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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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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理制作为对外贸易实践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实现工贸结合、优势互补、生产资源高效运转不可缺少的手段,因而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纳。自80年代起,我国开始改变以收购制为主的进出口贸易状况,将“推行外贸代理制”作为外贸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在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外经贸部颁发的《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先在进口方面推行外贸代理制,其意图是“使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变为委托代理关系,把工贸双方的利益捆在一起,提高经营和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1988年,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明确为“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外贸代理制,联合对外。”1992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2条规定,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并有权参与同外商的谈判。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上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推行外贸代理制作为外贸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总书记提出“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完善代理制,扩大企业外贸经营权,形成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然而,尽管推行外贸代理的呼声越来越高,但在实践中外贸代理的发展极其缓慢,收效甚微。外经贸部1991年颁发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暂行规定》)就外贸代理中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作出了详尽的规定,但其规定的权利义务失衡,救济渠道不畅通: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章第13条虽然确立了这一制度,但其规定过于原则,对代理制的范畴、责任、义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1999年10月1日付诸实施的《合同法》针对现行外贸代理制在立法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突破以往的代理内涵,对外贸代理进行了突破性的规范。本文正是从国际贸易代理的立法模试着手,针对《合同法》的新规定进行利弊分析,从中外贸易代理制的差异中探析中国“入世”与完善外贸代理制的出路。  相似文献   

2.
中国外贸代理制度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立虎 《法学家》2001,(5):41-44
近十几年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实行代理制,我们一般称之为外贸代理制。它是指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理进出口业务,并收取约定代理费的法律行为。根据代理人凭借的名义,外贸代理主要可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形式的外贸代理,是指外贸经营者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被代理人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外商签订进出口合同,代理从事外贸业...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对外贸易代理业务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为了更好地掌握外贸代理的法律特征,解决外贸代理方面的纠纷,笔者试就外贸代理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由于现阶段我国对外贸主体的特别限制,大批国内企业及其它组织只能通过少量享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公司、企业,采取委托代理的形式从事进出口贸易,外贸代理就成为沟通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的重要桥梁。外贸代理也称商业代理,它是指享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或受托人),接受国内另一有外贸经营权或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组…  相似文献   

4.
论外贸代理人的赔偿责任□黄莹何抒在我国,无进出口权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必须委托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行,即外贸代理。在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委托人向外贸代理人索赔的纠纷,但处理纠纷的依据只有1991年外经贸部制定的《外贸代理制暂行规定》,而这一规定在是...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对外贸易实务中,许多情况下都使用外贸代理这一概念。国际贸易中通常所谈的代理是指一国商人委托另一国商人为代理人。而我国推行的外贸代理制中的代理是指我国的公司、企业委托我国的另一家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为代理人,代理进出口业务,代理人收取佣金,盈亏由本人(即委托人)负责的一种外贸经营形式。这种外贸代理制的产生是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为基础的。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从此,外贸代理制在我国开始推行,但时至今日外贸代理制的推广并不顺利,进展  相似文献   

6.
外贸代理纠纷的成因及对策杨路当前,对外贸易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由于现阶段我国外贸主体具有特殊性,只有少数国有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外贸进出口权,因此一大批没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和经济组织,需要通过外贸代理形式对外从事贸易,使外贸代理成...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外贸代理立法的现状我国现行的外贸代理关系主要由《民法通则》、《合同法》、《对外贸易法》(2004年7月1日实施)及原外经贸部于1991年8月 29日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调整。其中,《民法通则》规定了传统的直接代理制度,但由于此种代理存在许多不便之处。在我国外贸实践中运用得并不  相似文献   

8.
国内无进出口权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必须委托有对外经营权企业代理进行,是为外贸代理。实践中,存在着大量的委托人向外贸代理人索赔的纠纷。由于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只有91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外贸代理制暂行规定》,而这一规定在许多是非判别和责任范围上语焉不详,因而存...  相似文献   

9.
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随着进出口代理制的大力推广,我国仲裁机构和法院受理的经济案件中,外贸代理纠纷也相应增加。为了避免或减少纠纷和损失,有必要了解有关进出门代理制的法律问题。 一、委托代理协议  相似文献   

