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12年新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将民事检察监督从审判阶段扩展至整个民事诉讼,中国特色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臻于完善。然而,过于膨胀的检察监督权是否会侵蚀民事强制执行权的行使,是否会过度干预当事人私权领域?对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节制主义的提出便具有了迫切的现实性。与此同时,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作为纠正违法执行与不当执行的民事执行救济,在保障当事人私权方面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和契合性,两者之间的协调与互补亦势在必行:一方面,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应由干预型向程序保障型、公益代表型转变;另一方面,应严格遵循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与民事执行救济的序位关系,对当事人私权保障应以民事执行救济优先,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为补充。  相似文献   

2.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保障民事执行的效果,检察监督应成为民事执行的一项原则。当前的民事执行监督实践为立法提供了工作机制、监督方式等方面的参考,在未来民事强制执行立法中,应确立包括工作原则、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在内的民事执行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3.
当前“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当事人的积极性,影响到法律的公信力。欲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将其纳入检察监督的体系中,而检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执行案件实行有效监督既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基础。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从立法上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
《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虽然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写入法律,但关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的规定缺失,缺乏可操作性,使检察实务中对执行监督的实效大打折扣,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带来了极大困扰。应尽快完善相关规定,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5.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执行监督为民事检察业务中提出检察建议最多的版块。然而实践中,民事执行仍然存在着执行难和执行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民事执行难这一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应更新办案理念,完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启动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以提高检察建议的质效,助力破解执行难与执行监督难。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规范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与方式,完善程序设计,建立检法协同工作保障机制,积极构建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使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发挥其应有效用。  相似文献   

7.
民事执行权力具有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双重属性。当今中国民事执行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市场经济不发达和法治社会建设不完善的体现。在今天的宪法体制下,对民事执行进行检察监督的制度设计是必要的和可行的。检察监督要遵循谦抑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尊重法院的司法权威,在监督的内容、途径、方式、方法、深度上,全盘考虑,构建解决“执行难、执行乱、执行腐败”问题的有力制度工具。  相似文献   

8.
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确立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活动的依法合理的进行,从而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问题。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应坚持依法监督、事后监督、有限监督、必要监督等原则,并从检察的范围、监督的程序、监督的效力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构造。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出现这些问题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执行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在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下,应当确立完善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体制,包括确立检察监督的原则,检察监督的管辖以及检察监督的程序模式。  相似文献   

10.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程序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总体状况并不理想,各种检察监督方式都遭遇到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实际困扰.一般认为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是立法缺乏明确规定,其实不明确的法律可以通过立法得到完善,事实上检法两家之间的非共约性恰恰是民事诉讼法修改对之存而不论的原因.为形成检法之间的共识,有必要从法律监督的视角转向与民事执行程序系统内的执行救济相勾连的视角,探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理论依据,并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作为民事执行救济的外在补充.  相似文献   

11.
"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检察机关积极有效地监督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已不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应然要求,更是司法实践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大趋势。提高关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依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拟在分析现阶段检察机关关于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困境的基础上,对民行检察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实践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行思考,以期有益于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诉讼法律监督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司法工作人员具有涉嫌渎职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应当调查核实:……(九)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十二)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务,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影响公正司法的诉讼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因此,“现在需要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已经不再是检察机关要不要对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实施监督。”0而是怎样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13.
现阶段开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宜侧重于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诉、控告的案件.审查的重点是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等是否确有错误,具体执行行为是否合法.检察监督的方式可以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刑事调查.设计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运作机制时应该以现有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为基础,并注重相应保障机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14.
民事"执行难"、"执行乱"一直广为社会各界诟病,似乎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无法治愈的顽疾。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秉持扩大和加强检察监督的立法精神,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权,但是限于《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的法律体系定位,只是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做了原则性规定,没有细化到制度操作层面。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工作也面临诸多困难,制约了监督的效果。因此,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应当尽快建立起来,在保障民事执行效果原则和审慎原则的基础上,从明确监督方式、范围、职权、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启动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而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启动程序的性质、启动的主体、启动的条件、启动的方式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研究颇为匮乏.有必要围绕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启动程序的性质,明确启动程序的主体和条件,启动程序可采取的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有利于检察监督顺利和有效地进行.  相似文献   

16.
法院独立审判与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之间内在的紧张关系决定了检察监督立法的复杂性.新民事诉讼法检察监督的修改体现了全面监督与有限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检察监督的张弛有度.应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立法,将侵害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书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作为民事执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应明确检察建议的程序性规则,使之具有程序法特征.为确保裁判的稳定性,应严格限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申请抗诉事由的适用范围,并为当事人申请抗诉设定最长时限.检察监督的对象应仅限于法院的审判与执行行为.将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协助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寻求法理上的正当性,容易消解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监督者的原本的角色担当.  相似文献   

17.
民事执行程序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监督工作更是民事执行能够有效实施的保障,但民事执行的现状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的民事执行监督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基于宪法和法理的要求,基于我国政治体制及现实问题等多方面的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建立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这项制度虽然没有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但根据我国民事执行监督的现状和检察机关的性质,检察机关是民事执行活动当然的监督机关,笔者认为应积极地构建和完善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权力都必须接受监督.民事检察监督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民事审判监督机制,对于遏制司法不公具有极为现实的作用.对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科学界定,是研究民事检察监督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检察监督权的权限范围.民事检察监督应从审判独立、当事人处分权、裁判稳定性的关系等理论基础出发,结合我国检察监督的实际规定,进行范围的界定和划分.  相似文献   

19.
从新《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规定分析,人民检察院的民事检察监督针对的是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和检察建议,不宜增加别的方式。抗诉与检察建议应有"管辖范围"之别,但无先后顺序之分。当事人申请监督与检察院依职权监督并行不悖,不存在孰先孰后问题。虽然执行监督在立法上的规定过于笼统,但可以从相关法条、法律解释、司改文件中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检察监督应有边界,监督诉权的边界在于限定调查核实权和限定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次数和期限;监督审判权的边界在于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权的专属性和维护审判权对诉权的优先救济。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规范其范围与方式,完善程序设计,建立检法协同工作保障机制,使其发挥应有效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