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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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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近来,不少读者来信反映,个别地方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存在着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甚至违法的内容。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民政部法规办的吴明副主任。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对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内容方面有什么要求?吴明:《村委会组织激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2.
吉龙华  黄铭 《创造》2019,(2):61-64
一、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体现.人是一种政治的、合群的动物[1],政治就是关于公众利益的大事,谁进行管理、谁有决定权,是“自治”还是“他治”?“自治”一词来源于希腊语,有自我管理之义。[2]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指出:自治是指团体的秩序由团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3]即一个群体的行为规则是自己给自己制定的,而不是外人制定的,这是意志自主。意志自主也就是团体的领导者和管理班子由自己任命,而不是由团体外的人员来任命。[4]从这些含义看,自治的关键是自主,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和“四民主”。自治权是自治的体现,自治是前提,没有自治自然没有自治权。  相似文献   

3.
村民委员会印章,是村级公共权力的象征,在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笔者在基层工作多年,从农村居民所持的证明.介绍信中发现,村民委员会印章很不规范,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村民自治章程》的各项规定既不能超越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范围,又要达到双向约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村民的综合素质及觉悟程度。目前,由于农村干部群众的觉悟程度不一,经济发展不平衡,加之原有《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没有订立处罚条款规定,致使在村务管理工作上,经常出现村民自治章程执行难的问题。主要是少数村民不受章程约束,村委会觉得无所适从,乡镇也感到头疼。如果村民自治章程不订立必要的处罚条款和制度,就是章程再好,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没有约束力。因此,订立处罚条款,村民自治章程才会更加完善。 《村…  相似文献   

5.
论村民自治     
论村民自治洋龙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党和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基础工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牡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村民自治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并取得了重大进...  相似文献   

6.
论村民自治     
一地方自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在发达国家多已成为习惯,而在中国却迟迟不能落地生根。中国有几千年君主专政的历史,“大一统“是主导思想。知识分子的理想是“致君尧舜上“,老百姓盼望的是“真龙天子“和清官,谁都没有想到自己管理自己,也没有想到中央与地方分权。直到1898年,谭嗣同、黄遵宪、梁启超等人才在湘南倡导地方自治,但只是昙花一现,即被摧残。以后,革命者嫌它迂阔,统治者嫌它碍手碍脚,都把地方自治撇在一边。有时统治者也想利用  相似文献   

7.
《公民导刊》2015,(2):44
近日,湖北尧治河村委会对违反村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的村民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此事一出,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有人认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制定村规民约,以规范村民的言行;但也有人认为,消费行为是村民的私权利,由自己的经济实力决定,村规民约不能限制村民的消费。村规民约可以限制村民消费吗?请看本期争鸣。  相似文献   

8.
实施村民自治是依法洽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村民自治不能无法制、无政府,一盘散沙地进行,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必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从现实情况看,村民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法律和民主意识,正确理解自治;村委会成员有待于进一步确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意识,依法实施自治;村党支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村民自治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乡镇干部,尤其是驻村干部有待于尽快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以满足村民自治不断发展的需要。村民自治不是放任自流@颜国保$…  相似文献   

9.
正情景重温1979年,随着包产到户在全国铺开,在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当时为"宜山县")合寨村,村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赌博、盗窃、滥砍滥伐等社会乱象四处蔓延。为了管理好农村经济、社会事务,1980年2月5日,合寨村村民自发投票选举产生了中国第一个  相似文献   

10.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改了原有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 ,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健全村民自治制度 ,加强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建设 ,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村民自治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村民自治及其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 ,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我国广大农村的改革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是我国农村政治、经济发展的…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深入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实行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实行村民自治的  相似文献   

12.
王正兴 《传承》2011,(8):84-85,88
通过对当前村民自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从这些问题出发进一步思考原因,进而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达到进一步完善乡村自治制度的目的,从而促进农村更好更快地发展。  相似文献   

13.
湖北省枝江市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北省实施这部法律的办法,指导全市13个乡镇人大在320个行政村建立起村民代表会,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村民自治中得到充分发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火红的五月,笔者寻访枝江的村村组组,一股股民主、团结、奋进的“村“风迎面扑来。只要能搞事“毛伢子“能当主任去年底,枝江各村举行第四届村委会选举,白雀寺村年仅26岁的“毛伢子“陈兴友在该村570张有效选票  相似文献   

14.
1988年仲夏,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法律的核心是让9亿农民民主选举村干部、民主决策村中重大事项、民主管理村中一切事务、民主监督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工作,让农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陕西省,几千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三秦农民和全国农民一样,政治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八十岁的老翁感慨万千:“了不得,土改后,我家人人有份田,老几辈的愿望在我手上实现了,我满意得不知怎样感谢共产党。而今.又让咱自己管自己的事情…五十岁的汉子则不以然:“你们这辈拉过长工的人要求太低…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是中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四个民主”机制的形成和健康运行,并不可能依靠法律自动实现。由于种种原因,法律赋予村民的民主权力,在不少地方还没有真正落实。村民自治尽管是最基层组织的群众性自治,但也不是每个村民都在从事村务的管理。这种基层自治仍旧主要是以委托代理的形式交给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去管理。为了保证村务管理这种公共权力  相似文献   

16.
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经过十年试验探索,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这部法律从它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规范农村村民自治实践和推进农村政治文明的历史使命.意义十分重大。2003年11月4日,民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值此之际,本刊特编发该组专题稿件。  相似文献   

17.
村务公开与村民自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村务公开制度是村民自治的一项具体制度1、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大方向村民自治是指村民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委员会把村民组织起来,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有关的各项村务,实行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第一,村民自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1982年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①村民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了主人翁地位,表明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性质。第二,村民自治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广泛的民主。村民…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现的管理新载体,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核心内容:是组织村民真正当家作主,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达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案例库中83份援引村民自治规范的裁判文书的梳理可以发现,村民自治规范在行政诉讼的实践中正发挥着作用,村民、村集体、行政机关与法院均在相当程度上援引这种规范证成理由正当性。村民较倾向利用村民自治规范与国家法的位阶关系,形成"规范性援引路径";而村集体和行政机关则较多地援引村民自治规范相较国家法的"自治属性",排除国家权力的干涉;法院虽多数情况下意在保护村民权益,但也向村集体与行政机关作出较大让步。这种援引背后,是农村社会、基层政权与国家交互作用所导致的正式制度施行机关在乡村治理中偏好适用非正式制度的治理逻辑,它对国家权威、动员能力和社会秩序均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对其进行法治化调适,将宪法、法律等国家法内涵扩展至原则与精神,在二者关系上则引入"明显违反"标准。  相似文献   

20.
1994年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命名焉耆县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个村民自治示范县,1995年11月22日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村民自治示范模范县。焉耆回族自治县位于天山南麓焉耆盆地腹心,总面积为2570.88平方公里。全县辖七乡一镇两场,共有44个村民委员会,238个村民小组,8个居委会,全县总人口10.87万人,有汉、回、维、蒙古等23个兄弟民族。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县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保证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顺利开展。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是一项新生事物,各乡、场和村相应地成立了领导机构,同时积极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几年来,焉耆县随着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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