"的私权效用。为切实体现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私权保障功能,对有关公权力的行使应予以限制。登记机构因错误登记产生的赔偿责任虽是行政责任,但又常常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相交织,导致赔偿请求人资格、因果关系、责任的划分、求偿程序等问题错综复杂。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真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均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应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分析错误登记行为与当事人损害间的因果关系;在混合侵权场合,司法求偿时不能适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分别进行两种诉讼方式,并由登记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19.
Linda Hogle 《Law & policy》2002,24(2):115-132
Organ transplantation has become almost routine practice in many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Policy, ethical, and legal debates tend to center on fairness of allocation rules or alternatives to promote greater numbers of donations. There are also certain beliefs about the use of bodily materials that are often presumed to be homogenous across Euro–American societies. In Germany, however, the idea of using the bodies of some for the good of others, and the right to proclaim some bodies dead for large–scale medical and political purposes is highly charged. This is due to the historical context of medical experimentation, selection, and euthanasia under National Socialism, and the former East German socialist policies which intervened in the private lives and bodies of citizens.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an ethnography of organ procurement practices during the period when German policymakers struggled with writing a transplant law. Active public resistance revealed deep concern about state intervention in private matters and amplified the growing unrest over definitions of moral community in a changing, post–reunification society. The article shows how public disputes about health policy become a way through which societies deal with other social conflicts.  相似文献   

20.
为私法正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私法的划分是罗马法的遗产,虽经蛮族入侵的打击,依然可以在中世纪复活,虽受自由主义的长期抵制仍能嵌入大陆法系,并在当代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对这种划分的每一次继受都伴随着权力的集中和扩张。十月革命使公法扩张、私法退却到达了它的逻辑终点,公法最终完成了对私法的征服和吞并。只有完成从自觉的法律向自发的法律、从创造的法律向发现的法律。从制定法向判例法的三大转变,才能明确私法的根本重要性,从而摆正法制建设中的公、私法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