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将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混为一体的侵权冲突法领域的“双管”规则 ,导致英国普通法中侵权冲突法规则不可避免地具有明显的封闭性、机械性、不确定性及结果的不公平性 ,从而使侵权冲突法丧失其应有价值。现代侵权事件的日趋复杂和各国对侵权冲突法规则的改革 ,终使英国侵权冲突法领域发生革命性变革 ,从而彻底改变了英国传统的关于侵权事件准据法选择规则 ,建立起普通法规则和成文法规则相并存、灵活性与可预见性、确定性相结合的开放的侵权事件准据法选择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2.
传统的民法理论在侵权法领域没有区分商事主体和民事主体,但是,商事主体具有营利性这个特点,这与民事主体在性质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针对商事主体的侵权侵权责任和针对民事主体的侵权侵权责任,无论是在侵权的客体、侵权的影响还是在侵权的赔偿中都有很大的区别,如果仅仅以现有的侵权理论来保护被侵权的商事主体的话,则将无法达到对这些商事主体保护的目的,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的协调和稳定。因此,区分民事主体和商事主体在侵权法领域的法律适用,将“商事侵权责任”的概念从侵权责任中独立出来,对于保护商事交易和商事主体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美国著作权法ISP责任之演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美国判例法、制定法为线索,以代表性判例为依托,分析了ISP责任的立法和理论演变,讨论了代理侵权、辅助侵权责任和制定法对该责任的补充和细化问题。同时,分析了中国现行规范的不足,提出了借鉴美国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大规模侵权并非传统大陆法系的固有概念,而是从美国普通法侵权领域进行制度移植的结果。在我国,大规模侵权被引入以推动食品、环境等领域重大事故的规制从行政主导向司法救济模式转换,制度移植的逻辑前提则是大规模侵权能够构成一种新的特殊侵权责任类型。但实际上,大规模侵权无法构成我国侵权法领域新的特殊侵权责任类型。比较法视角的分析表明,对于制度功能的错位理解是造成大规模侵权在我国遭遇困境的主要原因。为推动大规模损害事故的法制化解决,应考虑"淡化"大规模侵权概念,并基于事故所具有的民事纠纷性质强调适用侵权法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杨育正 《政法学刊》2008,25(3):90-93
民法通则规定的各种侵权责任形式之间种属不清,且人为地将制裁与责任分立,又采用列举的方式,不可能穷尽全部的侵权责任形式,导致侵权法适用的困难,主要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适用的范围因为责任保险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使得侵权法预防损害的功能难以充分实现。在侵权法立法时,应当从补偿、惩戒、制裁、遏制四个层面来整合传统侵权责任形式,重构四位一体的侵权责任形式体系。  相似文献   

6.
齐协 《法制与社会》2014,(4):272-275
近几年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则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做到网络侵权亦有法可依。《侵权责任法》中第36条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规定,既有利于依法确定网络服务者的侵权责任,又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网络事业的发展。但其规定对于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网络世界来说可谓相当之简单,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司法实践,《侵权责任法》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7.
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救济中的国家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三鹿奶粉事件凸显出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事件中,侵权法框架下的司法救济在维护受害人权益上存在的困境。此类事件具有私害的公害化倾向,并具备公共危机的属性,在受害人的救济上有急迫性诉求。国家应以社会救助者的身份承担起对受害人损害的弥补责任。具体方式是,通过完善国家的应急救助体系,将大规模人身损害侵权纳入该体系运作。  相似文献   

8.
在英美法系,自从1832年废除了诉讼形式以后,侵权与合同的区分就具有了重要的意义。而且,由于英美侵权法与合同法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两种制度调整的领域并不十分清晰。本文从侵权与合同的本质出发,从行为的性质、义务的性质、所保护的利益三个方面阐述了英美法系对侵权与合同的区分,研究表明,英美法系侵权与合同的边界是十分模糊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古代侵权法虽内容较为丰富,但制度规范及理论研究均较为落后。近代的法律家群体以丰富的学养和理论创新的勇气,取西方近代侵权法学说与我国固有实践相结合,创建了我国完整的侵权法理论体系。中国近代侵权法研究之精细,于当代侵权法理论之完善仍不无裨益。近代法律家的理论创新的勇气,更值感佩。  相似文献   

10.
“间接侵权”是我国学者继评析“Napster案”“Groskter案”之后高调引进并归纳出来的“创造性成果”.但英美判例形成的“辅助侵权”与“引诱侵权”并不能直接适用于我国网络著作权领域,相反能为我国已有的共同侵权制度所代替,因此,应适当解释帮助侵权、教唆侵权,以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  相似文献   

