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共同犯罪问题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教唆犯问题又是其中一个难点。学术界关于教唆犯的理论问题存在多种学说,文章根据不同学说对教唆犯的预备与未遂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2.
教唆犯的未遂是共同犯罪理论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人们习惯于从立法之实然对教唆犯进行研究,使得对教唆犯的未遂形态的认定仅限制在《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从本条的立法精神来看,我国《刑法》规定被教唆人没有实施被教唆之罪也成立教唆犯未遂,然而这一规定并不合理。对于教唆犯的未遂形态的认定,不应囿于立法之实然规定,应该站在应然高度对教唆犯予以定位。  相似文献   

3.
独立教唆犯是指教唆者故意实施教唆行为后而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情况 ,独立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占据重要地位 ,基于完善教唆犯罪的刑法方法、司法及理论的需要 ,作者就独立教唆犯的缘起、概念、构成特征、处罚原则与共同教唆犯的异同以及立法完善措施进行了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4.
教唆犯的未遂涉及到教唆犯和未遂犯两个刑法理论上有争议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第29条第1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存在未遂形态,而对第2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则存有争议。本文拟就教唆犯未遂的范围略陈管见,探讨“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含义,指出刑法第29条第2款所存在的缺陷并对该款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未遂状态着手及犯罪得逞这两个关键时点的把握,关乎本罪刑事不法的可罚性起点及刑事政策的指向.目前司法实践在此二时点认定上呈现出明显的前置倾向.在着手时点的把握上,纯粹的客观说已失去解释力;通过印象说的提倡,实践中将非法持有毒品罪着手时点前置的做法得以在顺承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政策背景和毒品交易样态迭代的同时,...  相似文献   

6.
“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标志 ,它主要是指犯罪构成要件没有完全具备。司法实践中应正确理解和把握“犯罪未得逞”的含义 ,以便准确区分犯罪的既遂和未遂状态。  相似文献   

7.
论教唆犯的停止形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对教唆犯的性质认识的分歧 ,教唆犯的停止形态的成立标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较大争议。教唆犯的二重性说是目前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观点。逐一对教唆犯的预备、未遂及中止进行探析 ,认为我国《刑法》第 2 9条的规定完全符合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   

8.
教唆犯问题无论在司法实践中,还是在共犯理论中,都是一个比较重要也比较复杂的问题。认真地研究这个问题,既是司法实践上的需要,也是深入探讨共犯理论的需要。教唆犯从作为客观存在的一种犯罪现象,到被刑法学家及思想家概括为刑事法律和刑法思想中的观点,从它在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中被当作共犯者中的正犯或从犯,到成为一种独立的共犯类型的学说,从普遍认为教唆犯具有从属性,到出现与之并存的认为教唆犯具有独立性的主张,这一系列理论的演变过程,都是由当时的具体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决定的,都是与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密切相关的。  相似文献   

9.
实行过限是伴随共同犯罪的发生而出现的一种特殊犯罪形态。根据过限的范围,一般可分为质的过限、量的过限和转化的过限。目前学界在教唆犯实行过限的认定上提出了超出教唆故意说、未预见说和教唆类型区分说,以其中任何一种学说作为认定过限的唯一标准并不可取。认定教唆犯在实行过限中的刑事责任应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理,以超出教唆故意说为基本原则,综合运用未预见说和教唆类型区分说予以应对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各种复杂情形。  相似文献   

10.
教唆犯性质之理论众说纷纭,主要有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二重性说等观点。反观这些学说的合理性与存在基础,从属性说更为合理,它有坚实的社会基础与理论支撑,符合罪刑法定的精神与保障人权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国内外刑法学者对教唆犯理论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但在教唆犯的性质、概念和处罚原则上仍存在诸多观点。本文在对教唆犯性质的几种观点进行归纳的基础上,分别对教唆犯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形态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2.
论教唆犯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中的教唆犯分为两种:共犯教唆犯和单独教唆犯。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是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但教唆犯却按分工为标准进行分类。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只具有从属性,而不具有独立性。本文将就教唆犯的性质、存在范围及其立法缺陷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判断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理论界素有争议,而司法实践中对具体盗窃案件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也各不相同。文章通过对接触说、隐匿说、移动说、失控说等判断盗窃既遂、未遂的理论学说的分析,认为控制说能够帮助恰当的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并从被盗窃对象的物理性征及功能角度亦进行了深层次研究。  相似文献   

14.
转化型抢劫与普通抢劫罪一样,具有相同性质的法益侵害特征,它们都可区分既遂与未遂形态,且区分的标准不应该有本质上的差异。转化型抢劫的本质特征就在于行为性质的转化,不能把转化型抢劫的“着手实行”提前到转化前的行为。转化型抢劫罪同样是以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后是否取得财物作为其既遂和未遂的划分标准。  相似文献   

15.
我国传统的教唆犯理论存在难以自圆其说的弊端:一、并非一切教唆行为在实践中都能按照教唆犯处理;二、要求教唆他人必须实施某一种具体犯罪才成立教唆犯与我国刑事立法实践不相符合;三、要求教唆犯对被教唆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和主观故意作出判断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应对传统教唆犯理论进行改造。首先将现有的教唆犯概念一分为二,即教唆犯和唆使犯;其次,对分离出的教唆犯的基本构成条件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其中,实施盗窃的场所、时间、盗窃的对象、盗窃主体的身份、盗窃行为的手段等都可能影响到既遂未遂的标准划分。同时,对于"数额较大",应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理解。只有行为人主观上企图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客观上可能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盗窃未遂。  相似文献   

17.
教唆者自身不具体实施犯罪而是通过他人之手来达到犯罪目的的特点,使得教唆犯成为共同犯罪中最特殊、最复杂的一种情形。而教唆犯的特殊形态,即共犯形态、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更存在许多难以达成共识而又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教唆者自身不具体实施犯罪而是通过他人之手来达到犯罪目的的特点,使得教唆犯成为共同犯罪中最特殊、最复杂的一种情形。而教唆犯的特殊形态,即共犯形态、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更存在许多难以达成共识而又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入户盗窃未遂是认定盗窃罪还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之争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已经尘埃落定。但是,由于新修订的入户盗窃取消了时间和次数的限制,因而确有必要从法理和实践角度,对新修订的入户盗窃是否存在未遂形态、如何判断行为人以盗窃故意进入房屋、入户盗窃着手的标准认定以及入户盗窃未遂是否一律定罪处罚等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20.
在教唆犯独立性质基础之上,通过对教唆犯的特殊形态,即共犯形态、未完成形态、罪数形态的探析,力求在此问题上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