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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数额的大小是表明盗窃行为社会危害严重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盗窃案件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确定盗窃数额标准时,应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来确定。最高人民法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公布的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一2000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缴额巨大”以50O0元——20000元为起。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100000元为起点。笔者认为,在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形势严竣,盗窃发案率较高的情况下,从严掌握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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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盗窃案件发案率高,居各类刑事案件之首。加强同盗窃犯罪活动的斗争,是刑事审判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重要任务。为了更有效地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笔者就当前盗窃案件量刑中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一、对共同盗窃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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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共同盗窃案件的定罪、量刑和适用法条等几个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部门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处理方法。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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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北京地区2000年为150万辆,2006年剧增至285万辆,与此同时,盗车案件大幅上升,作案手段不断升级,向职业化、智能化、集团化发展.作案目标趋向高档汽车,2000至2006年北京市盗抢汽车案件发案30188起,其中小轿车约占一半;公安机关破案仅为4261起,破案率为14.1%。北京市公安局结合近年破案情况,制定了“长期经营,整体作战,一网打尽”的工作思路,实行刑警牵头,交警、行动技术、治安、人口等部门配合的多警联动机制,从控制销赃、部署秘密力量入手,加强信息沟通,强化串并,发挥科技手段的优势,提高了打防力度,盗抢汽车犯罪发案下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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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存的刊物报导某上级法院要求下级法院在受案后、处理前就案件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汇报,并表明态发。对此作法,我们认识不尽一致。若从密切关系、互通情况方面解释,也并非不可;但从严格执法角度探讨,存有弊端。现抛砖引玉,共同商榷。《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一、二十五条规定,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法院审判的,可以请求移送。该组织法有关各项还规定,上级祛院受理之移送案件也是按一审诉讼程序审判的。自然,当事人的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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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定罪量刑焦向东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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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盗窃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为避免刑罚出现畸重,量刑时应适用刑法总则及分则相关法条,考虑适用特殊减轻处罚规定。但具体个案应否减轻处罚,应从客观违法性、主观有责性及预防必要性三方面寻找正当化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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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盗窃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为避免刑罚出现畸重,量刑时应适用刑法总则及分则相关法条,考虑适用特殊减轻处罚规定。但具体个案应否减轻处罚,应从客观违法性、主观有责性及预防必要性三方面寻找正当化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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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盗窃亲属财物的问题,各国刑法均予以充分关注。法是民族精神的表达形式,作为中华法系的创始者,中国具有独特的法律文化,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本文认为对盗窃亲友财物应与一般盗窃区别对待,应重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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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施某,1999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2月18日刑满释放;被告人蒋某2000年9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1年6月20日刑满释放。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2009年10月16日、11月3日,被告人施某、蒋某共同盗窃价值共计1.2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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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的法院提出在“严打”中,盗窃案件不适用缓刑,因而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着只要是受理盗窃案件,不论其情节如何,一律不判缓刑的现象。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第一,盗窃案件中排除适用缓刑,违背了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刑法中规定的缓刑制度,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为了掌握对犯罪分子宽大的限度,我国《刑法》对适用缓刑规定了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同时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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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家庭内部盗窃案件,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家庭共有财产或其他成员财产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盗窃行为发生在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姊妹之间的案件,在认识和处理上均不统一,有的作刑事案件追究责任,有的作民事纠纷处理,有的不了了之。所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一、家庭内部盗窃案件的范围和性质关于亲属间的盗窃问题,从我国的唐律直到国民党刑法上,都可以查到专门处理这类案件的条款。现在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刑法典中,也有处理家内盗窃案件的规定。但是,各国的规定中所涉及的范围不同,有的规定是指“亲属之间”、“直系血亲之间”、“配偶之间”;有的规定是指“同财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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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支票的案件应如何定性,对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分岐。盗窍印鉴齐备的有效支票、不管行为人自行填写金额,用途,还是支票的金额等均已填写齐备,行为人持这种支票到银行或商店骗提款、购物的,都应以盗窃定罪,对此意见基本一致。但盗窃未加盖公章和印鉴的无效空白支票,经过行为人伪造公章和印鉴,使无效支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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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第三款第四项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且为累犯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实际上规定了盗窃犯罪的累犯可以加重处罚,是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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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在一审法院根据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后又以量刑错误为由提出二审抗诉,这种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显著的发生概率小但负面后果大的“肥尾风险”特征。化解该类风险的关键在于确认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约束力,同时明确例外情形。首先,认罪认罚从宽具有契约性,契约应当遵守原则要求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约束力;其次,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类二审抗诉具有救济功能,这种制度功能决定量刑类二审抗诉应受量刑建议的约束;最后,量刑建议的约束力问题内含众多冲突利益,利益平衡的合理性价值要求赋予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约束力。但是,根据任何人不能从不当行为获利的基本原则,在被追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量刑建议、不履行认罪认罚契约义务时,量刑建议对量刑类二审抗诉不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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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正是刑罚适用的首要要求,量刑公正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时要做到依法进行、罚当其罪、刑罪相称、公平裁判,不偏不倚。[1]但由于我国法律自身缺陷的存在、司法人员法律素养的差别及各种案外因素的不当干扰,导致了当前受贿犯罪案件的处理出现了过于轻缓的局面。一、受贿类犯罪案件量刑现状(一)量刑失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