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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由于行为具备数个犯罪非价内涵,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和连续犯在罪数上应定位为数罪。对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非并罚的实质根据是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降低,对连续犯非并罚的实质根据则是出于对诉讼经济的考量。在认定非并罚数罪的主要特征时,对同一行为应从自然重合与规范限定两个层面进行判断,对牵连关系则应从行为人所认识的、数行为在经验法则上所具有的通常伴随关系方面进行判断。鉴于我国对同种数罪不实行并罚的现实状况,我国刑法中应弃用连续犯的概念,以彻底解决其可能带来的程序繁琐问题。  相似文献   

2.
在实然的层面上,当前的罪数理论并没有真正贯彻犯罪构成的罪数标准;在应然的层面上,犯罪构成也不应当成为罪数的判断标准。罪数的判断标准应当是犯罪客体的重合性。若多个犯罪构成是在对同一客体的同一次侵犯过程中实现的,则此多个犯罪构成的客体具有重合性,属于一罪形态;反之,则此多个犯罪构成不具有重合性,属于数罪形态。据此,法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吸收犯属于一罪形态,应从一罪处断;连续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属于数罪形态,应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3.
论罪数不典型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一、罪数研究的意义 数罪应并罚,一罪不并罚。这是法制常规。“数罪”(实是或形似)不并罚,是常规之外的特例。作为“数罪”不并罚的基本理由的“罪之并合”便是刑法中罪数问题研究的中心。关于罪的并合,各国刑法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刑法分则中有规定,如惯犯,而总则没有规定。有些外国刑法总则和分则均有规定。德国刑法典总则第52条(1)规定:“同一犯罪行为触犯数刑法法规,或者数个犯罪行为触犯同一刑法法规的,只判处一个刑罚。”前半句指的是想象竞合和法规竞合,后半句主要指的是连续犯。日本刑法总则第54条规定“想象竟合,牵连犯: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或者犯罪的手段或结果行为触犯他罪名时,以其最重之刑处断。”美国《模范刑法典》(1962年公布)总则第1节07条关于“定罪限制”(实为罪之并合)规定了几种情形:(1)一罪被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理论关于罪数的讨论往往限于实行犯,对共犯的罪数鲜有问津,尤其是共犯罪数的判断标准几乎无人问及。共犯由于其特殊的犯罪构成内容、参与犯罪的方式以及共犯行为显著的广度与重合特征,在罪数的认定方面与实行犯既有一致性,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来说,共犯的罪数判断要建立在共犯行为的基础之上,考虑共犯人参与实行犯的范围,依据共犯行为所构成的犯罪构成的数量来进行。  相似文献   

5.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吸收犯之学理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在无连续意图支配下所实施的数个同质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对被吸收之罪不再论罪的犯罪形态;其与牵连犯、连续犯质的区别分别在于数个同质的犯罪行为和无连续意图;对吸收犯的判定标准应采取排除主观上具有连续意图的同质性的数个犯罪行为的综合说;吸收犯的行为类型包括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不宜按吸收犯论处。  相似文献   

6.
庄劲 《现代法学》2006,28(2):107-115
想象竞合犯具有多个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其“从一重罪”处断不能实现罪刑公正。当一个自然行为蕴含多个危害行为的意义时,构成多个危害行为的竞合,其实质是危害行为的复数。行为竞合的概念,在理论上不仅可能,而且正当。想象竞合犯实质上是复数危害行为的竞合,该复数危害行为分别符合复数的犯罪构成,属于实质的数罪。应当对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这不仅是其罪数本质的要求,也是罪刑法定、罪刑公正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无权处分行为也可能构成财产犯罪,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无权处分,就否认其成立财产犯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将他人财物出卖给第三者的,是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本犯盗窃财物后隐瞒真相将赃物出卖给第三者的,成立盗窃罪与诈骗罪,实行并罚;赃物犯罪人隐瞒真相将赃物出卖给第三者的,是赃物犯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隐瞒真相将自己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直接出卖给第三者的,是侵占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合犯;隐瞒真相将辅助占有的他人财物出卖给第三者的,构成盗窃罪与诈骗罪,如果盗窃行为与诈骗行为重合,按想象竞合犯论处,否则实行并罚。  相似文献   

8.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一般被认为是我国不处罚本犯自洗钱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的理论依托。但该理论的基本定义及法理存在疑问。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本质上是德、日司法者优先考量预防必要性、罪刑均衡性、效率原则等需罚性因素的情况下形成“事后行为不可罚”之司法现象,后经其学界之学理总结而建构形成的理论。但该理论混淆了行为应罚性和需罚性判断的区别,对于“数个行为数次侵害法益”之事实间如何能作同一评价缺乏明确的具体判断标准。法益侵害同一性判断关注主观不法意思个数、客观实行行为个数、法益侵害类型个数三个标准,其对于事后行为可罚性的判断标准更为合理、明确。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可在法益侵害同一性判断中解构。  相似文献   

