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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人的存在是以它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有了这种民事权利能力,就有了法律上的人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基本条件,没有这种能力,便不能参加民事活动,也就不具备法人资格,它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一样的。“权利能力”和“权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人的权利能力,是它作为民事主体依法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不论它是否实际参加了一定的民事活动,这种权利能力都是始终存在的。而权利则是法人作为  相似文献   

2.
每个正常人从他出生开始,成为法制社会的一员。随着他她)的成长,将在不同年龄段享不同的法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律义务。与生理年龄相对应,这同的年龄段也可以称之为法律龄。了解自己及家人的法律年,不仅是法制社会的要求,更是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零周岁每个公民从出生时,即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直至死。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取得体民事权利的前提与基础。十周岁具有限制民事行为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民通则》的规定,十周岁…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准则。它的颁布执行对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和法人。一、公民(自然人)  相似文献   

4.
1、出生。人生伊始,就取得了相应的法律资格,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法律:一是国籍法。国籍法规定,父母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二是宪法。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三是民法。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相似文献   

5.
论废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傅强 《新视野》2005,3(5):71-73
民事权利能力制度是等级社会、特权时代的产物,其功能在于满足统治者根据自身意志对民事主体进行选择的需要。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普及使权利能力制度成为不必要,而自然人权利保护的具体化和权利不断延伸,使权利能力制度在保护权利上变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平等性以及大量法人以外的组织权利能力的被承认,使民事权利能力制度不再成为划分不同法人之间以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界限。因此,民事权利能力制度已丧失了存在的理由,应当废除。  相似文献   

6.
论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分离李鸿民事权利并不等于民事权利能力,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权利的一种形式。是民法赋予公民或法人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地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能。比如,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  相似文献   

7.
于飞 《前线》2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其核心要义是维护人民权利。民法典是人民的权利法,民法典对民事权利全面系统的规定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基础。公权机关既有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职责,又有不侵害民事权利和积极实现民事权利的义务,依据民法典处理好民事权利与公权力的关系是维护人民权利的关键,加强民事司法活动是维护人民权利的保障。要在实施民法典过程中,不断维护和实现人民权利。  相似文献   

8.
杨涛 《探索》2005,(2):188-190
本文对民事主体制度体系不断演变和发展的规律进行了梳理分析,通过对权利能力的法哲学分析和诠释,挖掘背后的文化思想底蕴和法理依凭,辩明了民事权利能力的价值基础和真实内涵及其对于建构我国民事主体制度框架的意义和影响。  相似文献   

9.
马建荣 《共产党人》2008,(20):40-41
在社会生活中,民事主体通常以一定的民事行为设立、变更、实现、终止其权利义务,即民事主体通过自主行为实现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这里的自主行为包含着民法理论上所称的"意思表示"要素,通俗来讲就是指民事主体所进行的民事行为符合行为  相似文献   

10.
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指的是适应现代商品经济需要的各种企业制度的总和.从法律角度来看,现代企业可分为自然人企业和法人企业.所谓自然人企业指的是企业以其自然人拥有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刀为基础,以自然人为民事主体,依法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企业又可分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所谓法人企业一般指股份公司,而股份公司又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无限公司亦称无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亦称两合公司.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并依此规定了三种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代替他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的情况。这种代替别人参与、处理一些民事法律事务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代理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代替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这种民事活动的结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定代理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代  相似文献   

12.
一、正确认识民事诉讼法的特征与任务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与民事诉讼参与人诉讼活动,调整法院与诉讼参与人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换句话说,民事诉讼法就是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所必须遵循的、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民事诉讼法有一些突出的特征:第一,民事诉讼法是一种程序法。所谓程序法,是指规定诉讼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主持或参与程序的主体;(2)整个程序所经历的阶段;(3)各阶段中各主体所应为或不应为的诉讼活动;(4)各种诉讼行为和活…  相似文献   

13.
谢秋凌 《求实》2006,(Z3):110-111
代理制度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作为民商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代理对于拓展民事活动的空间、确保民事权利能力的实现发挥了重要的功能。票据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自然可以适用代理。票据法设立代理制度,其目的既是为了适应票据交易范围扩大、距离遥远所造成的票据流通的需要,也是为了方便票据当事人及时、有效地利用票据进行经济活动。票据代理在适用民法中关于代理制度一般规定的同时,居于票据法着重保护持票人的利益以维护交易安全并促进流通的特点,票据法又对票据代理规定了一些特殊制度,尤其对票据代理的有效要件  相似文献   

14.
技术合同是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种新型合同,它是指法人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设。它与经济合同不同。在主体上,技术合同具有广泛性的特点,不仅法人,公民个人也可以签  相似文献   

15.
法之 《支部生活》2007,(8):46-47
公民的姓名权,指的是公民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自我命名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②姓名使用权,即公民对自己姓名进行使用的权利,姓名使用权具有专有性,任何人不得阻止、盗用或冒用。③改名权,即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公民在选定了一个姓名之后,就不得随意地、  相似文献   

16.
法律之窗     
姓名权指的是什么公民的姓名权,指的是公民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①自我命名权,即公民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②姓名使用权,即公民对自己姓名进行使用的权利,姓名使用权具有专有性,任何人不得阻止、盗用或冒用。③改名权,即  相似文献   

17.
16岁的中学生李乙听说王甲要买收录机,便想把父亲李丙给他买的一部新收录机卖给王甲,双方商定卖价为800元。王甲把钱给李乙后,李乙迟迟不给王甲收录机,钱也被他消费没了。王甲无奈,只好将这一事实告诉李丙。李丙拒绝偿还800元钱。王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法律行为首要的条件是行为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与其实施的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可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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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以民事主体制度、所有权制度等为基本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形式.  相似文献   

19.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内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地说,是指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或资格。广义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实施一切行为的资格,兼指合法行为能力和违法行为能力。狭义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自然人实施合法行为的资格。对我国民事法律中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对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理解,应从其设置目的入手。我们知道,自然人一旦出生,就取得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可以自动取得一切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之取得及义务承担必须依据一定的行为。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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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同时,在第185条至188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几种法定情形、抗诉案件应制作抗诉书和派员出席法庭。这些明文规定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利即抗诉权,对于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地保障诉讼活动公正、合法地进行,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仅凭这几条规定,要保证检察机关抗诉权的真正落实是极为困难的。本文拟就民事抗诉制度在理论与实践中的若干问题及其完善略陈管见。 一、民事抗诉制度的现状分析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裁判,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赋予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职责,无疑是法律监督在民事立法上的进步。近几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已提出三百余件抗诉案件,有数十件经再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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