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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原副市长赵更效,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4年5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现在长沙某监狱服刑改造。日前,经过几年劳动改造后,现年55岁的赵更效面对来访的记者,进行了“现身说法”,不但对自己犯下的罪行进行了深刻忏悔,回顾了自己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经过,而且对自己走向犯罪的原因和教训进行了深刻反思。依靠组织的精心培养和自己的不懈努力,我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后,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堕入犯罪的泥潭不能自拔1951年,我出生在湘中一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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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人:吴建华
原任职务: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09年12月23日,是建华被江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案情简介:2002年至2008年,是建华利月职务便利,在服务企业、招商引赍分管经济等工作中,非法牧受32人贿赂共计258.3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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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煤炭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曾宪明本是一个年轻有为的正处级干部,却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被“乌金”迷眼,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日前,他在湖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现身说法”,对自己的罪行做了沉痛忏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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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站在这里,心里充满了懊悔、充满了羞愧,充满了对我自己的恨.我恨我自己不守底线,我恨我自己鬼迷心窍……"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在庭审时作出深深地忏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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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国元到案后,在三位办案检察官的耐心帮助下,对自己所涉嫌的违法犯罪进行了深刻反省.在被羁押的日子里,殷国元痛定思痛:"我所有的违法犯罪都是围绕我的职务,别人利用我的职务为他们获得利益,我自己利用职务为自己谋利益."编发殷国元如下忏悔录,希望对身处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公职人员,在紧固廉洁自律防线时,能从中感受警示借鉴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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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4日下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对湖北省十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判.检察机关起诉指控,2001年至2009年,王华滔在担任中共十堰市委常委、十堰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接受17个单位和个人共37次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45.745万元.庭审中,王华滔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自愿认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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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这些年我的所作所为,是我私心太重。我的错误在于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权,为老乡和亲戚朋友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的金钱和贵重财物。”在检察机关侦查阶段写下这段忏悔的操良玉,2014年8月19日站在安徽省淮南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接受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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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旭东——利令智昏栽跟头现年49岁的龚旭东,可谓少年得志,35岁就担任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10月升任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1989年12月至1997年10月,他在省服装进出口集团公司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9万元、港币56.5万元、美金1万元。2001年8月,他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我作为一个反面典型,以一个罪犯的身份站在你们面前,我自责,我痛苦,我忏悔,我惭愧。过去,我也曾和你们一样,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个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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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云最后的忏悔:我自己也是被人拐卖到广东的。如今好了伤疤忘了痛,为了一点钱,把人家的小孩给拐卖了。我也是个母亲,知道失去孩子的妈妈会有多伤心……枪毙我,也不能洗刷我的罪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