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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软法国内化演变的追溯可以发现,软法理论的特点在于强调软法的实效性。软法论者以能否运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这一标准将扩展后的法范畴划分为软法和硬法,其实质是从保证法实效实现的要素角度对法进行的一种新的划分。但这种划分造成了保证法实效实现中的二要素——认同与强制的机械分离,特别是在软法的触角从社会法领域延伸至国家法并导致国家法领域"一分为二"之后,更引发了软法理论与既有的国家法理论之间的冲突。在目前我国法治环境质量不够好的情况下,不适当地提倡软法对我国法治进步容易产生始料未及的负面影响。如何真正推进法治,包括真正实现"软法之治",是目前软法研究首先绕不过去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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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软法——公域软法的一般理论及其中国实践 总被引:32,自引:1,他引:31
我国最近20多年的公域之治一直在实践着一种软硬兼施的混合法结构,这在相当程度上彰显出民主政治与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本文认为,包含着大量本土性制度资源的“软法”,是一种法律效力结构未必完整、无需依靠国家强制保障实施、但能够产生社会实效的法律规范。软法与硬法同为法律的一种基本表现形式,它以不同于硬法的方式体现法律的基本特征、实现法律的主要功能,并具有严格区别于硬法的个性特征与独特功能。软法与硬法大致具有法律逻辑上的错综复杂、法律功能上的优势互补、法律规范上的相互转化三种基本关系。软硬兼施的混合法模式乃是我国解决公共问题的基本模式,这就要求我国公法学回应公域之治的现实需要,在对软法作用加以客观评析的基础上,研究探讨全面提升公域软法的理性品质,并按照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的要求推动中国公法朝着软硬兼施的混合法结构方向发展,旨在全面实现公域之治与法治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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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域之治中的软法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信息化、民主化与法治化的发展,公共治理的兴起,公域之治中的软法规则越来越多,越来越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软法是指遵循共同的法律价值,制定或认可主体多元化且不依赖国家强制力实施,但具有一定事实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软法对现实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当下还存在大量的非理性的软法现象,对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构成很大的威胁。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为目标,“认真对待软法”,不断完善软法。为此,当前首先是要转变法律观念,把软法纳入法学的研究视野。软法必须受制于宪政精神与法治原则,实现软法生成与实施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软法应坚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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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概念的构造与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深受苏联法理学影响的背景下,我国传统法概念中表达出过分强调外部强制力与国家中心主义的倾向,这在实践中带来了严重问题,并在现代社会严重限制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西方经典民主法治理论过分重视选举民主,这有可能使普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实际地位有名无实,而这种问题在现代社会不断加剧,在对这些问题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公共治理和协商民主理论。以这些考察和反思为线索,我们应当在中文语境下再造法概念,从而构造出新的法概念和其中的两个环节——软法与硬法,并利用软法精神推动现代民主法治的发展,使软法的功能在软、硬法的互动中实现。而对于我国法治实践而言,通过实践软法机制来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建设大有可为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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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与改革开放的兴起相伴而生,其后存在深刻的根源性。软法兴起以法治成为主要的社会治理模式为前提,并需要具备一定的外生和内生条件。在改革开放之后,法治成为主要的社会治理模式为软法的兴起提供了兴起的前提基础。同时,改革开放促使一元的国家中心主义向多元的公共治理模式转变。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公共治理模式呼唤软法之治,另一方面,硬法也凸显出其自身的缺陷。这两重因素共同作用为软法兴起提供了外生条件。最后,改革开放造就了多元的利益结构并且肯定其合理性,创造开放了软法的制定领域,保证主体之平等,实现言论的自由化,为软法的兴起提供了内生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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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德国历史梳理和法治国的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基本法中的法治国原则是德国民主经验与立宪传统的产物,法治国思想内涵也随着1849年的“法兰克福宪法”、19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后的“德意志帝国宪法”、1919年的“魏玛宪法”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此,从德国基本法的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两个层面解读和阐述法治国原则是如何调整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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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胜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6):71-73
随着十五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号召的提出,关于法治问题的讨论已成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就法治的功能来说,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各种权利、自由,促进社会正义等早已达成共识.本文就法治增进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方面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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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现代行政法的建立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在法治国背景之下完成的。法治国思想从最初提出之际,就是对国家行为的法律规范要求。在此背景下,奥托.迈耶提出“依法律行政”,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起德国现代行政法。