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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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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将贿赂的范围只限于财物,但是考虑到贿赂罪所保护的法益,应当将非财产性利益也纳入贿赂的范围之内.这既是与我国反腐败政策导向相符合的刑事立法反映,同时也是刑法对通过以非财产性利益的贿赂情况日益加重的现实考虑.性贿赂属于非财产性贿赂的一种,其对国家公务人员廉洁性的侵害程度虽然难以计量,但当其对法益造成超过一定程度的实质侵害时,就应当考虑将其入罪化.  相似文献   

2.
在立法层面对贿赂犯罪进行完善,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应从贿赂犯罪的现实立法规定与打击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内容并参考其他国家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扩大贿赂犯罪中"贿赂"范围。  相似文献   

3.
具有市场价格且受贿人实际取得价值的礼券应当计入商业贿赂犯罪数额;将免费旅游界定为商业贿赂,并非意味着与免费旅游相关的费用一概认定为商业贿赂数额;应将以金钱为背景、体现贿赂犯罪权钱关系的性贿赂认定为商业贿赂。受贿人在接受行贿人财物后提供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规定的帮助,但行贿人没有提出要求的,不能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复数实行犯情况下以主犯的罪名确定将共犯认定为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具有合理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共犯理论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进行调适。  相似文献   

4.
刑法语境中的商业贿赂概念可以借鉴经济法层面的商业贿赂,但绝不能受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暂行规定》中对商业贿赂概念界定的影响,应该将一切能够揭示商业贿赂本质且大量客观存在的商业贿赂现象都包括进去。本文立足于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犯罪的现实需要,以现行的《刑法》规定及司法解释为依据,认为商业贿赂犯罪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事活动参与者为谋取商业利益而给予他人财物,或者与商业活动紧密相关的人利用商事管理职权而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为促成商事活动双方的行贿、受贿而居间介绍,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在受贿现象日益滋生、愈演愈烈,受贿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化的今天,各类新型受贿案件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挑战。为了应对这一严峻形势,"财产性利益说"是可取的,贿赂包括财物和财产性利益。不动产、无形财产、权利文书、证件、人体器官、伪劣商品、违禁品、商业机会这些特殊"贿赂"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对象。贿赂的外延需要扩大,相应地,应当拓宽受贿罪的处罚界限,构建新的受贿犯罪体系。  相似文献   

6.
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是发生在药品、设备、耗材的商业交易中的行贿受贿行为,其产生的根源在于公众对医疗事业的情感诉求与医疗事业市场化之间存在冲突。是否属于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应从行贿主体、行贿目的以及贿赂行为发生的领域来判断。刑法必须找到医患双方价值目标和利益诉求的平衡点,才能对其做出合理的反应。  相似文献   

7.
当今社会,性贿赂已然成为重要的贿赂方式,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蚀力甚至高于其他财物型贿赂。然则我国刑法并未将性贿赂纳入其规制范围,理论界对性贿赂入罪与否争论不断,实务中对性贿赂的处置方式不尽相同,这直接削弱了我国刑法对性贿赂的规制力度。应当试图跳出性贿赂入罪与否的争论漩涡,在现行刑法框架下探寻性贿赂的刑法规制路径;应当将间接性贿赂中的雇佣型性贿赂所涉赃款直接认定为受贿数额,将直接性贿赂与间接性贿赂中的指示型性贿赂直接规定为贿赂犯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相似文献   

8.
当前,贿赂的内容呈现出"由单纯的物质性利益向财产性利益转变,甚至扩大至非财产性利益"的趋势。这种财产性利益,甚至非财产性利益是否属于我国刑法上所说的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文章立足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认为应当将贿赂的内容理解为"财产性利益"而不宜扩大至非财产性利益,也不应当限制为钱财和利益。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随着疫情的全面爆发,以及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商业贿赂又出现多种新型的犯罪类型。通过对当下的商业贿赂犯罪的主要类型和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出侦查机关处理商业贿赂犯罪的难点,从而为打击商业贿赂经济犯罪提出侦查对策。严格贯彻“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的宗旨,提升数据化实战水平,主动收集案件线索,研判资金数据信息。参考引用国外的“污点证人制度”,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清查涉案企业账目,提高收集证据的能力和水平。而涉及跨国跨境以及多个部门交叉关系的案件,各个部门要注意衔接配合,打好集群战役,注重国际司法合作,实施“境外追赃”“异地追诉”。  相似文献   

