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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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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剑兵 《时代法学》2008,6(1):23-28
将“人的权利”作为学界公认的法律价值基准,其本身存在着法的目的与其二元论哲学基础的背反。在权利本位学说主导下,传统法的价值基准决定了法律的伦理基础是利己主义的,而以人类自私为正当性的法律价值基准实际上是人类沙文主义的一种表现。21世纪构建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秩序的要求必然导致法律价值基准从“人权本位”向“生命本位”的转移与重构。在新的法律价值基准中,人的权利不再是对其他生命权利的排斥,而是对其他生命权利的包容和支持,人将构成其他生命在法律权利方面的代言人。  相似文献   

2.
判例法与经验主义哲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判例法与法典式制定法一样 ,是人类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 ,在哲学基础上 ,判例法与法典式制定法却完全不同。如果把人类的哲学划分为超验理性的哲学、先验理性的哲学和经验理性的哲学的话 ,那么 ,宗教的神启法就以超验哲学为基础、国家的法典式制定法就以先验哲学为基础 ,而判例法则以经验哲学为基础。在上述不同法律发展的逻辑进路上 ,神启法一般地是由神灵而法律而社会的逻辑进路 ,法典式制定法一般地是由国家而法律而社会的逻辑进路 ;但判例法却一般地是由社会而法律而国家的逻辑进路。所以 ,前两者所遵循的是一种演绎逻辑 ,而后者所遵循的却是归纳逻辑。在这种比较中 ,文章进一步阐述了判例法与经验主义哲学之间的必然的、内在的、一般的逻辑关系。  相似文献   

3.
本文认为生命法是用以调节生命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生命法学研究是以生命法为核心的生命法律文化,并从简要回顾生命社会关系的内涵与外延及古往今来的演变入手,探究了生命社会关系的法律调节,以及生命法的定义、地位、特征及其体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生命法是指调整以生命科技活动与伦理矛盾为中心,涉及人的生命延续、终结乃至人的生命创设、修缮、改造等社会关系的法律群。生命法调整的对象虽然主要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是核心),但并不止于此,它还延伸至人与动物的关系、人类与地球生物圈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考虑到与高新生命科技关系的远近和与人的生命健康关系的远近,把生命法的调整对象大致分成"主体部分"和"延伸部分",共有15分项。生命法也应归入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大量事实表明,生命法推动生命科技和生命伦理从冲突走向和谐互动。这一点彰显了生命法的社会法的本质。生命法是现代社会法中非常重要又颇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正> 一、犯罪学历史性的发展犯罪是人类共同生活所造成的必然现象。如果说人类生存竞争难以避免,那末犯罪则是件随人类生存竞争的一种现象,它是达种竞争的必然结果。对于这样的结果,只能是任其发生。不过,我们的人类文化,不允许这种事态自由发展。也就是说,在犯罪的另一方面,必然要产生"文化"事业,它不允许这种事态漫无边  相似文献   

6.
现代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的进步使得生物经济成为国际科技竞争和经济竞争的重点领域。经济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决定了法律在生物经济这种新经济形态发展的过程中,不会成为一个无所事事的旁观者;相反,在生物经济发展方面,法律必然会充当起生物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引发的正面影响与负面效应之"调节器"的角色。生命法学是因应生命科技发展而诞生的一个法学新学科,生物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这一法学学科大放异彩。面对生物经济的发展,中国当代生命法学应当承担起推动国内生命法制建设、培养生物经济发展所急需的生命法律人才以及加强自身理论建设三项重要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7.
在人类的发展始中,人们由最初对死亡的恐惧发展为今天能积极主动的规范死亡,由此也反应了人们对生命的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安乐死"这一社会问题应时代要求而产生。本文主要将由生命权看待安乐死,通过对两者的认识,认为安乐死合法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建议尽快立法,以保护生命权使安乐死纳入法律规范中。  相似文献   

8.
生命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生命法具有自身特殊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这是其成为独立部门法的法理前提;而调整生命社会关系的现实需要是生命法成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重要原因;此外,从我国生命立法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我国也正在将生命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加以建设。生命法不是生命科技法的简称或别称,将生命法理解为生命科技法有害于生命法学研究。当前我国生命法学研究显现出了不少问题,但这并不会阻止生命法学成为21世纪最吸引人们眼球的一个法学学科。  相似文献   

9.
生命与生存之于尊严与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命与生存到底意味与象征着什么,可以说,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社会与伦理的主题。当生命与生存面临致命性的无视与摧残时,生命的神圣和生存的权利必然也面临巨大的挑战;当生命与生存的价值与地位受到怀疑与破坏时,生命与生存的尊严与权利就必然要得以提升,否则人就难以很好地生存下去。  相似文献   

