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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刍议“金字塔“型刑事证据标准与公诉观念的转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一刀切”证据标准的弊端《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判决实行“一刀切”的证据标准。《刑事诉讼法》第 1 2 9条规定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 ,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第 1 4 1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1 6 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依照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 ,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由此可见 ,刑事诉讼法对移送起诉、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的证明要求是一致的 ,都必须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这条规定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前应当对起诉进行审查。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相应做出三种不同的处理决定。关于“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实际上意味着,法官在决定开庭审…  相似文献   

3.
起诉案件的证据标准,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终结的案件,经过审查,决定提起公诉,对支持公诉主张的证据所应达到的规格。《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按照审判管辖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公诉的主体、客体和对象,但对公诉的具本内容却未明确规定。因此,实践中便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做法。从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看,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在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诉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做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此可见,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在此,笔者对这一证明标准谈点自己的思考。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7.
一、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的三种方法,简言之即“开庭审判、退回补充侦查和要求撤诉。”人民法院只能也必须在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来作出处理。这与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8.
刑诉法第141条对提起公诉的证据标准作了规定,即“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正确理解起诉的证据标准,首先要和有罪判决的证据标准相比较。刑诉法第162条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做出有罪判决,”从表面看两法条好像没有什么区别,从表述上基本一致,检察机关的证据标准应该等同于审判的证据标准,我们的目的就是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如果我们掌握的标准不同于法院的标准,证据就无法得到法庭的认可,缺少证据的事实也不能够被法庭认可,因此,检察机关的诉求就不会被法庭支持。然而这种标准使检察机关在起诉时过于慎重,担心可能在适用相同的标准却作出与审判机关不一致的“错误”的决定,  相似文献   

9.
《法学》1989,(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经过九年来的审判实践,我们明显地感到本法条的表述有不严谨之处,甚至影响审判质量,特提出如下议论。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就是我国目前起诉标准的法律依据。但究竞证明到何种程度算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界定。运用证据进行证明的过程不是千篇一律的,它总要根据个案的特点来决定证明的程度,一刀切地适用同一标准是证据制度不尽成熟的体现。那么,是不是一个案件中,必须所有的证据都达到绝对确切的程度,才可以对该案提起公诉呢?笔者认为,这样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刑事证明活动中,该准确的必须要准确(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而可以概括之处亦应大胆予以概括认定,以分清主次,提高诉讼效率,现举例加以说明。  相似文献   

1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条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的案件,经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下简称退补)后的处理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经补充侦查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提起公诉;二是经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  相似文献   

12.
司法信箱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应如何计算?编辑同志: 审理被告人在押的公诉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款“合议庭认为案件证据不充分,或者发现新的事实,需要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的”情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检察院经过补充侦查,发现被告人确有新的犯罪事实,补充起诉后人民法院再开庭审判的,其审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公诉与开庭审判之间要经过一个由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阶段,这是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法定程序。对公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3.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其中的后二种情况由于涉及法院和检察院两个部门,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矛盾。  相似文献   

14.
庭前审查可以包括必要的实体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原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现行刑诉法策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有人认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方式,即原刑诉法规定的是实体性审查,现行刑诉法规定的是程序性审查,两者既不相容,也不交叉。笔者不敢苟同,严格地说,这两种审查方式有明显不同,但也有一定联系。按原刑诉法规定侧重实体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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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刑事诉讼法中主要证据的概念与范围●周士敏吴宏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主要证据作为...  相似文献   

16.
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的一审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案件及将刑事被告人交付审判的活动,其目的是解决案件是否符合开庭审判条件的问题。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刑事审判权的第一阶段程序,对于其后各项程序具有重要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这一程序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如何理解这一条文、掌握审查标准?目前,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各部门认识不一…  相似文献   

17.
公诉案件还是全案移送证据材料为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要向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主要证据复印件,而这种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方式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执行障碍.<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相似文献   

18.
有的人民法院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后,未决定开庭审判前,即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我认为这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进行的工作之一,是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七日(人大常委的《决定》对杀人、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项规定对维护被告人权利有着积极作用,但却忽视了当事人的另一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害人制度。一是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相似文献   

20.
在司法实践当中,人民法院改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而作出有罪判决的情况并不鲜见。而人民法院能否改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直接判决被告人有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文定,探刨根源.也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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