10.
新《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关于外贸代理方面可适用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和对外经贸部91年发布的《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我国,对外贸易实行国家统一管理,按照法律和政策,只有通过国家主管部门─—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机关的批准,取得外贸经营权的外贸公司才有权利签订进出口合同,没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是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进出口合同的,因此无对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需要进口或出口商品,须委托有该类商品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  相似文献   

11.
我国外贸间接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外贸进出口分为自营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两种形式。1991年我国对外贸易部发布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确立了我国的外贸代理制。根据这一制度,我国外贸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在批准的范围内,依法为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被代理人)代理进出口业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这种直接代理与我…  相似文献   

12.
代理是国际贸易的一种经营方式。自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而在我国推行外贸代理制以来,打破了国内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的隔层。实践证明,它是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13.
代理制度是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的一种经营方式。在我国,自从1984年9月国务院批准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报告》后,开始推行外贸代理制。实践证明,外贸代理制的实施在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其局限性也很大,主要表现在权责不清。有鉴于此,我国对外贸易部颁布了(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定了外贸代理制各方的权利、义务,使我国的外贸代理制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从实践中看,该《暂行规定)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外贸代理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笔者认为,推行外贸代理制是必要的,它的积极作用是不…  相似文献   

14.
陈治东 《法学》2005,(4):99-111
1999年 1 0月 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第 40 2条规定的代理制度 ,是在我国对外贸易许可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设立的一种特殊“代理”制度。由于国际贸易合同中普遍约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经在《合同法》施行后审理了数起涉及到中国外贸代理问题的贸易合同争议仲裁案 ,其中若干案件以适用《合同法》第 40 2条规定结案 ,① 笔者认为 ,其中有些案件的断案思路和结论值得深思和探讨。本文意在比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与《合同法》第 40 2条规定的差异 ;系统地分析外贸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在我国涉外仲裁程序中对委托人、代理人和第三人的约束力及法律后果 ;探讨与外贸代理有关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对外贸代理制的异化 ;研究涉及外贸代理争议的实体法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15.
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就是要重点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原则规定,结合我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具体明确地规定了企业应当享有的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利,一其中对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进出口权,作出了如下规定,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不受地区与行业的任何限制。这预示着,随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包括企业进出口权在内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利的进一步落实,外贸代理制必将得到越来越普遍,越来越…  相似文献   

16.
审理外贸代理纠纷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李群星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进出口代理制的大力推行,外贸代理纠纷作为一种新型案件已开始进入我国经济审判工作领域,并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因缺乏必要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普遍感到审...  相似文献   

17.
简析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外贸代理制的主要弊端是性质不明和代理人地位不确定,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和划分。作者认为宜借鉴大陆法的间接代理,引入普通法中不公开被代理人身份代理中的被代理人介入权,以完善我国外贸代理制,并应逐步取消对外贸经营权的限制  相似文献   

18.
刘信业 《河北法学》2000,(4):141-143
推行外贸代理制,是我国对外贸易经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多年来由于立法上的缺陷,致使此项工作困难重重。新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行外贸代理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本文对合同法颁布前后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法律保障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一、不当外贸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在我国,除专业外贸公司以及一部分由国家授予进出口权限的企业法人外,其他单位和自然人无权直接对外从事进出口贸易。这些单位和自然人的进出口业务需求,需通过境内的外贸代理商的代理行为予以满足。综观近年来的审判实践,外贸代理纠纷呈递增趋势,其中有相当的纠纷,系由代理商从事外贸代理活动不当所致。所谓不当外贸代理是指外贸代理商在履行受托代理义务时,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委托合同中的约定义务,并造成委托人受损的行为。概括地讲,我们可以将不当外贸代理的法律特征归纳如下:(…  相似文献   

20.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外贸代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的部分、对外贸易法对外贸代理制的原则性规定以及合同法中的相关内容,此外,对外经济贸易部颁布的一些部门规章也成为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以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内容,我国在实行外贸代理制时,可通过以下四种法律形式来实现其功能。直接代理。直接代理也即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制度。在我国,一般认为“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991年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对外贸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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