9.
“同时犯”是关于罪数(竞合)的规定。以犯罪成立条件作为罪数判断标准,“同时犯”前款行为与其他犯罪之间,无论在文理上、类型上,还是事实上,都系数罪关系。“同时犯”规定省略了处置理由,导致数罪与处置规则之间衔接不畅。应确立“先犯罪构成,再犯罪构成关系”的罪数(竞合)规则。数罪并罚的处置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毫无重合;从一重罪从重处罚的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部分重合,包括构成要件行为重叠与构成要件法益重叠。从一重罪处罚的理由是犯罪成立条件之完整重合,但有犯罪成立条件部分重合的情形,此时,司法上应当在从一重罪处罚基础上适当从重。能够与帮信罪“同时构成”的“其他犯罪”,只能是刑法分则中以提供行为作为构成要件行为类型的罪名,不包括关联犯罪共犯罪名。  相似文献   

10.
张静 《法制与社会》2010,(7):5-5,14
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的分离使其存在备受争议。本文将就其可罚性、与责任主义原则的冲突与调和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11.
鉴定启动的“令状主义”与“随意主义”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鉴定的启动是鉴定制度的核心内容.本文对世界各国鉴定启动模式的利弊和变化趋势以及鉴定启动的目的进行分析后发现,鉴定启动的法官控制模式更合符启动鉴定的目的,同时为克服法官控制模式启动鉴定的弊端,应当赋予当事人平等的请求鉴定权,并建立与之配套的技术顾问制度.  相似文献   

12.
关于"法律"一词是如何使用的,在中国的康熙时期和孟德斯鸠时期进行比较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们之间存在间接而又重要的联系.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并且深入理解"法律"一词的"世界流通"问题,进而从新的角度理解中西法学关系.而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对近代这段历史研究有着重要启发.  相似文献   

13.
沈菊生 《行政与法》2004,(11):81-84
如何对行政垄断进行科学分类,是反行政垄断必须解决的问题.目前我国理认界和法律实务界对行政垄断两种形态即地区垄断和部门垄断虽然有较为一致辞的认识,但因两存在较多的交叉重叠,也由于两者在然害性质和然害手段上基本相同,所以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两者的区分意义不大.  相似文献   

14.
商标先用权的立法确认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既体现了“使用”的价值得到了立法者和司法者的认可, “使用”在商标权取得过程中的地位藉此得到了明确,也充分弥补了我国商标注册制的缺陷与不足.但由于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局限性,商标先用权在适用过程中仍然可能出现困难.为此,应当将对“商标”的保护延伸至“商业标识”,并强调商标的实际使用及其在先性而非其影响力,同时应当正确理解商标在先使用的主观状态.  相似文献   

15.
16.
姜明安 《法学家》2004,(1):13-15
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重大措施.其中之一即是"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17.
李兰英 《现代法学》2005,27(4):74-78
德国关于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的合一论的主张与我国学者所提出的复合罪过的概念各有特定含义,“合一论”的罪过形式的出现有其特定的类型划分和观念为前提。复合罪过现象的原始含义不同于合一论。应该结合我国《刑法》分则的具体罪名来进行真正复合罪过形式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是尼采思想发展第三阶段中最为成熟的作品,尼采本人亦将其称作"第五福音书"。聚焦于该书第三卷,"论幻觉与迷"一章囊括了尼采思想殊为重要的三个方面,即在隐微术背景之下人的"上升"、"复返"、"形变"。本文通过梳理"论幻觉与迷"的内容意涵,管窥尼采思想的总趋势,从而对"上升"、"复返"、"形变"这三个形异而质联的概念形成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9.
作为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经济全球化与中国法学"中核心部分的导论,在对"全球化"概念进行背景性阐发的基础上,确立全文的分析框架及参照依据,并概要性地说明相关理论问题的建构以及具体的论证步骤。通过阐明当下的"全球化"实为一种可争辩的过程,从而开放出全球化的话语斗争维度以及中国或中国法学参与并型塑全球化的可能性,进而主张应当从中国立场出发,以中国为思想根据、以"世界结构中的中国"为分析框架、根据中国自己的理想图景就当下全球化进程及其方向进行积极的反思和重构。  相似文献   

20.
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制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及社会和谐发展的瓶颈,突破这一瓶颈势在必行。纵观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之国家,无不立法先行。在我国,制定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法是逐渐消除二元结构社会保障体制的理性选择。在制定我国城乡“一元化”的社会保障法过程中,应始终贯穿“统筹”思想,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法原则和价值理念,正确处理好社会保障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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