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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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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的价值导向谭培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随着市场主体地位的提高,个人的价值导向问题愈益突出了。所谓个人的价值导向,即根据一定历史阶段个人生存和发展需要或要求等方面的特点,为激励和调动个人在生产等活动中的积极性而确定的某种目标指向。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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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和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他们是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进一步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省人民政府授予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等88个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唐琪等112名同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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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的消费和生产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过去,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对于消费和生产的关系,研究得很不够。 有两种消费,一种是生产的消费,这种消费是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另一种消费是人们的生活消费,这种消费是人们在物质文化生活中对消费资料的消费。这里讲的消费属于后一种消费。 消费是社会生产总过程的一个环节,是人们的生产总过程中的一个方面。人们要消费,就必须取得消费资料,因此就得把消费资料生产出来。当着消费资料被消费以后,又要支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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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价值理论 ,是一个逻辑严密、科学的理论体系。我们今天没有必要在一些概念和细节上展开过多的争论 ,关键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创立这个新理论体系一是要坚持生产劳动的社会规定性 ,凡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劳动都是有用的劳动 ,都是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二是要看到生产劳动的自然形式的变化必然导致劳动的内涵、范围发生变化 ,科学技术和教育不仅创造价值 ,而且已成为价值决定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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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了?对于这个问题,在目前多种版本的科学社会主义教科书中大致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有六十八岁(从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始);一种意见认为有五十一岁(从1934年苏联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始);第三种意见认为有四十九岁(从1936年11月苏联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主义研究所编写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一书中,竟同时使用了两种说法。如:在该书第87页、第103页中说;“十月革命以后,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思想体系,而且变成了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同已经有三、四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社会主义的历史从十月革命算起只有六十多年。”而在第98页又说:“在苏联,一九三六年已经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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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基因组计划是生命科学史上一次重要的科学研究行为 ,它将使人类从分子水平认识生命的本质 ,导致 2 1世纪的医学革命 ,并带动基因产业的发展。但它在给我们带来福音的同时 ,也存在着隐忧 ,使人类面临着新的困境。为此 ,我们应正确对待 ,规范行为 ,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类的生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基因组计划及其应用的价值标准。  相似文献   

8.
黄睿 《岭南学刊》2011,(1):113-116,126
纵观马克思各个时期的社会主义理论,他毕生所追求的目标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顺应其社会化发展的要求,由社会公开直接地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从事实上承认生产力的社会属性,从而消除人们相互间的分立化状况,消除整个社会的异化现象,使个人真正联合起来,实现人对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状况及社会关系的驾驭和控制,实现对物的关系、对偶然性的自觉驾驭和支配,并在人与物的关系上,真正实现人的主体性地位.即实现人的个性自由。这个结论,既不是主观臆想的结果,也不是纯粹理论的逻辑推演,而是根植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体与客体之间以及社会主体之间内在矛盾的深刻分析所得出的科学结论。由此观之.在马克思社会主义理论中,个性自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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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如何调节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笔者认为,作为调节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的集体主义道德准则,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导向,只是在坚持贯彻集体主义价值导向的理论与实践上,务必坚持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结合,个体的“自我牺牲”与社会的“利益补偿”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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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继萍  ;赵宝龄 《传承》2014,(8):68-6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概括和深刻总结。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实现需要建立在正确价值观的基础上。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支撑与价值引领作用,积极实现个人价值,才能维持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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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中最先进、最合理的社会制度。但是,社会主义制度并不是完美无缺、停滞不前的,它还要按照自己的规律不断地向前运动,最终发展为更先进、更合理的共产主义制度。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前提条件除了阶级的消灭外,主要就是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和人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极大提高。现在需要探讨的是:如何促成共产主义两个前提条件的实现?或者说,由社会主义发展到共产生义的直接动力是什么?本文试图对此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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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宜昌市社联刘开美来稿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并没有结束社会基本矛盾,只是改变了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及其具体表现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表现在生产关系的内容(即公有制的性质)上,也就是不表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本身,而是表现在生产关系的形式(即公有制的形式)上,也就是表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具体管理体制上。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表现形式的显著特征。要研究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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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但在社会主义社会产生以前,对于广大民众尤其是劳动群众来说,真正的、普遍的公平正义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够有力地促进和保障真正的、普遍的公平正义。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要经历一个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的逐渐发展过程。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公平、不合理现象。我们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尽最大努力不断促进和保障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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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我国各兄弟民族相继于五十年代通过不同的方式完成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其中有一部分民族未经民主改革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各民族都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走向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民族。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各个民族的劳动人民之间的平等关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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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自己的客观规律。但社会又是由人组成的群体系统,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对自然界来说,人和物的区分是截然分明的;对社会来说,人和社会是纠缠在一起的,难解难分。在社会领域中,主体和客体,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区分以及相互关系,曾经成为哲学家和历史学家研究、讨论的一大热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也曾对此给予科学的揭示和说明。今天,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使得人们不得不再次考虑这个问题,以为当前的实践服务。下面试就这一问题谈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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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更是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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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价值评价的社会意义张宏伟价值评价包含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它是在人们的实践、认识活动的多次反复中存在的,是作为人的一种意识活动形式存在的。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造世界。同理,人们评价某一价值客体,不是为了评价而进行评价,而是要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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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思想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形成和发展有着直接的历史渊源。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运用对创新和践行社会主义思想也有着重大的现实价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建立和创新 ,紧紧地与现代科学技术的本质要求、科学成果和思想价值联系在一起 ,为它提供了最现实的科学基础和科学论证 ,从而使这一创新思想更具有科学真理价值和现实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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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是否重视文化教育建设,已成为一个民族现代意识觉醒的标志。在我国,充分认识教育建设的社会价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现实问题。 教育建设的社会价值主要在于它是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的奠基工程,是国家振兴、历史进步的关键因素和根本手段。 第一,教育建设是精神生产力的重要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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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一九九一年第四期陈曼蓉的文章认为,在用法律调整民族关系时,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的关系: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般』与『特殊』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对范畴。在用法律调整民族关系时,要遵循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的要求。社会主义法律一经制定和颁布,在法律规定的辖区内的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也是它的『一般性』。我国的宪法又规定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关『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现在,除了《民族区城自治法》外,还有许多单行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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