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天津政报》2014,(19):28-29
市科委《关于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11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0]18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2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关于加强重庆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2016年4月29日)沪府办发[2016]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为鼓励本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促进本市电动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津政办发[2015]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5年6月15日起施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七部门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政办发[2012]59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渝办发[2010]31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委、重庆海关拟订的《重庆市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相似文献   

7.
正津政办发[2017]7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局等八部门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9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12,(11):17-19
<正>津政办发[2012]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津工信科[2016]1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规范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财政局联合修订并印发了《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2019年8月22日)沪府规[2019]3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制订的《关于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2018年9月26日)沪府办规[2018]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2.
正(2016年7月21日)沪府发[2016]5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理调整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理调整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中共上  相似文献   

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35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14.
正(2016年4月25日)沪府办发[2016]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已转制为企业的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以下简称"转制科研院所")是构成区域乃至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新形势下,坚持市场机制、确保竞争活力,进一步加快转制科研院所的改革和发展,提高转制科研院所为行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的能力,已成  相似文献   

15.
《天津政报》2012,(11):4-12
<正>津政办发[2012]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津政办发[2017]7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完善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天津市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府投入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84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16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战略目标,结合全市工业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市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对《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考核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工业十强区县(自治县)考核评选办法(201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18.
正(2018年9月6日)沪府办规[2018]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着眼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集约发展效应,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  相似文献   

19.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沪府办发[200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监察委、市纠风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减负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本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20.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沪府发[2007]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政府同意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市政局《关于优先发展上海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