10.
郑尚元 《法学》2005,(9):99-107
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回溯性及制度的非法制化背景入手,总结了我国养老保险非法制化的世象,分析了我国养老保险非法制化的深层次原因,指出了我国养老保险先行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就社会保险立法的进路进行了探讨,最终得出中国养老保险从政策制度走向法律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也是民主法制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愿望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1.
民法上物的扩展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中物的范围与人类的进步有着一致的步伐。远古原始社会是一个神圣的社会 ,自然宇宙的一切无不具有神圣的性质。人们尊重自然、敬畏自然、有节制地利用自然 ,能被用来满足人类需要的自然之物极其有限。在基督教的观念中 ,大地万物包括人皆为上帝所创造 ,人类未敢洞悉其秘密 ,人类生活于大地、节制地利用大地万物是为了向万能的上帝负责 ,希望能进入彼岸世界。市民社会的发展破除了自然宇宙的神圣 ,解放了人的观念和欲望 ,而科技理性则使人类获得了控制、利用自然的力量。张狂的观念与科技理性携手 ,使人类认为 ,自己不仅可以、并且能够认识自然宇宙中的一切 ,造福人类 ,从而大踏步地开始了对自然宇宙和人自身的物化进程。于是 ,民法上物的观念也随之不断地扩张 ,从地表至地心、从江河湖海至日月星辰、从树木草芥至雷电风雨、从猛禽野兽至人 ,无一不可以成为物。人类控制自然、改造自然 ,人类研究、解剖自身 ,给人类带来了福祉 ,可其负面效果也是灾难性的。人在物化自然的同时 ,破坏了自然 ,使人类因此丧失了存在的根基 ;人在研究、解剖自身生命奥秘的同时物化了自身 ,导致了人的异化。这就是市民社会中的人所面临的两难结局 ,因此民法上物的范围充分扩张 ,其结果是人的升华 ,抑或是人的堕落、异化 ?  相似文献   

12.
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在法治社会,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最终要上升为法律问题。从立法的层面来看,我们认为,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明确农民工特殊性的同时,将其纳入劳动者的范畴并加以法律保护。农民工现象的特点决定了对其法律保护的双层次性:宏观上,宪法恢复公民迁徙自由的权利,为农民工获得主流劳动者地位铺平道路、扫除障碍;劳动基本法明确将农民工作为保护主体,赋予农民工作为一般城镇劳动者应享有的各种基本劳动权利。微观上,制定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确保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所缺失的具体权利的逐步回归。最终达到对农民工和其他劳动者一体保护,逐步构建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法治社会要求的劳动法律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进而提升所有劳动者的政治经济权利与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13.
经济国家是指国家受经济属性的嵌入与公私融合的驱动,超越单纯的政治主权组织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因素与主导力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亦引发自身的组织及行为变革。于实践而言,经济国家的发轫与勃兴乃是中国经济和社会成功转轨的根本所在,中国经济法的成长也正是得益于契合了经济国家对法律调整的需求。于经济法学理论而言,经济国家的提出代表着一种以经济与社会实践为根本、以增强经济法学理论解释力为核心的实践性总论研究进路。  相似文献   

14.
党的构成要素的先进性是党的先进性实现的重要条件;党在社会的发展进程中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实际效果是判断党的先进性的实践标准;“四个必须”的坚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5.
从典型女性法官的司法经验来看,她们之所以在日常的司法工作中有着突出的表现,以及她们的司法经验更易于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就在于她们都努力将个人的生活体验融入司法经验之中,不仅善于以"做人"的方式来"做事",而且也习惯于以"过日子"的态度和原则来"工作"。这些典型女性法官的司法经验和形象对于当下中国司法而言,可能意味着不仅要建构一种整体性司法知识观与司法模式,而且也要求中国法官能够运用一种更加实用也更生活化的司法方法。换言之,这些典型女性法官的司法经验对于当下中国的司法及其发展而言,可能意味着要以一种符合现代中国人的生活化眼光和生存性智慧来再造司法的知识理论与实践模式,在促成法律生活与日常生活更加紧密的互动融通的基础上,使司法及其方法更加规范化和生活化,唯此,才可能确保司法在更好地满足社会生活与司法需求的同时推动司法制度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6.
王旭东  宁宁 《行政与法》2007,(5):112-113
保险公司因其与公众的利益相关性程度较高,所以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全,同时他又对社会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因而,适度要求保险公司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不仅符合其自身长远利益以及社会目标,而且有助于弥补保险法律法规不完备的现实问题,有助于在保险业界营造一种诚实守信、利己利人的经营氛围。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看守所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与监狱不同的羁押场所,看守所的主要功能是保证未决犯的合法权利、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立法有其特有的历史脉络与现实状况,看守所立法指导着看守所工作的发展与进步。从目前来看,我国看守所的立法工作还需明确法律修改目标、合理规范看守所法律地位及其职能、加强对羁押过程中的人权保障、加强对看守所工作的监督等。  相似文献   

18.
刘水林 《现代法学》2006,28(1):43-51
作为经济法的重要学说之一的“需要国家干预论”,因其影响大,而争论和分歧也多,分歧的焦点在于对“谁之‘需要’”与“‘干预’什么”存在不同理解。对此问题,按整体主义理解,国家干预是社会基于整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意味着“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干预的内容是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正因“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就防止了国家干预的恣意性,同时,社会整体利益因有国家代表而得以保障,从而彰显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属性。另外,社会的“需要”决定了经济法的目的,目的作为指针指出了经济主体的行为准则,同时,整体构造的复杂性预示了经济法技术规范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相似文献   

19.
刍议我国药品未注册用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未注册用法在很多东西方国家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有争议的问题。一方学者反对药品未注册用法的使用,因为能注册的用法都是安全有效的,这样来保证病患的利益,如果放开药品未注册用法,那注册制的意义何在?另一方学者主张允许医生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判断选择对病患最有利的治疗方案,特别是一些特殊患者。本文从对策法学的角度出发,重点对立法及立法的要素上的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20.
法学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概念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对社会弱势群体概念的理解和认识不应当局限于社会学领域。因为那只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多元化解释中的一种。既然法律是调控人类社会生活的主要规则 ,社会弱势群体就必然需要法律的调整、帮助和保护。那么 ,从法学的角度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解释就并非毫无意义。在法学中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由于社会条件和个人能力等方面存在障碍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 ,需要国家帮助和社会支持以实现其基本权利的群体。因此 ,社会弱势群体概念的外延决定于现时社会中被人们认可的基本权利。同时社会弱势群体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比较性概念 ,而是身分性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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