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本文针对我国商事登记现行立法的现状,通过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健全和完善商事登记立法的基本思路,以求商事登记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从而增强商事主体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刘叶 《法制与社会》2012,(23):29-30
商事登记与物权登记尽管都属于登记制度,但其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本文试从法律性质、价值取向以及法律效力这几个方面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两种制度有进一步的了解.  相似文献   

3.
张寒 《法制与社会》2014,(13):244-245
商事登记制度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我国,企业是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因此作为企业取得,变更,终止商主体资格的商事登记制度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我国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主要存在着许多弊端,这严重影响到了商事登记制度的良好运作,从而影响到了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着重从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立法状况入手,分析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艾围利 《政法学刊》2010,27(2):41-47
商事登记制度是我国经济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商事登记行为的性质为行政行为,更进一步说商事登记行为在一般行业为行政确认行为,但在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风险大对公众影响面较广的特殊行业为行政许可行为。应从商事登记制度的目标和价值入手来界定商事登记必要记载事项的相对统一的标准。商事登记的效力也因主体不同、登记事项不同而有所不同。目前商事登记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肖海军 《法学》2018,(4):128-138
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应当从总体制度模式入手,改现行严格强制登记主义为强制登记主义与任意登记主义相结合,即在整体上将具规模、持续、稳定的营业(包括新型业态的营业)纳入法定商事登记范围的同时,将小规模、不持续、不稳定的民间营业之商事登记选择权交由营业当事人自主决定,由其根据自己的营业意愿与预期目标在进行利益权衡后作出自由选择、。因此,我国未来统一商事登记制度的构建应在总体延续并坚持强制登记主义及制度的前提下,适度引入任意登记主义及制度,创设商事登记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多元化对我国的商主体进行登记管理造成了多层次的影响,商事登记制度作为商主体开展商行为的首要成立要件,目前来说由于立法分散,引发了不同主体的不同待遇,笔者浅析一二,望能推动我国商事登记法的统一立法与和谐建构。  相似文献   

7.
浅谈商事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指出商事登记制度是商法的重要内容,为完善我国的商事制度,应制定一部既适用各种主体的、原则性的一般规则,又根据不同主体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的统一的《商事登记法》。  相似文献   

8.
证券登记制度研究——兼论商事登记制度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明良 《法学论坛》2006,21(4):64-68
由于证券市场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证券投资成为商事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此在商事登记制度中,证券登记制度应是重要的内容之一。随着证券市场的制度创新,证券登记制度也发展了传统的商事登记制度,即传统的商事登记制度专注于商事主体地位的确立,而证券登记制度则注重于商事(证券)主体权利状态的确认和商事(证券)行为状态的确认。  相似文献   

9.
张喆一 《法制与社会》2011,(20):38+40-38,40
我国商事登记现行立法,在形式和具体规定中都存在着缺陷,需要健全商事登记立法以使之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的同时,最大化发挥企业的主动性和效率性,达到保护市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着诸多问题。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催迫着我国的商事登记立法从支离破碎,多轨并行转向和谐统一。本文通过对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和缺陷进行分析,进而给出完善对策。  相似文献   

11.
商事登记中的不实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我国相关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国外立法区分不同原因下的不实登记的责任追究的做法,值得借鉴。为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我国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12.
王妍 《北方法学》2010,4(6):71-79
在商法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商事登记审查制度也不断发展变化,我国在此方面表现得尤其明显。2006年1月1日修改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商事登记审查制度由原来的实质审查制转变为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制,这虽然是历史的进步,但却为法官提出了在司法实务中如何确定商事登记证据效力的难题。法院为维护自身证据规则的统一,必然要面临形式审查状态下的商事登记的司法证据效力与商事登记公信效力冲突等问题。在以形式审查为主要审查制度的状态下,法院在民商审判实践中应该以司法独立认定和司法认定独立原则、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禁止反言”原则或“自食其果”原则等确定商事登记的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13.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惠萍 《政法学刊》2005,22(1):109-112
随着商业秘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加剧,商业秘密对企业的财产价值越来越显露出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广泛存在。商业秘密导致侵权的纠纷、冲突越来越严重,急需求救于法律手段来给予保护如何选择合理的立法形式以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则是我国商业秘密在立法中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民商事登记改革与法定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遂全 《法学研究》2006,28(2):33-42
我国现行民商事登记制度与民法原则多有不合。未来物权法或民法典应当贯彻权利外观自证优先原则,改造现行的权利证明公示机制,设立以民事赔偿为保障的法定公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人作用。对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实行公证生效登记备案制,合理确定登记错误和公证错误时的赔偿责任,并设立法定公证情况下的国家投保责任。  相似文献   

15.
谭玲 《政法学刊》2007,24(2):42-45
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没有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故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然而,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竞争的自由和公平,所以会伴随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商业贿赂行为亦如此。商业贿赂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桎梏了市场健康发展。但目前我国法律和行政规章在商业贿赂的立法规范上存在缺失和局限,需要重新审视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16.
商事登记中行政权力定位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妍 《北方法学》2009,3(2):65-76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修改,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特别是商事登记审查制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行政许可法》将商事登记规定为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许可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又规定企业(公司)的设立采取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折衷审查制,问题随之产生:将商事登记作为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表明,在商事登记领域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带有较强的行政权力介入色彩,但形式审查制又代表国家行政权力在登记审查方面的消极态度,是商事登记领域行政权力弱化的表现,这种并不是很和谐的权力定位一方面彰显了传统的行政权力无限膨胀的习惯,另一方面又对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考量商事登记与市场准入的关系,可以借助法经济学识别商事准入效率与安全的均衡性。这需要首先区别一般准入与特殊准入、民商私法与经济法之间价值定位的差异,并具化商事登记一般准入机制设置的目的及其必要性、合理性。结合对传统政府规制理论的批驳,以及对现今我国工商登记管理体制中设置过高登记门槛的反思,商事登记的制度设计应在公益与私益客观辩证关系基础上,在宏观层面的保障私权以及在最低层级上维护公共利益,并由此凸显维护公私权益衡平的现代登记理念。  相似文献   

18.
论商主体的独立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崔巍岚 《河北法学》2006,24(9):56-59
在我国究竟采取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体例的争论中,商主体的独立价值无疑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同时这也直接影响到我国商主体制度的构建和完善.商主体的独立价值在于其能够独立于民事主体而存在,并通过立法加以确认,从而使得商主体制度发挥其不同于民事主体制度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我国现有的具体商主体的基础上,构建我国一般商主体制度,对所有商主体作统一的法律规制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向忠诚 《行政与法》2022,(2):101-108
推进科学立法,关键是完善立法体制.在职权立法体制中,应明确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人大与人大常委会之间、权力机关上下级之间和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立法职权的划分.在授权立法体制中,应明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特区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暂时调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