德国法治国思想其后经历了从自由法治国到社会法治国,以及从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作为对社会法治国的回应,给付行政理论开拓了德国行政法的新视野;而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则在实质法治观下对德国行政法进行了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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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立足于经济法和软法的基本原理,考察经济软法的研究背景,在分析经济法与软法的基本关系的基础上,考察经济法领域软法的渊源,深入研究软法在经济法中的治理机制,分析经济软法的产生、运行和实现等各环节,并明确经济软法的发展对拓展经济法的发展内涵、体现法治的社会规则自治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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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之治——以包容性发展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软法之治是解决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滞后问题的有效制度方案之一。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软法在结构、功能与效力等方面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区域经济发展领域,软法与硬法之间所形成的制度包容性发展乃是区域经济包容性发展的题中之义。在法治语境下,区域经济软法在融入法治的过程中需要在价值取向上秉持善治的旨归,在实施依据上彰显制度的包容,在完善路径上顺应法治的嬗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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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依法治党”所依之“法”是一个包括三个层次的复杂概念,即国家宪法和法律、党法党规、法治精神.“依法治党”如何去“治”也应该在三个层次上铺开,即进一步完善党规党法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进一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最后,树立法的权威、依法执政、充分发挥党员及领导干部遵法守法的模范带头作用,是依法治党的主体应该着重关注的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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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上而言,软法与硬法以法律约束力为基本的界分依据。但是,面对多样化的法律现象,国际法提供了一个灵活的机制,即依据义务、精确性和授权三个要素的强弱程度,对软法和硬法进行多维界分。作为国际金融软法的典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巴塞尔协议》在监管实践中不断“硬”化,从而成为全球银行业的“监管大法”。对我国而言,在承认和采纳如《巴塞尔协议》这样的软法时,需要综合观察其调节功能、监管效用以及所引致的连锁反应,需要秉持足够谨慎的态度将其转化为更加明确和具体的国内法,与其他国家一起共同推动国际金融软法的渐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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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三年,软法主题开始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个热点。软法研究的兴起,主要是法学界为了回应正在崛起的公共治理对软硬并重的混合法模式的迫切需要。如何探讨建构一套顺应现代法治发展趋势、切合中国实际、有助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元多样混合法模式”,是当代法学必须直面的一个重大时代主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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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近代法治主义与法 1.“依法行政” 行政与法的关系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观点来讨论。这是近代公法学和近代行政法学上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可以说是关于近代法治主义在行政领域中应该如何适用,以及“依法行政”的理论应该以何种程度和什么方式来实现的问题。 这里所说的近代法治主义,在各国有着不同的发展形式,总体上可以称为“根据法的合理性来约束统治者的随意性”。适用这个理念的“行政”可以称为“依法行政”,即“根据法的合理性来制约行政的随意性”的理念。如果这个理念中的“行政”和“法”的概念不是十分明确的话,就会产生内涵模糊不清,从而导致理论上的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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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当代中国逐渐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概念.从中国具体法治实践看,无论在学界还是法律实践部门,尽管都在使用“法治”概念,但实际上是对大陆法系“法治国”或“法治主义”的继受,这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如何实现走出继受,建构起拥有自己发展个性的法秩序模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义不容辞的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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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软法"是法治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新兴手段。在宪法之下,硬法构筑了法律体系的基本骨架,而各类软法规范在国家管理、社会治理中各就各位,以不违反硬法规定的方式实行政治共同体的自律和社会共同体的自治。[1]检察建议是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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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法乃公共治理在全球范围勃兴之产物。软法亦"法",软法乃非典型意义之"法";软法与硬法相对而生,而"法"之共性则彰显软法与道德质的区别。道德不是软法,但理论与实证均表征道德可以软法化。道德软法化是"以德入法"于公共治理领域的又一次渗透,是道德思维在软法秩序中的延伸;且此种延伸在"依法治国"、"法治立国"的当下必须遵循一定的界限与尺度,以发挥其的良好独特调整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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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年来的中国法治建设进程,国家主导的秩序构建无疑是其一个重要特征,民间的秩序建构能力较为有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这一状况发生了重大改变。特别是网约车等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它们在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利益机制的同时,也进行了大量的"软法"生产,这不仅给政府监管体制和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困境和风险,也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软法"治理秩序,推动着从单一国家建构向国家与民间双向建构的法治转型。我们需要立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互联网经济发展,确立国家"硬法"与民间"软法"良性互动的规制机制,推动双向构建的良法善治秩序的形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