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目次一、海洋权益范畴的界定二、海洋法对海洋权益的协调与海洋秩序的建立三、各国海洋权益协调时需要注意的几个关系四、海洋权益平衡中的权利本位的价值观海洋权益问题,是国际海洋法研究领域中的基本课题之一。海洋权益的发展和变化对国际海洋法的形成、发展和充实的决定作用,以及国际海洋法对各国海洋权益关系的调整和衡平作用构成了这种互动关系的基本框架和二元图景。作为海洋法研究视野中的权益问题,以往的研究路向大多从两维角度展开:一种是强调海洋法与海洋权益是一种决定与被决定、表征和  相似文献   

2.
我国海洋权益面临严峻的挑战,沿海周边国家采取各种手段侵占我国海洋权益.本文指出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我国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国际海洋法,加强国内立法,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加快联合性调查研究,加大岛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相关部门装备水平,积极参与海洋事务活动,切实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3.
本文首先指出我国海洋权益正面临严重威胁,然后重点提出我国应该积极利用《公约》法律体系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具体的说,首先我国应当以《公约》为参照,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解决划界领土争议;其次,我国需要尝试利用国际仲裁积极有效维护海洋权益。最后,我国还应谋求参与制定国际海洋法规则,促进海洋法创新发展。  相似文献   

4.
方威 《法制与社会》2013,(33):111-112
人类不断利用海洋资源,国际上的海洋竞争越来越激烈,复杂多样的国际海洋争端纷至沓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作为各自维护自身海洋权益的“海洋宪法”而签订并于1994年正式生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解决海洋争端上具有绝时优势和重要意义,本文就联合国海洋法争端解决机制中国际仲裁的现状和具体作用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5.
海洋维权执法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而产生的一种行政执法职能,它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海洋维权执法以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为宗旨,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确定我国海洋权益的重要标准。然而,该公约却不能直接作为海洋维权执法的法律依据。对此,我国应该加紧完善国内立法,唯此才能通过海洋维权执法真正实现(但不限于)该公约所确认的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6.
我国与《海洋法公约》的争端和解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年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闭幕式上举行签字,当天签字的有117个国家和两个实体(库克群岛和联合国纳米比亚委员会)。依据《公约》第308条的规定,《公约》已于1994年11月16日开始生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该《公约》。《公约》是至今为止最为全面、系统、完整的国际海洋法大典;是国家间为争取和维护本国海洋权益而进行斗争与妥协的结果;是海洋权益的一次再分配。《公约》的生效标志着新的海洋法律秩序的确立,为人类和平解决海洋争端与全面管理海洋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国际社会广泛认为是“海洋宪章”,构成规制所有海洋活动的法律框架。在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中,通过演化解释等方式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条款适用于该条约缔约时未出现的新问题,甚至将条约条款进行明显不同于文义的新解释,已经成为近年来国际裁判实践的一种趋势。一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海洋宪章”地位具有其必然性,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已经成为国际共识。另一方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能解决所有海洋问题,该公约未予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因此,如何确定该公约解释和适用的“界限”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渔业资源保护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日前已经成为国际海洋法上一个重要课题,本文简要地介绍和分析了82年海洋法会议后的几项重要公海渔业规范,认为这些规则体现了渔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并重的原则。并据此说明了作者对该问题以后走向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9.
从良法善治“应然”的实体公平合理和程序正当性,看待分析国际法实践的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是研究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的一个重要方面。17世纪以来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实践,尤其是近百年来有关国际裁判案例,为这方面的良法善治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其中,可适用的自然法、习惯国际法和条约法等源于西方的国际法及其理念,既有一定的时代进步性,又有历史局限性。即便是充分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样的良法,往往也缺少相应的善治;相关国际裁判未充分尊重国家对于管辖权的意愿或保留。中国应对和平解决与邻国间尚存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须在全面客观看待有关良法善治的前提下,积极创设和参与制定有关良法,坚持双边谈判解决相关争端的善治立场。  相似文献   

1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许多规则和原则已经成为习惯国际法,为世界各国所遵守。但是,该公约在扩大沿海国的管辖权和缩小公海自由的调整过程中留下了余地和空间,也就是海洋法中的剩余权利问题。尤其是在专属经济区这一新的区域内,沿海国的主权权利和专属管辖权与公海自由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划分不是十分确定。如,剩余捕鱼权,"自由权利"的行使与"适当顾及"的关系,"用于和平目的"和军事用途等解释问题,都已引起多方的关注。这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探讨,以期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海洋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已有大量的国家实践涉及海洋的军事使用。有必要阐述海洋军事争端的法律限制,并讨论有关海洋军事使用的主要国际法律规定,以及正在发展中的海洋军事利用的原则。和平使用海洋并不意味着禁止所有海洋上军舰和航空器的活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不能被笼统地理解为在海洋只有侵略性的行动是被禁止的。当然,主要海军大国并不认为这些条约会对例行的海军行动产生强制性约束力。海洋的军事使用相当程度上展现了国家在海洋上的实力,而熟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将是迈向海洋强国之路必由之路,我国的海洋权益保护必须通过有效、合理和公平的法律保障体系实现。  相似文献   

