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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是某交通局交通检查站站长。2007年7月26日。张某联系王某,要求购买空白的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王某答应。次日,王某将60份空白的规费缴讫证第一联、第二联以每份500元的价格卖给张,将缴讫证第三联打印成摩托车规费收入(100元/辆)报账,侵吞所得款24000元。事后,张某将每份空白的规费缴讫证打印成金额为4000元的农用车养路费收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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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王某是某交通局交通检查站站长。2007年7月26日,张某联系王某,要求购买空白的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王某答应。次日,王某将60份空白的规费缴讫证第一联、第二联以每份500元的价格卖给张,将缴讫证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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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23日,屠户王某到杨某家买猪,双方经协商,杨某将自家饲养的两头猪以690元卖给王某,王某当即付清690元购猪款。但鉴于王某与杨某家相距很近,仅隔百余米,且王某家猪厩中的猪又较多,便对杨某说,猪先放你家猪厩里。杨某的妻子随即答道:“猪已卖给你了,猪是你的,不关我家事,我家也不帮你喂食。”第二天杨某见猪厩中的猪不见了,猪厩的墙又被扒倒了,就到街上找正在卖肉的王某说:“你把猪弄走了,为什么将我家猪厩墙扒倒”。王某一惊,“我没有弄猪呀”。之后,在杨某家的菜田里发现了猪被人盗杀的现场。1994年3月,王某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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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09年4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王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每月5000元从互联网上租用黄金期货交易服务器,为犯罪嫌疑人邱某、杨某、刘某合伙开办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非法黄金期货业务,再由邱某、杨某、刘某发展客户来赚取佣金。从200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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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3日,某县农业银行业务部前台柜员交接班时,主管徐某乘机将杨某的工作卡窃取。当日晚21时许,徐某以加班为名,采取用杨某的卡号申报(密码其事先已探知)、以自己的主管卡审批为手段,将客户王某账上10万现金转到自己事先在异地以他人名义办理的金穗卡上。第二天上班时,徐又仿冒王某签名并偷盖杨某的章印将取款凭证予以填制好。事后,徐某先后将该10万元现金取出并私用。11月7日案发后,被告人徐某辩称其主观上只有暂时动用该款应急的故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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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于1991年4月21日向杨某借款21500元.做为担保,借款人李某以自有房屋(两室一厅楼房)做为抵押物,抵押给杨某,并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协议明确约定:“甲方(杨某)于1991年4月21日借给乙方(李某)人民币21500元,月息4分;乙方于1991年11月21日还本付息,如逾期不还,将抵押房屋折价21500元交甲方占有.”届时,杨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欠款,李某始终借口不还.1992年4月2日,李某背着杨某,又将抵押的房屋连同附属物品以20000元的典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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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0日。王某在某银行存款人民币28万元,存期1年。2004年10月29日。王某到该行取款时得知其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可王某的原始存单及身份证从未丢失。在与该银行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本金28万元及1年的利息5040元。给付2004年10月21日至2005年1月20日延期兑付存款利息。按照3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为111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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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杨某、王某于2011年5月来京打工,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手头拮据遂引发盗窃念头。二人反复研究。由善于言谈的杨桌坐在副驾驶座上和出租车师傅搭讪分散其注意力,王某坐在驾驶座后面伺机窃取出租车师傅司机搁置在驾驶座左侧开门锁处或中间抽匣子里的钱夹。二人从8月份起.直到因出租车师傅举报被现场抓获,不到两个月时间.先后作案17次,共盗窃6987元。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提审了二犯罪嫌疑人,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承办人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移送某区人民法院。2011年12月30日,该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某独任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杨某委托律师赵某进行辩护。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涉案金额的认定提出了质疑。法庭列举相关证据:(1)所有报案人报称的受害金额;(2)杨某、王某的供述。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王某并不一定记得很清楚,而且每次作案后,二人将窃取的财物立即平分,每次作案的金额并没有记录,时过境迁,报案人的举报金额不可能完全精确。因此要求讯问被告人杨某。经讯问,杨某回答可能没法庭认定的多,每次一般都100多元,也有几十元的,最多的一次300多元。律师据此推断二人盗窃的金额在4000元以下,因金额牵涉到量刑的轻重,对法庭列举的金额不予认可。审判员李某遂问杨某认不认,不认就不审理了。杨某支支吾吾说认可。正当辩护律师要发言之际,李某打断辩护人,不让发言。此案当庭宣判,判处杨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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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13年3月15日,当事人张某到公安机关举报王某涉嫌诈骗一案,公安机关以张某与王某合同纠纷已经法院判决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2004年,张某投资开办了展翔汽配有限公司。2008年4月,王某在他人介绍下结识张某,得知张某因病无力继续经营公司,二人协商达成协议,由张某将展翔汽配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及相关辅助设施转让给王某,由王某经营,转让价格为750万元,同时约定7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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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储蓄所只有会计黄某和出纳习某两名工作人员。1984年5月,储户王某(与黄、习二人熟悉)到储蓄所存入6500元活期存款。7月1日下午下班前,王某来该所取出1000元存款,走时存折遗落在营业柜台外。第二天早上上班时黄某先到,拾得王某遗失的存折。当天上午,黄某乘出纳习某外出之机,用存折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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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李某向王某购买了一批水泥预制板,2005年3月15日,王某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方式,将预制板运送到李某指定的交货地点,并请工人下车堆放在李某指定地点。李某夫妇在现场指挥堆放。交货完后,王某向李某收取了货款。同年5月6日上午,李某同村小孩周某、张某、杨某、程某等人在搁置的预制板上攀爬玩耍,将堆放的预制板翻倒,压住周某的左脚,尔后,被同村村民救出,送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7726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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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被告代理人我认为,王某与杨某之间实际形成的是一个“借用猪厩”的法律关系,而不是:“代保管”。杨某对王某的猪被盗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原告称:王某将猪存放在杨某的猪厩里时,杨某表示同意、从而在杨某与王某之间形成了一个新的法律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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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2月10日,杨某与信用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杨某用其于同年10月10日存入信用社的15万元一年期存款作抵押,向信用社借款ZO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杨某在该笔存款储蓄卡的银行留存联上注明:“此笔存款及利息,从12月10日起不提前支取,不作抵押,用于抵本人欠信用社贷款”。当天,杨某又伪造了一份信用社给信托投资公司的承诺书(写明:保证杨某在贵部贷款偿还以前不予挂失和提前支取),用该笔存款的存款单向信托投资公司出质借款13.5万元,借款期为6个月。杨某向信用社的借款期满后,信用社于97年12月29日将已到期的15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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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王某、孙某某(在逃)预谋与被害人赵某发生性关系。12月12日侣时许,孙某某以邀请吃饭为名,将被害人赵某骗至天津市塘沽区某地嫌疑人杨某家中。嫌疑人杨某、刘某某以暴力、胁迫手段相威胁先后将被害人赵某强行奸淫:后嫌疑人王某、孙某某趁被害人赵某酒后不能反抗之机,先后将被害人赵某再次奸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