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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亟需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其补偿对象限定为因暴力犯罪行为造成重伤的被害人及其死亡时的遗属;刑事被害人申请补偿需具备相应的条件;补偿金额应予以限定并采取金钱补偿方式;设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基金"筹集补偿资金,并成立专门的基金公司管理补偿基金;在各级检察机关设立国家补偿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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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是法律对流域生态补偿基金性质和资金的来源方式、使用、保值增值、管理等所作的系统性的规定,是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的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理论依据、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索的法律规范的集合。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有利于衡平流域生态利益、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对流域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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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其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像我国这样一个森林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人均相对贫乏的发展中国家,更显得十分重要。如何遏制我国森林资源恶化的趋势以及如何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从分析中俄森林环境资源现状入手,通过中俄森林现状、刑事法律责任制度对比、分析,指出中国森林资源保护刑事法律责任方面的不足是导致森林资源恶化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森林资源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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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功能与运作机制——基于比较法的制度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具有风险补偿、危机处置和危机预防的基本功能,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公共安全网中重要的一环,但基金本身也存在负面影响,可能减损其效用.海外基金重在发挥功能,克服弊端的一整套运作机制设计,可以为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处理上述难题提供管理、运用和监督等方面的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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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股市的健康发展,我国依据《证券法》颁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确立了我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本文在对该制度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作模式和补偿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完善我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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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2007,(8)
森林资源补偿制度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相关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在我国目前的森林资源补偿制度中,生态效益补偿金的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支出,补偿范围主要是重点保护的国有公益林的营造与管护。学者们普遍认为是因为资金来源单一,造成补偿资金短缺,导致公益林建设状况不容乐观,为公益林建设而受到损失的林农得不到充分补偿,因此,力主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方式,比如征收生态安全保险金,享受益人收取森林资源生态补偿费,生态法人公开募集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基金,发行生态彩票,BOT融资方式等等。但是,笔者以为,在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资金来源上,国家的财政支出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补偿范围上,国有公益林的营造与管护费用恰恰不应当纳入该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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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具有独立的内在的价值,并且一片森林其本身也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生态循环系统,对于森林生态的补偿也是间接的对生物多样性的维护。但是,由于长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造成了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和利用的问题。单一的“污染者负担”原则已经不能适应日益严重和复杂的环境问题,生态补偿的理念随之产生。本文从森林的价值、森林生态补偿的含义、森林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我国森林生态补偿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补偿的途径和对策等方面来阐述对于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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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3,(Z1):2+97
解读一:严防借私募基金"乱集资"近年来,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快速发展,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也成为居民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但是原来的基金法对非公开募集基金未作规定,使这类基金的设立与运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基金募集和投资行为不规范,容易损害投资者权益,更有少数违法犯罪分子借私募基金之名行"乱集资"之实,蕴含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新法借鉴现行非公开募集基金实践和国外立法情况,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规定"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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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立法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对我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定义、设立、运作和管理体制等问题提出了初步的立法构想 ,认为我国的风险投资基金应按公司型而不能按契约型设立 ,采取公募方式而不能采用私募方式 ,采取以可转换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为主的投资方式 ,并通过投资合同来管理和监督风险企业 ,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第二板市场上市等多种退出机制 ;应由证监会下设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行政管理机构 ,同时必须加强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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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尝试在一些关键问题上争论较大,对这些争论进行归纳、分析后,认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应从被害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来设立,补充性原则不能绝对化;补偿对象和条件应主要根据被害后果和被害方生活困难的情况而定,以家庭为单位一次性货币补偿;在我国的监狱罪犯劳动收入分配体制下,国家财政理应成为被害人补偿资金的主要来源;补偿机构的确定要足以实现对不同阶段被害人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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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设立便捷,投资方式隐蔽、灵活,回报机会大,我国私募基金产生于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和经济环境下,目前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股资金力量。本文对私募基金的法律监管理论进行了简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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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简论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随着人类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变革 ,承认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及权利的观点已被接受。具体到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而言 ,其理论依据为 :生态安全原则 ;权利之间协调发展原则 ;自然权利原则 ;生态正义原则。至于具体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资金筹措方式 ,可采用国家财政拨款、征收生态安全保险金等多种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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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通过对犯罪被害人进行补偿,回复由于发生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及国民对刑事司法的信赖,由此安定社会秩序。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资金管理宜采用基金管理模式,将补偿金的裁定机构与作为支付机构的基金公司相分离,防止可能出现的资金截留,并由国家审计署进行审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