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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未成年人侵权行为中,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的过错影响其责任的承担。在监护人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以及公平责任等立法例中,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和《侵权责任法》第32条的立法被认为是监护人"过错推定责任"。实践中法官为保护受害人利益,对此类案件中监护人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辅之以公平责任。建议未来立法明确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中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2.
陈洁 《求索》2007,(5):93-95
本文主要以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侵权的赔偿责任承担问题,尤其是主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从责任能力的角度分析了未成年人为自己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可能和条件,并且在现代监护制度下考察了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的理由和标准。从而笔者指出了我国现有法律对于“未成年人侵权的责任承担制度”规定的混乱,并提出完善这项制度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3.
董晨瑜 《新东方》2023,(6):57-63
通过分析教唆、帮助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的裁判实务,确定解决其法律适用分歧的关键在于明确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与份额。综合文义、体系、目的等解释方法解读《民法典》第1169条与第1188条,明确监护人责任的性质为自己责任以及教唆、帮助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监护人不具有承担连带责任正当性两个方面的理论问题。以此为基础,完成该案型法律适用的解释构造:成年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与未成年人教唆、帮助成年人侵权的,成年人承担连带责任,监护人承担按份责任,即责任承担方式为单向连带;未成年人教唆、帮助未成年人侵权的,监护人各自承担按份责任。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32条承继了《民法通则》关于监护人责任的基本精神并有所发展。我国的监护人责任是监护人为自己的无过错所承担的责任,是自己责任。在被监护人有财产时,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属于法律允许监护人消极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正当事由,不涉及归责原则问题,也不以被监护人是否有财产作为评价其是否承担责任的标准。适用时应由法院根据被监护人的财产能力及其日后需要,决定被监护人支付的赔偿金数额。  相似文献   

5.
孔东菊 《理论月刊》2012,(2):134-136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如何承担责任,我国已有的地方立法规定不明确。根据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志愿服务对象之间的不同关系,职能组织型志愿者组织应承担雇主替代责任,社团组织型志愿者组织应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当志愿服务对象与志愿服务委托人不一致时,应由志愿服务委托人承担替代责任,志愿者组织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志愿者对造成损害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其追偿。  相似文献   

6.
龙梦 《公民导刊》2012,(8):38-39
13岁的小孩在玩耍嬉戏中将9岁小孩的眼睛射伤致残,谁负责?怎么赔?有人认为,谁肇事,谁承担责任。但被告在答辩中称,原、被告的监护人都有过错,这种混合过错责任当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请看法院如何判决。  相似文献   

7.
自动驾驶汽车虽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人类驾驶,具备一定的"自主性"及"学习能力",但是其缺乏人之"理性",也没有被拟制为法律主体的正当性价值基础,立法不宜赋予其法律人格。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侵权中,必须以剥茧抽丝的方式,在区分引发事故不同缘由的前提下进行责任厘定。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及产品责任虽仍有一定的适用空间,但却难以企及使用人并不存在过错,产品缺陷及因果关系难以证成的情况。面对上述困境,应对产品责任举证规则等方面进行适度修葺,由生产厂商承担侵权责任。在适当情况下,由使用人承担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侵权的法律责任采取统一由监护人承担的方法,没有考察行为人的过失能力,也没有考察行为人的过失,这样的立法简单粗糙,极不完善。可以借鉴美国法的未成年人注意义务,丰富我国的立法内容,完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9.
借人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在出借车辆肇事案件中,无偿出借人应依过错责任承担责任,有偿出借人应依无过错责任在获利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不能任意扩大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  相似文献   

10.
《侵权责任法》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安全保障义务人补充责任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出入,应予以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是与第三人的直接侵权责任相对应的,并无顺位优势;应在其自身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承担责任后更无追偿权之说;就责任的大小而言,应综合考量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进行定量分析。  相似文献   

11.
职务侵权责任是指国家(以国家机关为代表)作为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侵权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对职务侵权责任没有统一立法,只是在《宪法》、《民法通则》、《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的政策文件、司法解释中有或多或少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警察执法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过错和行为四个方面。它是以警察执法行为违法为前提。警察执法行为依据不同标准可形成多种违法行为。警察执法责任的实质内容是违法责任的承担主体如何确定和承担形式如何落实,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中美产品责任立法都将零部件视为"产品",但中国司法实践及学者意见倾向于成品生产商与零部件生产商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美国法院及学者却主张零部件生产商独立承担责任。在具体判断上,美国零部件生产商除了对零部件有缺陷承担责任外,法院还要根据"实质性参与"标准判定其是否承担责任。美国零部件生产商有"多种用途"的特殊抗辩,即零部件有一种用途,他要承担警示缺陷责任;零部件有多种用途,法律并不要求他承担警示缺陷责任。中国消费者不倾向于直接起诉零部件生产商,成品生产商赔偿消费者后,根据合同从零部件生产商那里获得补偿。这种做法有合理性,但也存在问题,美国的经验可给中国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4.
《侵权责任法》第32条基本上继承了《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修改并不现实,只能通过法解释的途径予以完善。从《侵权责任法》的修改之处看,第32条的宗旨在于平衡受害人、被监护人和监护人三者的利益。从第1款和第2款的句式结构上看,二者是平行的关系,但第32条并不是基于财产能力的归责。第1款规定了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但第2款不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无过错责任。第2款中有财产的被监护人支付赔偿费用的前提是侵权责任的存在,必须证明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尤其是被监护人的主观过错的成立。因此,第2款规定的是有财产的被监护人的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5.
唐永莉 《求索》2010,(8):151-153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过失责任原则,它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对他人造成损害,都应依法承担与之相关的民事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对于《民法通则》,对无过错责任原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这种不同实际上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强化。但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适用中,却仍存有可商榷之处。本文在借鉴国外有关无过错原则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无过错责任原则立法之相关问题,并为我国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立法模式及其相应的法律配套制度建设提出了若干有益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确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是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前提条件。根据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在我国 ,承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有 :驾驶员、驾驶员所在单位、机动车所有人、挂靠单位、有过错的机动车辆出借人和出租人等。  相似文献   

17.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相对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 ,其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是各国的普遍做法。相对而言 ,我国公务员重大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立法还极不完善 ,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若干不准确的认识亟待纠正。为了实现国家、公务员和相对人三者之间利益的平衡 ,应当要求有重大过错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或致他人人身伤害,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个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困扰教育界和法学界的焦点问题之一,实践中,法院处理此类纠纷对学校责任的认定也不同.笔者认为,学校对此类伤害,既不应承担监护责任,也不应承担保护责任,而应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19.
补充责任的理论探讨,源于对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中第三人的介入行为与经营者责任的研究。补充责任的产生弥补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适用上的缺陷,补充责任应是一种有别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独立责任承担形态。《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监护人补充责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补充责任,劳务派遣中的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符合补充责任特征。涉及补充责任案件诉讼的,应将直接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列为共同被告,并明确赋予补充责任人先诉抗辩权。  相似文献   

20.
舍旺 《前沿》2007,(5):105-107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根据起因、事态的发展过程按责承担赔偿责任,按比例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为混合过错责任,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一些特殊侵权案件中,由于被告对案件事实或者相关的专业技术有举证的优势,而承担对案件事实证明的义务。其法律效力在于如果被告不履行该义务,就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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