11.
依法治国、人民民主、人权保护和政治改革,都将聚焦于新闻传媒的制度变革,新闻传媒的制度变革将不可避免的涉及到新闻侵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而新闻侵权法律制度构建的基石和核心在于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公民人格权之间的保护问题。目前我国新闻侵权法律制度已基本确立,但是它与一般侵权法的差异性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体现。因此,我国现行的新闻侵权法律制度亟需进一步完善。本文在前辈学者经过披荆斩棘、筚路蓝缕的经验总结基础上,采用演绎、归纳、比较、例证等研究方法,通过对新闻学与法学学科的交叉研究和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比较,对我国新闻侵权法律制度提出了四点完善建议。旨在通过本文的论述对今后我国新闻侵权方面的立法或司法解释的制定能有所裨益,同时又能在保护公民人格权的基础上提升新闻自由的活动空间。  相似文献   

12.
张铁薇 《法学家》2012,(1):121-132,178,179
侵权法具有积极的伦理功能,致力于完善人性使人具有更多的美德。对侵权法危机进行伦理诊断,意在为侵权法搭建一条人性回归之途。我国侵权法在思考人的伦理问题时只注重人的平等性和抽象化而忽视了人的多层次与多维度,在类型化的过程中隐去了人的不同身份和角色差异,从而忽略人基于身份和角色而产生的伦理责任。损害赔偿的物化趋势亦在人的生存性与尊严性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与撕扯关系,过错的客观化则使得支撑行为背后的主观动机和目的不再具有侵权法上的意义,进而导致侵权法疏于关注人的内心感受,忘却了对责任心与正义感的救济。侵权法必须以道德为基础划定人们之间自由的边界,实现其制度建构与解释适用的伦理回归。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将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限定于公共场所和群众性活动侵权两种特定类型,这样的做法并不合适。安全保障义务是为了克服传统的以直接侵权为原型的侵权法理论体系在不作为侵权的责任构成上的不足而发展起来的,适用于不作为侵权。随着社会和侵权法的发展,安全保障义务具有解决间接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和认定问题的重要功能,可以适用于所有的间接侵权领域,不作为侵权只是间接侵权的一种类型。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物的支配管领领域和特定社会活动领域。间接侵权的发展与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范围的扩展,使得侵权法中违法性判断标准从一元结构转变为结果不法与行为不法并存的二元结构,并由此使得间接侵权中违法性与过失的关系呈现一定的交错之势。  相似文献   

14.
由于医院过失发生医院感染致人损害,依大陆法系的合同法理论,医院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者合同违约责任;依英美法系的侵权法理论,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我国法上,受害人可选择合同责任也可选择侵权责任为请求权基础,通常选择侵权责任更有利。  相似文献   

15.
著网站侵权案件的逐年增多往往暴露出种种在审判工作中无法根据现有法律体系解决的疑难症结,其中关于侵权网站主体资格认定问题尤为突出.在ICP侵权案件中侵权网站主体资格认定问题成为有关网络侵权案件司法实务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相关概念辨析进而探寻根源,进行证据认定及其证明力分析,同时通过举证责任分配与转移问题的理论探讨从而初步解决ICP侵权之主体资格问题.  相似文献   

16.
目前在研究侵权行为的领域中,还没有企业文化侵权这一概念。一般情况下,在企业中出现的侵权事件都以法人或相关直接责任人为责任主体,依照一般侵权或特殊侵权的相关规定即可解决。本文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为视角,调查和分析企业中存在的众多侵权事件,尤其是被盖以"企业文化"外衣的企业规章制度、命令和企业精神等所涉及的侵权事件,认识企业文化,认定企业文化侵权是法人侵权中一个全新的、特殊的概念,进而分析此类侵权的类型和法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17.
韩伟 《法制与社会》2012,(14):272+284
对于《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共同侵权的本质属性,目前仍然存在着共同故意说、共同过错说及关联共同说.通过对《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数人侵权的整体分析,对《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共同侵权的本质属性应当解读为共同过错.  相似文献   

18.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及其社会化制度建设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侵权是一种由于人为活动造成环境系统污染、破坏并进而侵犯相关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的行为。我国现行立法对环境侵权中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损害做了框架性规定,但是,现行立法中缺少社会保障机制致使影响大、后果严重的环境侵权事件无法实施赔偿,受害人权益无法得到救济。完善我国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制建设首先应该建设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制度,其次建立环境侵权责任赔偿公积金保障制度,最后借鉴国际治污防污经验建立特殊行业的侵权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金融监管失灵的常态化之下,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再监管成为重要议题,金融监管机构的侵权责任亦因此大行其道。但是,由于侵权法因果关系的束缚,侵权责任功能错位,加上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司法态度之消极克制,侵权责任在金融监管领域的扩张并未达到预期之效应。因此,必须引入其他替代机制、适度收缩侵权责任,以更好地实现保护第三方利益与激励金融监管机构审慎监管的多重目标。  相似文献   

20.
董文 《法学论坛》2020,(3):89-94
风险社会中泛滥的大规模侵权事件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沿用传统侵权类型的救济模式却抑或由于过错要件、因果关系要件的难以证明,抑或囿于致害者的责任财产不足,难以给予被侵权者妥帖而有效的保护。为了缓解大规模侵权类型在侵权责任体系中的规制缺位导致的救济困境,并于民法典中充分彰显人格权保护的理念,有必要在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中将大规模侵权纳入侵权责任体系,进行有别于传统侵权类型的规则设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