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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49 毫秒
1.
一个本该受人尊敬有着5个孩子的老母亲,一个退休数年已经56岁的老妇人,竟然利用“劳动事务所”这块牌子做幌,做起三陪女批发生意来,而且把“业务”做到了全国数十个市、县……谁也不知道从这里究竟“批发”出了多少三陪女;谁也不知道有多少女  相似文献   

2.
堂堂一局之长在入住的宾馆中接受“三陪女”服务后,因索要发票,身中五刀致死,竟成了“因公殉职”,单位专门成立治丧委员会,领导亲自致悼词,称其为“人民的好干部、好公仆“——  相似文献   

3.
敲诈高招     
林金荣 《检察风云》2002,(14):52-53
2002年5月15日,男改女性,冒充“三陪女”,化名“林阿香”等名敲诈勒索全国各地部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钱财的福建省安溪县蓝田乡蓝田村农民章来生,被安溪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追缴没收其所有非法所得。  相似文献   

4.
季某是一个建筑包工头。1999年8月,季与三陪女小蔡秘密姘居。2000年3月,季以蔡的名义买了一套价值10万元的建筑面积102平方米的商品房送给蔡。5月份,季的妻子洪某掌握了季“金屋藏娇”的证  相似文献   

5.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针对三陪女的犯罪案件日趋增多,已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动向。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在娱乐场所取缔三陪,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三陪女依然像瘟疫一样游荡在灯红酒绿之间,用色相换取金钱。作为新一代暴发户,由于三陪女本身从事着非法的职业,且时刻周旋在淫欲与邪恶之中,从而使她们轻而易举地坦陈在犯罪分子的视线之内。  相似文献   

6.
7年前,农村姑娘唐胜利被夜总会老板骗去,因拒绝做“三陪女”而跳楼逃跑,结果不幸摔成下身截瘫。那一跳,惊世骇俗;那一刻,令全国亿万人为之钦佩。今年春节前夕,唐胜利终于与相恋6年的罗其家携手走进了结婚礼堂。抗暴烈女那如泣如诉的爱情故事真情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歌……  相似文献   

7.
正义 《法制与经济》2001,(10):50-53
堂堂银行干部,因色迷心窍,竟盗窃公款123万元携情人私奔。他满以为自己冒杀头之险将心上人“救出火坑”,对方一定会终生感激。谁知在逃亡途中。“新娘”却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2001年6月中旬,记者在法警陪同上,走进看守所采访中国建设银行金土支行原东关储蓄所主任韦坤时,他声泪俱下地说:我好糊涂啊,不该为一个三陪女铤而走险……。  相似文献   

8.
一月回眸     
宣判 南京德成美食娱乐中心总经理刘娟等人在1999年3、4月间每晚11时后组织三陪女谢某、姬某当众进行脱衣舞表演,日前已被当地法院认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刊5年、4年和1年,并处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这桩江苏省首起组织淫秽表演案暂告段落。据悉,涉案的三陪女不满18周岁,已送劳教。  相似文献   

9.
寻找今日中国的职业伦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职业伦理的口号以前所未有的声势进入我们的视野、激荡在我们的耳畔的时候,我们悲哀地发觉,我们并不敢肯定中国有没有形成真正的职业:即使现在公务员已须考试录取,但是公务员的人员组成良莠不齐的局面长时间难有改变,甚至我们现在还没有确定一个遴选公务员的标准(好在公务员法即将出台);“法治”口号震耳欲聋的今天,竟会有“三陪女”法官、“恶霸”警察;目前高校中评定职称依据的不是严格的学术标准;时下所谓的会计、审计、统计人员很多人没有办法对其所在的单位、地区形成有效监督和制约,甚至是它们业绩、政绩的伪造者;等等,不一而足。令…  相似文献   

10.
女性被害主要以女性为侵害对象,与女性生理或心理特征密切相关的不法侵害现象。对于女性被害的现代特点,从目前的社会现实状况出发,包括三陪女伤害案件的与日俱增和家庭暴力的城市化与高知识层次化。  相似文献   

11.
堂堂一校之长,竟然用包工头的贿赂款先后包养两个三陪女做情妇,甚至连情妇的分手费也要包工头支付。而拖他下水的则是他平日器重有加的得力高徒。风流校长钟栋林因受贿144350元,于2002年9月2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钟栋林受贿款131850元及扣押的赃款人民币12500元均没收。  相似文献   

12.
张君一生有3大爱好:女人、金钱、枪。张君一生有3个心爱的女人:杨明燕、陈乐、全泓燕。陈世清落网后曾对审讯他的警官说,张君搞过的女人起码有100多个:他们经常与一个或多个三陪女同床同房淫乱。每次抢劫成功后,张君就带作案人员逛按摩院作为犒赏。除结发之妻肖月娥外,张君还有10多个固定的女人。有名有姓的就有:严敏、秦直碧、赵秦、全泓燕、陈乐、杨明燕、罗莉、周萍、王珊、小华等。其中秦直碧、赵秦竟是母女俩。  相似文献   

