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解析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及其发展前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俊武 《法律科学》2009,27(4):112-121
对国际争端的不同认识直接影响着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尤其在争端的分类方法中,颇受争议的是将国际争端分为政治争端和法律争端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往往导出这样的结论,政治争端只能用政治手段来解决,法律争端只能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然而,国际法院在其判例中明确指出,根本就不存在政治问题的法律原则。事实上,所有的国际争端都含有政治因素,所以,不能在解决国际争端中将政治和法律简单地剥离开。面对现实中复杂多样的各种国际争端,国际社会,特别是一些地区正在积极探索把各种解决手段结合起来加以灵活运用的新型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
CAFTA争端解决机制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该文主要以CAFTA争端解决协议为基础,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研究,从《争端解决协议》的性质、适用范围(管辖权)、适用主体、具体程序、仲裁庭的组成和职能,以及仲裁机构,仲裁的公正性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寻找一种高效、公正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完善和发展我们目前的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3.
如今,国际经贸领域的贸易战也日渐频繁。入世之前,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只能采用单边贸易报复措施和外交谈判手段解决。人世之后,和其他WTO成员一样,我国将可以诉诸争端解决机制(DSB,Dis-pute Setflement Body)维护自身利益。用老百姓的话讲,就是可以去WTO打官司,要个说法了。那么,DSB的游戏规则究竟如何呢?  相似文献   

4.
论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及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贸易协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运用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解决成员间的贸易纠纷,但也有自身的特点。现有区域贸易协定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可概括分为政治解决模式、混合解决模式和司法解决模式。区域贸易协定各成员国是在考虑希望达成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一国经济对其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成员国相对经济实力大小、愿意提交争端解决的事项及区域贸易协定成员数量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后,决定采用何种争端解决模式的。本文建议我国在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时,其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混合解决模式。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18,(5):131-142
中国与欧盟之间曾经发生了光伏争端和紧固件争端,前者通过双边政治途径处理,后者通过多边法律途径处理。从成本、效益和价值观等角度分析,"法律途径"和"政治手段"作为解决国家间争端方法各有利弊,但是作为"法律途径",WTO争端解决程序具有稳定性和根本性的优势。WTO争端解决机制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国际法治"的发展,应该成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主要方式。  相似文献   

6.
司法经济原则在WTO语境下的适用,有着不同于国内适用的特点:WTO协定义务的广泛性和冲突规范的欠缺使得专家组对司法经济原则的适用成为必然;在欠缺其他工具对政治问题加以回避的情况下,司法经济原则的适用则可以帮助专家组甚至上诉机构回避政治问题以维持其民主正当性.因此,对于司法经济原则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不能简单地加以排斥,这一司法技术工具的正确使用应该考虑到WTO机构之间的分工和平衡.  相似文献   

7.
区域贸易安排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贸易安排中的争端解决机制问题也日益倍受关注。本文首先探讨了区域贸易安排(RTA)争端解决机制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然后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进行比较研究。希望对泛中国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起到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8.
肖威 《河北法学》2008,26(1):148-152
WTO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一个重要成果,而WTO争端解决机制比起GATT时代的争端解决程序的优越性主要在于它对执行裁决的监督上。体现在"WTO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DSU)中,就在于第21条"履行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第22条"申请授权报复"的规定。这两条规定在WTO司法实践中已经成为WTO法执行的砥柱规则,使多边贸易体系解决纠纷的法律体系功能更为强大。但是,WTO的立法和任何立法一样,在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具有一些滞后性,甚至在立法的当时受各种利益因素的制约,在立法上留有一些空白。针对DSU第21条和第22条规定的内在冲突,从分析WTO以往发生的案例入手,综合WTO专家小组对此问题的解释,结合各国提出的建议,对此问题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9.
中国参与建立的区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RTA争端解决机制是RTA中的重要内容。本文从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等实例出发考察了RTA争端解决机制对RTA运行的影响,并对CEPA以及我国对外签署的两个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和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中智FTA)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了分析。RTA争端解决机制是保障RTA正常运行的核心,作为一种新型的RTA,CEPA应当构建正式的争端解决机制。CAFTA以及中智FTA的争端机制基本上顺应了世界RTA发展潮流,但也应当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专家组程序是WTO争端解决机构(简称DSB)在当事方的请求下成立专家组(panel),对争端的事项进行调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专家组报告并交由DSB通过的程序。作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专家组程序在WTO争端解决的谅解(简称DSU)中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强化。与原有的GATT体系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专家组程序更加有效和完善,体现了争端解决的司法取向。但是,专家组程序作为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愈来愈多的暴露出许多不足,本文仅从专家组的组成方面论述其存在的不足与缺陷。  相似文献   

