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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由广东省牵头的首届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协调会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东莞市举行。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安徽、河南等10个省、自治区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签署了全国首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该协议就建立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法律援助信息交流制度、交流学习培训制度和异地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协作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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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苏、河南两省法律援助中心签署备忘录,就农民跨省务工中涉及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案件办理问题达成一致。这是江苏省与劳务输出大省的第一个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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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动律师积极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2006年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推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将开展农民工维权活动作为建设行业文化、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创新并发展律师公益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国律协将与地方律协合作,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下,力争用两年时间,在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建立一家农民工维权律师服务机构,进而探索建立由公益律师为中坚力量、覆盖广泛的农民工维权志愿者网络。”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具体负责律师参与农民工法律事务项目。2007年,全国先后有20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为了项目申请的公开透明,提高项目执行的活力.2008年,全国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决定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门机构的设立采用公开申请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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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关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相关工作部署,去年4月以来,湖南省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组织律师志愿团(全省志愿团律师510名)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志愿团律师积极为广大农民工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施行法律救济,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11月底.14个市州的律师志愿团接受农民工咨询共计21365人次.其中农民工来访13190人次,来电7245人次,来信750人次:接受咨询的案件共计18563起,其中关于拖欠工资的案件9176起,有关工伤赔偿的案件4890起,其他案件4497起;办理案件共3127起,涉案金额达78986435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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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基层法律援助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和功能,不仅在于减免了当事人的费用,从而使其获得法律帮助,还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法律调整和规范的“死角”。从而切实保障着法律所规定的社会关系的实现。一、当前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机构发展不平衡。至2004年6月底,全国各地已建立政府法援助机构2892个,其中县区级地方机构建成2486个,占应建数的87%。江苏、广东、上海、山东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部建立。而在部分省份的县市中,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并没有得到编制部门的许可,是司法局自行成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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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5月26日,中国法律援助基益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已迈出了买质性的第一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为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成立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开辟了可靠的资金渠道。据了解,目前,全国法律援助的机构建设势头很好。北京、广东、安徽、湖南、山乐、天津、四川七省(市)已正式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省一级法律援助中心。辽宁等10家省(市)的法律援助中心近期可望成立。大部分省级法律援助机构的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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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今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计划,争取2/3的省级财政建立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转移支付制度,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和死刑二审案件专项经费及编制,这也是今年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三大重点工作任务。目前,这几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初见成效。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全国有20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另外,北京、上海的各级地方财政将法律援助各项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全额保障,实际上全国有22个省级财政落实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问题,占全国32个省(区、市)的69%,提前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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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是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民工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更从五个方面探讨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的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