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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现在把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发布到全国,希望全国县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对这一草案加以讨论,提出修正意见,并且征求区乡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希望全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加以试用,一方面用来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和提高,另一方面在试用的过程中对这一草案提出修正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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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现在把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发布到全国,希望全国县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对这一草案加以讨论,提出修正意见,并且征求区乡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希望全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加以试用,一方面用来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和提高。另一方面在试用的过程中对这一草案提出修正意见。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是多年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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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5,(24)
「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已由国务院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十日以(55)国秘云字第二○四号通知发布。国务院要求全国县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要对这一草案加以讨论,广泛地征求国家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并要求结合当前正蓬蓬勃勃地发展着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指导各合作社加以试用。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市、县人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同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动员和组织力量,结合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工作,向区乡全体工作人员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讲解这一草案,具体指导各农业社加以试行。二、各个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应当把这个章程草案在全体社员中进行认真地详细地讨论,通过学习讨论,结合本社的具体实际情况和需要,对于草案中没有规定或者没有具体规定的事情,做出补充的规定。已有社章的,应进行修订工作。任何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在讨论这个示范章程草案并且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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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鲁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29)
主席、各位代表: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如下的说明,供各位代表讨论这个章程草案的参考.首先,我想简单地讲一讲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的情况。自从1955年7月召开的本届大会第二次会议到现在将近一年了。在这个期间,全国农村发生了极其伟大的深刻的变化。去年这个时候,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只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高级社只是个别地试办。现在农业生产合作化的任务已经某本完成了,单是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就已经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61%,完全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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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代表: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如下的说明,供各位代表讨论这个章程草案的参考。一首先,我想简单地讲一讲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的情况。自从一九五五年七月召开的本届大会第二次会议到现在将近一年了。在这个时期,全国农村发生了极其伟大的深刻的变化。去年这个时候,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只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高级社只是个别地试办。现在农业生产合作化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了,单是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就已经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61%,完全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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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代表:我受国务院的委托,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如下的说明,供各位代表讨论这个章程草案的参考。首先,我想简单地讲一讲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的情况。自从1955年7月召开的本届大会第二次会议到现在将近一年了。在这个期间,全国农村发生了极其伟大的深刻的变化。去年这个时候,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只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高级社只是个别地试办。现在农业生产合作化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了,单是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就已经达到全国农户总数的61%,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的组织形式,小农经济的农村面貌已经根本改观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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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12)
1955年11月10日國务院發交縣以上各級人民委員会討論并征求人民意見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業經全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33次会議决議成为正式章程,并且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于3月17日公布。各地在討論上述示范章程草案中所提出的意見絕大部分是屬于由初級社轉高級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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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37)
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的新情况,继续保证国家和人民对粮食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国务院现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作如下规定:一、国家对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数量,不论高级社或初级社,一般以社为单位,根据1955年分户、分社核定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统一计算和核定。归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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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8,(2)
国务院命令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股份基金的补充规定,已经经过1958年1月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0次会议批准,现在予以公布。国务院总理周恩来1958年1月9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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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6,(20)
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的新情况,继续保证国家和人民对粮食的需要,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巩固和发展,国务院现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作如下规定:一、国家对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数量,不论高级社或初级社,一般以社为单位,根据1955年分户、分社核定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统一计算和核定。归社统一计算的结果,粮食有余的为余粮社,粮食不余不缺的为自足社,粮食不足的为缺粮社。二、农业社在进行社内粮食分配的吋候,必须保证完成国家核定的粮食征购任务,和保证不突破国家核定的粮食供应指标;同时,必须保证农业社社内公用和全体社员的必须食用的粮食。农业社在保证了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以及社和社员的必须食用的粮食以后,如果还有多余的粮食,可以由农业社自己决定卖给国家,也可以根据社员的劳动情況,将多余的粮食分配给社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