10.
商业贿赂涉及到刑法中的八种罪名,这些罪名的法定刑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主刑规定的种类多且挂有死刑,罚金刑缺失、没收财产刑适用范围太窄,针对不同主体配置差异极大刑罚。对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配置了明显重于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国有单位的刑罚,对单位的刑罚配置明显轻于自然人。商业贿赂犯罪的现有资格刑规定无法有效防控商业贿赂。  相似文献   

11.
在犯罪学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有时是指刑法规定的涉及商业领域的各类贿赂犯罪,有时则是指商业领域的贿赂违法行为。商业贿赂的犯罪手段日益多样,隐蔽性越来越强,犯罪领域广泛,但也凸显出一定的行业特征,而且,涉外商业贿赂犯罪已经本土化。商业贿赂的产生有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防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既包括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也包括查处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商业贿赂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2005年经历了“朗讯风波”、“张恩照事件”、“德普事件”的一系列事件之后,商业贿赂不仅成为媒体近期跟踪的热点,也成为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基于此,我们对于商业贿赂的理解和治理也是如箭在弦,需要即时开展的。制定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有形的手要有的放矢以及从企业内部体系的构建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都是以后我们短期内需要应用并致力于研究的反贿赂途径。  相似文献   

13.
完善反商业贿赂犯罪立法之思考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基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和我国的现实问题,刑法需要完善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从刑法立法体例出发,要改变将贿赂犯罪统一规范到一个章节中的做法;从贿赂犯罪的构成要素看,要扩大贿赂的内容、对象和行为方式,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规定。  相似文献   

14.
商业贿赂犯罪是在经济行为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犯罪,其法律特征具有特殊性,它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助长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损害了国家利益,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通过论证商业贿赂犯罪法律特征,深刻割析了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必要性;并通过分析此类案件的侦办难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及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商业贿赂行为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颗毒瘤,具有极其严重的危害性并已成为贿赂犯罪的一种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以商业贿赂犯罪为视角探究我国反腐败刑事法律重新建构的重心在于对我国反腐败犯罪刑事立法重新梳理后的重构上.因此,有必要对商业贿赂以及商业贿赂犯罪进行寻根溯源式的探究与挖掘,力图呈现一幅商业贿赂以及商业贿赂犯罪的全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以达重构我国反腐败犯罪刑法规制的终极目标,实现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16.
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要正确区分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中正当交易行为和违法交易行为的界限,把在商业交易中暗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商业贿赂行为,作为查处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之一.检察机关应立足检察职能,重点查办权钱交易型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批捕起诉,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开展犯罪预防.要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情况及商业贿赂的情况,客观地掌握立案标准,以体现党的"打击少数、教育和挽救多数"的刑事政策,使治理专项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7.
商业贿赂犯罪实质上是商务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犯罪,其主体具有多样性,既包括商业活动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也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有单位;其内容主要表现为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交易对方一定财物或其他利益;其主观要素为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相似文献   

18.
商业贿赂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至市场经济时代愈演愈烈,当前已经泛滥成灾。商业贿赂犯罪作为经济犯罪的一种,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只有深入分析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危害及其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才能有效地控制此类犯罪。  相似文献   

19.
商业贿赂犯罪体系的完善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从我国现行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研究来看,现行商业贿赂犯罪体系已非常完善,只是未把非国有单位的受贿犯罪和对非国有单位的行贿犯罪纳入刑法体系,而这是一种政策层面的价值取舍,并不需要专门设置商业贿赂罪这一罪名,也并不需要专设商业贿赂犯罪一节,只需在未来经济发展成熟时,将非国有单位的受贿犯罪和对非国有单位行贿犯罪纳入商业受贿犯罪体系即可.  相似文献   

20.
商业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不仅最终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密切相关。只有认真分析商业贿赂犯罪产生的原因,才能采取针对性措施,彻底遏制商业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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