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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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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立新 《河北法学》2012,(12):26-32
《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采体系化方法,规定过错责任原则为基本归责原则,辅之以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三种归责原则分别调整四种不同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并决定了这些不同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2.
现代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大都把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则原则。其法理基础在于: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给受害人带来了损害并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许多污染行为却并无过错;传统民法过错责任原则难以对环境侵害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因而要求在环境侵权领域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出现和广泛适用作为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和修正,也是和20世纪法律由个人本位发展到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并重的过程相一致的。在现代侵权行为法中,无过错责任已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一起构成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蒋先进 《中国司法》2001,(10):51-51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及民法法理,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有三种,即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大部分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部分特殊民事责任,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但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少量民事责任。关于违约责任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合同法》通过前,学界对此争论不休,莫衷一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违约责任是过错责任;原《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是过错责任。该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  相似文献   

4.
论无过错输血感染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丽莎 《证据科学》2007,14(4):281-283
目前,无过错输血感染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该感染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更是当下研究的热点。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输血安全和输血感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于我国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无过错输血感染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建立健全相应保险和输血风险基金等制度.切实保护无过错输血感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一、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产生。(一)从雇主责任法到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18世纪中期,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工业事故大量发生。但直到19世纪才有些国家制定雇主责任法规定可依据过错责任原则追索雇主责任,且对工人诉其雇主作了许多苛刻规定。由于雇主责任法对劳动者而言没有保障,因此,不能视为劳工补偿立法。到19世纪末,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张终于占据上风。侵权行为法理论发生变化。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有损害事实存在以及损害确系劳动过程中所致,就可确定雇主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论无过错输血感染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无过错输血感染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诸多的法律问题,其中,该感染的法律责任的承担更是当下研究的热点。上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输血安全和输血感染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于我国有较高的借鉴价值。因此,从我国国情出发,对无过错输血感染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建立健全相应保险和输血风险基金等制度,切实保护无过错输血感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侵权法归责原则的理念及配置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归责原则配置之前提,是找到促进损害发生的真正原因.归责原则需要解决责任成立的正当性问题.不同归责原则有不同的归责理念.过错责任原则针对过错而归责,有过错即有责任,有过错才有责任.过错戍为责任的-般性正当理由,具有深刻的社会基础.无过错责任针对无过错(危险)归责,它是在考察过错、发现不存在可归责过错的基础上,针对造成损害的危险而归责的-种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可以有免责事由,也可以适用过错相抵.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利益平衡器,有助于舒缓社会的紧张关系.归责原则的适用,是个案的判断.归责原则存在互相配合适用的体系效应.  相似文献   

8.
无过错输血感染法律责任的承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无过错输血感染法律责任采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这种规定无法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无过错输血感染法律责任应当规定为公平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既保护医方利益又保护患方利益。  相似文献   

9.
杨用才 《法制与社会》2012,(11):135-136
《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我国采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实施之后采用的是一种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辅的多重归责原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不宜作"不可推翻的推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下,因果关系由被告方举证。医疗机构不管是"销售者"还是"使用者"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原则不宜适用医疗损害责任。  相似文献   

10.
张焕  邵蓉 《法制与社会》2013,(13):92-94
基于药品不良反应救济的现存困境,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考察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特点和救济体系的设置。借助于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缺陷判定、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救济方式的适用进行考察。药品不良反应在现有国情下难以认定为缺陷,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不良反应损害责任亦存在不合理之处,政府主导下的损害救济模式相比诉讼程序在成本收益方面具有效率。  相似文献   

11.
杨时立 《四川审判》2002,(5):11-12,58
《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化、条文化。但司法实务、理论界对该原则的适用颇具争议。本文结合具体事例阐述相关原理.以期准确适用法律.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动物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在我国立法变迁的考察,其归责原则经历了过错责任到无过错责任,再到《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无过错责任为原则,辅之以过错推定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同时应当考虑动物对人们生活生产的影响、动物危险性及地域性等因素,确定动物损害责任归责的严格程度。  相似文献   

13.
李天一 《法制与社会》2012,(13):290-291
我国专利法并未明确规定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否是认定专利侵权的必备要件.学界大致分为无过错说,过错说和混合说三种.TRIPS协议中规定以过错责任为主,无过错责任为辅.专利侵权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应分开讨论,并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专利侵权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而损害赔偿责任应适用过错原则.  相似文献   

14.
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是侵权行为中重要的部分,我国的实务界与理论界对道路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损害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多有争议。本文通过对立法与归责原则理念的解读,明确了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正确性,以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15.
侵权责任方式与归责事由、归责原则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违反民事义务的性质决定了民事责任方式与归责原则。归责事由与归责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多种侵权责任方式,其归责事由与归责原则应当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赔偿损失一般适用过错责任,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或者无过错责任。恢复原状是赔偿损失的特殊方法,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与赔偿损失适用的归责原则没有区别。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与返还财产适用无过错责任(不问侵权人有无过错)。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适用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6.
责任法中它表现为公平责任。它弥补了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不足,但其在理论上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本文从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适用条件和具体情况等角度作了阐述,旨在认识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归责原则。因此,雇员受害赔偿归责原则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因此也导致司法实践不一。但从梁慧星先生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张连起、张国莉诉张学珍损害赔偿纠纷案”评价为:“工伤事故致工人伤残死亡的赔偿问题,属于特殊侵权行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案适用《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显属不当”,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中,对该解释的第11条明确为“本条规定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雇主对雇员的工伤应当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是无过错责任”后,学术界与司法实践对雇员受害赔偿普遍采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由于立法部门对无过错责任以现代技术危险实现作为归责事由没有正确理解所致。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在责任成立和责任范围的确定上都不利于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保护,也不利于统一的危险责任理论的形成。因此,机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应统一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9.
论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林建伟 《法学评论》2005,23(6):142-148
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经历了从过错责任到无过错责任的历史演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的无过错责任,体现了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文关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无过错责任能够合理分配交通事故的风险,实现法律公平的基本要求,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效率的最大化。但是,由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相关观念、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现阶段在交通事故中适用无过错责任有实际困难。鉴于此,笔者建议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规定例外情形,修正现行规定的不足,以确保无过错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20.
论过错是民事责任之唯一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中,过错实际上吸收了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从实质上说,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只有一项,即行为人过错。民事行为的归责原则本质上只有一条:过错责任原则,既适用侵权,也适用违约。任何无过错违法、无过错侵权、无过错发生责任的规定,都违背民法的基本逻辑和法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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