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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史籍最早的贪官──羊舌鲋彭长顺,张永堂,申君一羊舌鳅(前580-前531年),一名叔鲋,字叔鱼。出身于晋国,是晋文公的名将羊舌斗克的后代。羊舌鲋是一个贪求财货的人,谋得代理司寇的职位后,即利用手中的刑狱大权贪赃索贿、询私在法。羊舌鲋担任代理司寇后,处...  相似文献   

2.
一、我国历代刑律对贿赂犯罪规定的演变贿赂犯罪作为一种古老的传统犯罪,具有相当久远的历史。在我国历史上,对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可以追溯到距今约4000年左右的夏朝。我国古籍《左传·昭公十四年》叔向断狱中说,晋国邢侯与雍子争鄐田,本来雍子无理,雍子把自己的女儿送给办案的法官叔鱼以行赇,叔鱼受赇,就把邢侯断罪,邢侯愤怒,便把雍子与叔鱼杀了。晋国太仆叔向断曰:“雍子  相似文献   

3.
中国民法法典化之索源与前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民法法典化之索源与前瞻余能斌,李国庆中国成文法的传统源远流长。据史料记载,在中国历史上,从公元前七世纪开始,就已相继出现有楚文王制订《仆区之法》(前689)年、晋国颁布《被庐之法》(前631年)和晋国士会编篡的《晋国之法》(前593条),而中国历...  相似文献   

4.
<正> 【原文】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宣子问其罪于叔向,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邢侯专杀,其罪一也。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左传·昭公十四年》) 【译文】晋国的邢侯与雍子争夺位于鄐邑的田地的产权,历时很久,没有调解成功。后来晋  相似文献   

5.
侯马古称“新田”,历史悠久,文化璀璨, 是晋文化的主要发祥地,也是华夏文化发祥 地之一。早在7000多年前人类就在这里繁衍 生息,自西周叔虞封唐至春秋战国600多年 间,以侯马地区为中心的晋国一直是势力强 大的诸侯国之一。公元前632年,晋文公在城 濮大战之后,称霸中原。公元前585年,晋景公 以“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浍以流 其恶,且民从教,十世之利”而迁都新田。此后 传位十三世,建都209年。故国先民勤劳勇敢、 奋发图强,使晋国政治进步、经济发达、军事 强大,保持了一个多世纪的霸主地位,占春秋 300多年历史的一半以上,疆土拓展至现今山 西全部及河北、山东、河南大部分地区。这一 时期新田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作为晋国 乃至中原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上演 了先秦史上最为壮烈的历史话剧,无数豪杰 志士演绎了一部部气势恢弘的壮丽史诗。孟 子云:“晋国,天下莫强焉!”这一时期形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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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商代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据史籍记载,商的末代王纣王是个典型的昏君。因其用刑残忍,在中国法制史上也算是名留简册的人物。以至于传统中有句成语叫助纣为虐。这当中的纣,即指此人。纣王也许成了历史上形容坏人的最早的代名词。据说纣王曾用酷刑虐杀大臣,九侯被醢案、鄂候被脯案和比干被剖心案,便成了法制史上有名的案例。“助纣为虐”的主角忒残忍《史记·殷本纪》对这些案例进行了详尽记载。其实帝纣的天分很好,聪慧敏捷,见多识广,其力气达到了能赤手空拳与猛兽搏斗的地步,他的聪明能够使试图劝谏他的人不再开口,他常常…  相似文献   

7.
本文背景随着反腐浪潮的推进,在一批以打击贪腐为业的检察官把贪官送上审判台的同时,一批律师也在为维护贪官的合法权益而奔忙。在法庭上作为对手的检察官和律师,在推进法治进步的事业中却是同道。事实上,正是通过刘志军案这样的个案,法律业内有识之士合力推动了法治进步。2014年年初,走出因担任前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辩护律师而招致网络攻击的"挨骂年"之后,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依旧忙着三件事——代理案件、为高校学生讲课、参与公益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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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32年,卫国的统治者卫侯和他的侄子打官司,侄子控告叔叔谋杀叔武,卫侯派他的属下士荣先生做自己的辩护律师。承办此案的“法官”是晋国国君晋文公。审理的结果,卫侯输了官司,被晋文公砍了脑袋,同时被砍脑袋的,还有士荣先生。晋文公杀士荣先生的理由很简单:为坏蛋辩护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起杀了算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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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方六 《政府法制》2013,(29):12-13
官场腐败是当今的一个世界性问题,也是南来已久的历史问题。所谓贪官,亦即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攫取私利。史学界曾认为,在贵族制被官僚制逐步取代而有了“官场”概念后,贪官便开始粉墨登场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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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贪官们包二奶、养情妇似乎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潮流,即大凡"贪绩"卓著的贪官,十之八九都要在其桃色履历表上挥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而贪官们在情妇之单项指标上屡创佳绩,就如同令人瞩目的吉尼斯纪录屡屡被刷新,甚至往往给人一种"情场代有贪官出"的印象来.  相似文献   

