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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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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往往涉及公司集团,而我国《企业破产法》建立在单一企业模式的基础上,没有考虑到公司集团化经营的特殊情况。我国的上市公司重整实践已涉及公司集团重整的特别问题。在公司集团破产程序的设计中,在程序上要考虑联合申请问题、不同法院之间程序协调问题以及破产程序中止的效力范围;在公司集团的资产处置上,会涉及实质合并、债权居次、摊付令、公司集团内部融资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之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企业破产法》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新破产法增加了破产重整一章。“破产重整”是引自英美法系的一种破产保护制度,给那些濒临绝境的企业。提供了重整、拯救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3.
合伙企业破产的法律适用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实施的《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破产法》已将合伙企业纳入破产范围,由于合伙企业具有特殊性,因此其破产的法律适用有若干问题值得探讨。首先,合伙企业的破产原因应为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次,劳务、商誉以及不作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但不应作为其破产财产。  相似文献   

4.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首要问题是解决资金,支付重整费用、人员开支和购买原材料维持生产经营。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估值和无担保财产,向破产重整公司提供资金面临比一般借款甚至担保借款更大的风险。对破产重整企业融资的风险防范制度随之创设,被称  相似文献   

5.
家庭破产制度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市场信用的发展以及超前消费理念的盛行,大量的家庭已经在经济上陷于“破产”的边缘。家庭作为民事主体,立法应当赋予其破产能力。家庭破产不同于个人破产、合伙破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破产。家庭破产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家庭的功能,故在破产原因、破产程序以及破产后果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6.
发端于美国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了国际上一系列银行倒闭事件,从而引发了我国公众对商业银行破产问题的高度关注。截止到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银行破产法。该文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对商业银行破产的专门立法、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跨国银行破产等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立法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8.
略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个人破产制度无疑是各国破产立法的重要内容。本文从个人破产立法的历史演变过程 ,论证了当前在我国采用一般人破产主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在比较、借鉴他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对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法律问题作出思考 ,并进一步指出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尚需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  相似文献   

9.
期货公司破产危害客户利益,可能破坏经济秩序、产生重大风险,立法应着重解决客户账户和客户资产处置问题,赋予监管机构必要的规则制定权、特殊情况下指定托管和接管权、听审和发表意见权。我国现行将证券公司破产处置规则适用于期货公司破产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为期货公司破产制定专门规则。  相似文献   

10.
丁燕 《法学论坛》2016,(2):122-129
中美两国公司破产重整实践与政府管制经济学理论证明了行政权参与上市公司重整的正当性,但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应有其边界.我国45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实证研究表明,行政权运行已经偏离了正轨,鉴此,有必要采取矫正措施.矫正措施具体包括:实施市场化的管理人选任机制,建立管理人报酬基金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构造多元化的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公平分配重整价值;设置专门的破产审判庭,法院实施强制批准时应遵循最大利益原则、最低限度接受原则和绝对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1.
张月圆  高洁 《法制与社会》2013,(18):211-212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破产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已属于正常经济现象。而在破产程序中得重要角色之一就是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如何履行这些职责是当前破产法律必须首要探讨之处,而破产管理人在我国法律中还是一个新制度。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改革开放程度日益加大,要求把破产管理人的制度纳入国际轨道,这篇文章主要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方面来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13.
我国银行破产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王楠 《法学家》2007,3(4):77-85
由于银行在经济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其业务的特殊性,一般的破产法并不完全适用于银行破产.银行破产往往可以划分为清算前和清算两个阶段.在清算前阶段,银行监管机构会通过各种措施救助银行.只有当救助无望时,破产银行才会进入破产清算.在这一阶段法律应明确规定监管机构采取行动的标准,以及可以采取的救助措施,限制其自由裁量权,避免监管姑息.而在清算阶段则应明确监管机构的权力.  相似文献   

14.
自然人破产能力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我国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破产法的保护及民法平等和公平理念的实现。本文对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历史进行了简要的回顾并对我国破产法采取一般破产主义立法模式的现实性和可行性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5.
银行是市场的重要主体,在竞争规律的作用下,会出现经营情况恶劣、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此时其应当遵从优胜劣汰的法则,保证不良金融机构能够及时退出市场,避免产生不可控的风险。我国90%以上的金融资产属于银行,因此,银行破产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鉴于银行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其破产的很多环节与一般企业的破产环节有很大不同,在全面采取预防银行经营风险措施的同时,建立与完善我国的银行破产制度已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6.
破产重整制度又称作企业整顿制度或公司重整、公司更生制度,是针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企业出现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的危险时,为防止企业破产,经公司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干预下对该公司企业实施强制治理促使其复兴的制度。作为现代破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考虑大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为克服破产制度的消极之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破产预防制度。最早的破产重整制度起源于 1867年的英国《铁路公司法》。而后在 1952年的日本《会社更生法》、 1966年的中国台湾《公司法》修正案、 1979年的美国联邦…  相似文献   

17.
马静 《行政与法》2002,(7):73-74
破产制度有利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稳定社会经济关系,但必须提防一些公司以破产之名逃避债 务。本文从完善立法惩治破产犯罪、严格法律程序及破产无效方面对治理破产逃债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应对相关上市公司加以法律约束。  相似文献   

18.
在国外,破产一直是解决自然人支付不能问题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对自然人破产的研究还属于探索阶段。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可以较为有效地阻却债务人逃脱债务的行为,同时为善良的债务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给予其重获新生的机会。本文拟探讨构建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这在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上将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关于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破产制度作为我国破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立法的方式加以规定已成为必然。本文从个人破产的主体范围、破产原因和破产财产界定几个方面加以探讨,以期对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熊宗鹏 《法制与社会》2010,(36):104-105
本文针对在国外普遍存在的自然人破产制度,探讨了该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而对如何厘定自然人破产的条件以及对将来我国如何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并提出了相关具体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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