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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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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延凯 《法制博览》2015,(6):138+137
见危不救应否入罪,是一个典型的道德法律化问题。近年来,见危不救现象屡见不鲜,严重破坏了我国道德风尚与社会风气,不仅关涉到道德危机,还触及到法律问题,把见危不救纳入刑法的调整范畴,是实属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目前,我国对于见危不救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更没有涉及见危不救的相关立法,但国外关于见危不救的立法已基本完善。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设立相关法律,增设见危不救罪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2.
杨莉莉 《法制博览》2013,(6):137+134
小悦悦事件发生后,十八位路人见危不救的行为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目前在法学界和社会公众之间,将见危不救行为视为犯罪予以惩治的呼吁一直不断。同时,反对意见也不绝于耳。事实上,当前见危不救行为的出现是道德约束机制出现了问题,如果用法律的方法甚至是刑事法律对其加以约束,是否合理与必要?从刑法特征与作用的角度来看,显然是没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有关“见死不救”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尤其是2011年10月在广东省佛山市发生的“小悦悦事件”,更是引发社会广泛热议。一桩桩见危不救的冷漠事件,一次次拷问人们的道德良知。“见危不救”是否入罪的争论屡屡被推向高潮,需要我们权衡利弊,做出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4.
朱学敏  栾汇 《法制博览》2022,(29):166-168
目前高空抛物已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安全的隐患之一,仅依靠民法难以合理规制,刑法规制高空抛物的呼声渐起,《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高空抛物罪对这一问题做出了回应。从刑法教义学角度,对高空抛物罪设立的正当性通过区分高空抛物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而论证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进行证成,设立高空抛物罪遵循刑法谦抑性以及刑法基本原则;以解释和比较的方式分析了在不同具体情形下罪名的司法适用,通过证明高空抛物罪不能为原有罪名所涵盖从而论证独立设罪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2011年5月1日,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之一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这意味着醉酒驾驶被正式纳入刑法的管控范围内。对此立法,不少专家学者给予了高度评价,而任何事物的产生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应理性地看待醉驾入刑。本文将从醉驾入刑立法的背景与现状着手,以其存在的现实问题为落脚点,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二审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在审议中,委员对此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由于公务员队伍内部的管理规定,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  相似文献   

7.
黄浦江的死猪事件不应该仅仅以行政处罚了结,向居民饮用水源扔大量死猪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居民饮水安全,可以从修订后《刑法修正案(八)》中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分类、行为方式、危害结果和法定刑设置等实然层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现行刑法欠缺对特定虐童行为给予否定评价的能力。虐童行为符合刑法所要求的犯罪化标准,存在犯罪化的现实需要。虐童行为的犯罪化宜采取:奉行刑法“最后手段”原则,合理设定虐童行为入罪的标准;采用行为类型化的立法模式,将虐童行为纳入整体的刑法健康权保障体系之中;理性审视刑法既有罪名规制范围与行为类型的内在关系,力戒“就事立法”的简单化操作;删除刑法虐待罪的规定,增设“虐待被保护人罪”。  相似文献   

9.
作者对“包二奶”的含义、主体、形式以及所造成的后果进行了综合和归纳;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思考,认为将“包二奶”行为纳入刑法调控范围,有其应然性和必要性;最后,作者对当前几种关于“包二奶”的刑事立法设计进行了质疑,并提出了抗制“包二奶”的初步构想:增设已婚非法同居罪。  相似文献   

10.
谢奕秋 《南风窗》2010,(1):42-44
曾经,中国不干涉别国内政、援外不附加政治条件的做法备受发展中国家赞赏,可随着中国经济触角的无远弗届,经济外交的单兵突进越来越显得莽撞冒失。未来,中国要开拓世界市场,除去政治折冲的保驾护航外,还需要学会主动释疑、避嫌,为国家利益诉求作道德装扮,甚至武力呵护人类政治文明的底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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