11.
乾隆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对贪官污吏打击最严厉的一位皇帝了。他在位60年中,屡兴大狱,诛杀、流放贪官不计其数。即使是这么一位嫉贪如仇的皇帝,在处理一位贪官——平阳知县黄梅的问题上反反复复,差一点铸成大错,足以令人引以为戒。拔出萝卜带出泥乾隆四十七年,王禀望、陈辉祖贪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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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贪官都是相似的——基本上都有吃、喝、嫖、赌、贪之类的“爱好”,关键是伪装很深,隐藏在干部队伍内部;“不幸”的贪官却个个不同——案发的形式各异,且极具偶然性、戏剧性。这不,“用MBA知识管理着情妇团队”的宣城原市委副书记杨枫就是一例。盘点一下贪官案发的形式几乎是每一个都充满“传奇”:有被小偷偷出来的,有出车祸被车撞出来的,更多的则是某些不小心犯事的贪官被抓后而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被“拔出萝卜带出泥”“带”出来的,像杨枫这样栽在风月场上虽然不是绝无仅有,但是,情妇多到需要用MBA理论及人力资源知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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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寺名刹的香火越烧越旺。在人们眼里,烧香拜佛、占卜问卦并非见不得人的事。然而在这旺盛的香火中,却隐藏着不少腐败现象。贪官迷信是近年来始终存在的一种现象,迷信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有的信“风水”,有的信数字、日子的吉凶,有的热衷于烧香拜佛、占卜算命……毕竟封建迷信在中国有数千年的历史,其影响根深蒂固。问题是贪官们原本是信仰马列主义的,是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应当是破除迷信的先锋。贪官们缘何走上迷信的道路,甚至被迷信牵着鼻子走呢?有关法学、心理学专家剖析说:贪官的迷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真信神,另种一为假信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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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腐败的不断深入,被查处的贪官越来越多.贪官从什么地方被带走接受调查,大致有这样几种情形: 一是从机场被接走.除为了阻止贪官潜逃外,往往以贪官考察归来居多.这样的情况,外出考察可能就是组织有意安排,目的是为前期初查排除干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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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欣 《法律与生活》2009,(14):27-28
人尽皆知的大贪官,被司法机关认定时都被一再“缩水”,缩成了小贪官。是谁玩的猫腻?是谁纵容了贪官?从已经尘埃落地的数起贪污案,也许可以看出端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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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俗人的眼中,周瑜是一个鸡肠小肚、心胸狭窄的典型。因为他是被诸葛亮“三气周瑜”气死的。近读《三国志·周瑜传》等史籍,发现周瑜的心胸非但不小,而且颇具“雅量”,《三中演义》中的周瑜和历史上的周瑜是两码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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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变色龙     
严羽 《政府法制》2006,(7):30-32
据有关资料分析,人是有双重性格的,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贪官亦如此,他们一面是人,一面是鬼。在他们饕餮开口,鲸吞国家、集体财产的同时,也会拿出一点钱用于公益事业。这些人被称之为“双面贪官”。“双面贪官”也确实能蒙蔽一些善良的干部群众,然而,假的就是假的,伪装一旦剥去,贪官的真实面目就会暴露无遗。“双面贪官”:既做婊子,又立牌坊,官场上的变色龙老百姓有一句骂“伪君子”的话,叫“既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用这句话来骂“双面贪官”真是痛快淋漓、入木三分,而这也恰恰是“双面贪官”的做官哲学。他们一方面把自己乔装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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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作证:贪官蛀虫们已被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泰山作证:山东省反贪战士们大智大勇的群体塑像如巍巍泰山一样矗立在人们的心中。 泰山作证:中国共产党有能力在新旧世纪之交的历史时期担当起清除腐败、振兴中华的时代重任。 泰山作证:泰安大案的侦破,在中国反贪斗争史上谱写出光辉而凝重的一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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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移民、签证欺诈类罪名驱逐遣返,早在十余年前便已成为中美合作反腐的一种尝试。在此背景下,美国联邦法院首次起诉中国外逃贪官。对中国外逃贪官的判决结果,将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2015年3月中旬,美国加州联邦检察官披露,他们决定起诉逃往美国的一对中国贪官“夫妇”——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并可能将其遣返中国。该名检察官还称,这对贪官夫妇将被美国联邦执法人员以移民欺诈和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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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并在山东济南被注射处死,几乎在同一时段,在臭名昭著的广西南丹矿难事故中被揪出的贪官——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也因犯受贿罪被注射处死。这些年来被处决的著名贪官,除了胡长清是被枪决的,其他如成克杰、李真、马向东等人,大都是被注射执行死刑。 在人们的眼里,作为一种处决的方式,是注射致死还是一枪崩了,无论是对于被处决者来说还是对于旁人来说,其效果和感受是有很大差别的,前者对罪犯仁慈而不能让人们感受到血腥的报复快感,后者则恰恰相反。正因如此,贪官们特别是高级别的贪官临死时能享受注射处死这一特别“待遇”,被人认为是官员特权的作怪。少数激进者认为,对贪官,不仅不能让他舒舒服服地死,而且要让他在枪口下死得惨痛一些,这样有利于震慑贪污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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