12.
何蓓 《法治研究》2013,(11):30-34
作为上世纪50年代出现的新型空中预警防卫概念,防空识别区对于捍卫沿海国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现阶段我国海上安全形势,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原理和规定的分析,探讨我国设立防空识别区的合法性与必要性。结合我国现有预警体制,对立法中的相关制度构建提出自己的拙见。  相似文献   

13.
<正>2016年7月12日,在中方缺席的情况下,应菲律宾阿基诺政府单方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以下简称"仲裁庭")就该案做出了实体问题的裁决。这是一场由某些域外国家导演的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其目的是损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针对上述所谓裁决,中国政府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声明和相关文件,表明了我国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的严正立场,并重申了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法学会也于2016年7月13日发表了《关于菲律宾共和国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的声明》,从法律层面有力地支持了我国政府的观点和立场。2016年7月21日,中国法学会联合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举办了"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组织国内60余位知名海洋法、国际法专家学者,对南海仲裁案严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所谓裁决做进一步法律评析。专家们在座谈中指出,无论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宗旨、原则和规定、国际社会公认的基本法理,还是基于基本的历史事实,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和仲裁庭强行推进有关程序均是违法、无效的。现将座谈会中较有代表性的专家观点以笔谈形式刊发,以期能够引领更多的相关研究。  相似文献   

14.
余民才 《法学家》2001,(3):51-54
一、美机侦察飞行和降落的非法性 (一)专属经济区上空不是为所欲为的“国际空域” 专属经济区是一些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经过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它已成为一个被普遍接受的新海洋法制度。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的一个海域;…….  相似文献   

15.
国际海底是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确立的一个新海洋法概念。总所周知,国际海底矿产资源丰富,其开发和利用对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鉴于此,研究国际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制度,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上,对我国均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经过艰苦卓绝的谈判诞生了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为全面、最为完整的海洋法典——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创设了以第76条和附件二为核心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法律制度,使沿海国得以在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下依据国际法建立范围最大、也是最后的国家管辖海域.地理位置相对不利的中国虽然存在一定的机遇.但来自周边各国的严峻挑战使得中国在东海、南海的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划界异常艰难.中国需要在国家层面从历史性权力和全球战略的视角提出中国未来海洋权益的目标和对策.  相似文献   

17.
国家的海洋权益是国家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二战以后,各国战略利益空间不再仅限于陆地,而是向海洋、太空、电磁等多维空间加速拓展.随着国家安全意识的增强,海洋权益作为新的国家生存发展权益,其重要性日渐凸显,海洋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8.
杨华 《新法规月刊》2021,(1):114-127
进入新时代以来,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被列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依法治海势在必行.我国应尽快制定出台海洋基本法,在立法原则上应体现维护国家海洋主权、激励海洋发展、保障海洋安全、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在立法框架上主要由确立海洋基本法在海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明确我国海洋主权范围、建立海洋开发利用许可与激励机制、设置海洋综合管理机构、保障海洋安全、维护海洋权益、和平解决海洋纠纷及法律责任和附则组成.发挥该法与其他海洋单行法的协调配套作用,在激励海洋高质量发展、加强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增强海洋法的域外效力、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等方面起到法治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对海洋的开发和利用程度的加大,海洋发展策略逐步得到推进和完善,如何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更好地完成国际使命,成为重要问题。当前我国的海上犯罪体系仍存在不合理之处,很难顺应当下发展需求。文章从海洋犯罪的界定以及内涵和外延入手,讨论我国现有海洋犯罪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以及如何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9,(2):177-195
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给国际社会特别是低洼沿海国家带来严重威胁,也对国际法带来重大挑战。低洼、偏远的(发展中)小岛屿国家可能将逐步被淹没,引发包括海洋边界、国家主体地位、新的无国籍状态、跨境气候难民人权保护等诸多复杂法律问题。海平面上升可能从根本上改变海岸线,给岛屿、基线和全球海洋边界带来不确定性,增加国家间海洋权益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尚未澄清导致领海基线后退的海平面上升是否会影响沿海国管辖海域的外部边界。海洋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等尚未能为国家应对该危机提供规则支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2条不支持将海平面上升作为国家可单方面终止边界条约的情势变更。永久固定或冻结基线将促进海域边界的稳定并有利于海洋划界。一个领土"物理"丧失或不适宜居住的国家应能继续保持其"国家"地位,但其生存与海域管辖权行使将面临难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