13.
三陪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此现象的屡禁不绝也已是不争的事实。于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得我们有了讨论这一敏感话题的必要。 比如说,究竟如何界定三陪概念;三陪与色情活动有何区别;倘若三陪作为了一种新的职业;应该如何规范,如何来把握这行业的公平竞争;三陪应该由哪一个政府部门所统;…… 看来仅用道德标准评判三陪显然不妥。法律在它面前又显苍白。既然不否认三陪女也是自然人,那在她们背后也暗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饱含酸甜苦辣的人生悲楚。 如此说来,你不想和我们一起去听听她们讲述自己的故事吗——  相似文献   

14.
叶洪 《检察风云》2004,(6):48-49
七年前,不甘做三陪女的四川打工妹唐胜利为了生命的尊严毅然跳楼,这位可歌可泣的当代烈女令人感动,一时间爱潮汹涌。在中央领导的过问下她终于讨回公道。岁月如水,洗尽铅华,当代烈女很快在人们的视线内消失。当人间的爱潮退却后,一位执著的汉子默默地走进了她的生活,给了她面对世界的一个支撑点。当七年平淡岁月中轰轰烈烈的爱情使她可以丢掉双拐站起来的时候,两个人终于如愿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不甘屈辱,当代烈女悲壮跳楼感动大江南北1997年10月23日下午1点多,四川省眉山市天天夜总会迎来了一男两女。当他们刚刚迈进大门,门锁就由一位歪…  相似文献   

15.
这样的人     
10年前,在从拉萨飞往北京的飞机上,我的身边坐了一个50多岁的女人,她是30年前去援藏的,这是她第一次因为治病而到北京.下了飞机,外面下很大的雨,我把她送到了一个旅店里.过了一个星期我去看她,她说她的病已经确诊了,是胃癌晚期.然后她指了一下床头的一个箱子说:"如果我回不去的话,你帮我保存这个."这是她30年当中,走遍西藏各地跟各种人--官员、汉人、喇嘛、三陪女--交谈的记录.她没有任何职业身份,也知道这些东西不能发表,她只是说100年之后,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会知道今天的西藏发生了什么.  相似文献   

16.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做”与“作”二字已经被很多人混用了。当年很认真的语文教师、书报编辑、校对人员,对“做”与“作”的正确用法及其区别,为了识辨和改正,不知费了多少力气!例如正确的用法“做诗”、“做文章”、“做工”、“做官”、“做人”、“做事”、“做主”,其中的“做”是不能写成“作”的。而另有些词,如“作案”、“作弊”、“作恶”、“作假”、”作价”、“作客”、“作陪”、“作文”(做专用名词时),其中的“作”也是不能写成“做”的。如果两个字通用,有一个词儿“做作”便应当消逝。什么是“做作”呢?意思是指矫揉造作,…  相似文献   

17.
论法治社会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性定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权力”与“权利”是公法学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一对基本范畴,也是近些年来被我国法学界所广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认为,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权力”与“权利”的“不平衡”是长期的,而“平衡”则是短暂的。特别是在近现代世界各国的宪法确认了“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与以“控权”为基本特征的“法治”治国方略之后,“权力”来源于“权利”、服务于“权利”并保障与促进“权利”得以实现。这种新型的“权力”“权利”关系说明,“权利”相对于“权力”的优越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与肯定,成为现代国家民主法治发展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8.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与“检察”是两个常用的术语,其中的“查”与“察”读音相同,也许是因为此缘故,时下的一些报刊杂志乃至电视屏幕上,常把“侦查”误为“侦察”,“检察”误为“检查”。如有的将“侦查终结”写为“侦察终结”,更有个别公安机关,将“刑事侦查科(处、大队)”的牌子写为“刑事侦察科(处、大队)”;有的将“检察院”写为“检查院”。前者在于分不清“侦查”  相似文献   

19.
“德”不仅是统治国家的一种方针,而且还是统治阶级的一种资格、品质。在周朝,“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德”成了联系“天”和人间的重要枢纽。孔子的“仁者爱人”和孟子的“仁政”学说,进一步继承了周公“重德”、“明德慎罚”的思想。 一、从孔子的“仁者爱人”到孟子的“仁政” 孔子从“礼治”出发,不遗余力地进行道德说教,提倡“仁者爱人”,要求“克己复礼”。他反对苛政,认为“苛政猛如虎”;反对人殉,认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主张“敛从其薄”、“使民以时”、“使民如承大祭”、“博施于民”等,体现了仁者“爱人”的爱民思  相似文献   

20.
①明确机构建制。根据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应将基层院内设机构统一确定为副局级或正局级建制。不能搞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变相降低规格。 ②统一机构称呼。除办公室外,政工部门称“政工科”,反贪部门称“反贪污贿赂局”,其他业务部门一律称“科”,坚决改变和纠正“一机构多称呼”的做法。 ③更换机构名称。将“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重新更名为“控告申诉科”、“监所科”、“民事行政科”、“技术科”,将“审查批捕科”更名为“审查逮捕科”。同时,根据当前保护人权和公正执法的实际需要,宜将“法纪检察科”改称为“侵权渎职侦查局”。 ④精简非业务机构。基层院内设机构的设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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