11.
当今世界领土争端问题广泛存在,尤其以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欧洲等居多.国际法作为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解决领土争端领域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际法的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逐步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以国际法院懈决的领土争端案为依据,比较国际法院与其他政治谈判手段在解决领土争端问题上的不同之处;总结国际法院在审案过程中运用的基本法律原则,受理领土争端案的主要特征;分析在现实世界中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争端所遭遇的困境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本文第一部分介绍了GATT (关贸总协定 )和WTO体制下律师参与争端解决的产生和发展 ,认为允许律师参加争端解决全过程已得到普遍认可 ;第二部分重点论述了一些现实存在但尚未解决的问题 ,包括保密性、多方代理、冲突解释、财政负担和道德行为的规范制订等 ;第三部分认为中国律师应当并且能够承担起这个重任。  相似文献   

13.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稳定的基石 ,美国是WTO最重要的成员之一。受美国拖延执行WTO争端解决机构 (DSB)的建议和裁决的有关现象启发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美国参与WTO争端解决的活动进行分析 :美国参与争端解决机制情况的量化分析 ;美国对几起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 ;美国在澄清和提高《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谈判中的主要立场 ,然后就决定这些现象产生的美国宪法体制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关结论  相似文献   

14.
绪论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它是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的延续和发展。在GATT的第22~23条规定的解决贸易争端机制和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 ning the Settlement 0f Dispute,以下简称DSU)基础上确立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在WTO  相似文献   

15.
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力保障,由于东北亚各国合作存在障碍、法律依据匮乏等原因,天津滨海新区与东北亚间争端解决机制缺位,致使在经济、政治、法律等不同层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为此,应当从争端解决机构等基础问题入手构设滨海新区与东北亚间的争端解决机制,以促进区域合作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银红武 《时代法学》2014,(3):96-101
基于法律、经济与政治层面的考虑,部分拉美国家通过采取一系列具体举措来限制甚或反对ICSID的管辖权。但从现实效果来看,这些具体举措对ICSID在解决国际直接投资争端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影响有限。尽管ICSID投资保护作用的发挥程度仍将取决于ICSID仲裁庭能否从投资争端案件中找到管辖的依据,但是在目前,ICSID仍维持其全球(当然也包括拉美地区)外国直接投资保护的国际性中心地位。  相似文献   

17.
人民币汇率一直是一个受各方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然人民币汇率在去年下半年出现了持续性的升值,但伴随这次罕见的全球金融危机,国际上新的一轮要求人民币升值的责难呼之欲来。本文通过对GATT相关条款的分析,旨在得出WTO对人民币汇率争议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果西方国家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诉讼我国又该如何应对。  相似文献   

18.
投资者是否可以根据基础条约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主张援引第三方条约中的争端解决条款是近年来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各仲裁庭对该问题的认识虽不统一,但基本上都不否认措辞宽泛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可以应用于争端解决事项的可能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应该在什么程度上限制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争端解决事项.总的来说,措辞含糊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不应凌驾于投资条约缔约方通过谈判达成的明确表示其意图的争端解决条款之上,不能创造出本不存在的东道国提交仲裁的同意,亦不能用于规避基础条约中规定提交仲裁的实质性前置条件.  相似文献   

19.
赵骏 《中外法学》2013,(6):1242-1255
全球贸易摩擦增多导致成员国之间发生贸易争端的几率增加。同时,WTO争端解决机制(DSM)本身日趋成熟,WTO成员参与争端解决活动的广泛度也有增加。这些似乎都意味着对于WTO DSM的利用率会增加,但现实却恰恰相反。从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WTO DSM自身机制和成员国的原因三个维度加以考察,可以发现一些能够部分解释WTO DSM利用率减少的原因。尽管这些假说都只能从一个侧面来解释WTO DSM利用率的减少,但是这对于界清其限度并挖掘阻碍其利用的原因,有针对性地促进该机制的完善进而使之发挥更大作用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20.
王大亮  黄敏  方印 《法制与经济》2008,(4):78-79,82
该文主要以CAFTA争端解决协议为基础,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比较研究,从《争端解决协议》的性质、适用范围(管辖权)、适用主体、具体程序、仲裁庭的组成和职能,以及仲裁机构,仲裁的公正性和仲裁裁决的执行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寻找一种高效、公正的争端解决机制来完善和发展我们目前的中国一东盟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