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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繁荣发展,股票这一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有价证券,逐渐为我国城乡居民所熟悉所了解,使城乡居民家庭共同财产的概念注入了新的内容。与此相适应,近年来一直居高难下的离婚案件中,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亦出现了股票的分割问题。而这一问题又因股票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同性质,特别是股票自身的特殊性而成为当前审理离案件难度较大的新类型问题。探讨这一问题,无疑很有必要。我国(公司法)第129条规定:“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本文研究的问题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家庭共同财产购置的,由…  相似文献   

2.
王翔 《特区法坛》2002,(73):54-54
今年《特区法坛》第5-6期上刊出一篇《案例分析两则》(作者:羊大雄。下称“羊文”),该文所分析的其中一个案例是一起离婚诉讼案件,案情是这样:原告男方诉讼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未提出离婚析产的请求。被告女方应诉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从该文对此案的讨论中,显然可以推知,被告女方所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超过一万元。按有关诉讼费收取标准,婚姻纠纷案件涉及析分家庭共同财产且其标的价值超过一万元的,要按一定的比例缴纳诉讼费。  相似文献   

3.
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之司法解释确立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即“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才能体现上述原则,达到公平合理、减缓矛盾?这往往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对不动产和不宜、不易分割物的处理更是这样。事实上,在离婚案件所涉及的四个主要问题即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债务负担当中,大都因财产分割问题(主要是共同财产分剖)而导致本可调解解决的案件最后却非判不可,  相似文献   

4.
私买公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的处理王元生,陈忠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是全面改革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私买公房已成为寻常百姓家庭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一旦夫妻分道扬镳、家庭解体时,在离婚案件共同财产的...  相似文献   

5.
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为城镇家庭注入了一项最重要的财产内容。由于我国大部分家庭尚不十分富裕,城市住房还相当紧张,在夫妻离婚、家庭解体时,房产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相对以前的城镇离婚案件而言,已从公房承租使用权的处理转化为带普遍性的房产产权分割,而私买公房本身具有的不同一般私房的独有特性,房产固有的可增值性等给法院处理案件带来较大难度,加之我国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涉及私买公房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有必要在审判实践中对此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予以明确化、具体化。现笔者…  相似文献   

6.
在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所有家庭都参加保险,有关的法律制度也极为完善。在我国,保险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中家庭保险的投保率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伴随着离婚率的逐年升高,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正越来越多地...  相似文献   

7.
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的公房,是全面改革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私买的公房已成为寻常百姓家庭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一旦夫妻分道扬镳,家庭解体时,在离婚案件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必然涉及到所买公房的分割,离婚双方往往就房产争执不休,形成更多而又复杂的案中案,而且这种房产本身特有的福利性、补贴性、优惠性和产权交易的附条件性、房产固有的巨大可增值性、整体不宜分割性,给法院处理案件带来较大难度。加之我国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审判实践对此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法不一,有必要给其严格统一又合乎情理的具体“说法”。  相似文献   

8.
《法学》1986,(9)
夫妻离婚,必然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分割往往争执不休,互不相让,给离婚案件的处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要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问题,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尤其是正确划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妥善处理这类纠纷的关键所在;其次必须遵循处理原则,教育双方当事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台情合理的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张琼  王庄 《法制与社会》2013,(32):57-58
近年来,城市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后财产分割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大多数的离婚诉讼案件都面临共同财产分割的难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双方平等的享有处理权。但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且逾越日常家事代理权,将共同财产支付给第三人,这种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十分常见。本文主要就这种情况以案例介绍的方式展开分析论述。  相似文献   

10.
离婚意味着家庭的解体,如果简单地将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是将复杂的家庭问题简单化。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主要依照四大原则,在实施中容易出现难以落实和顾此失彼的情况。公平原则具有概括性,应为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1.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当前处理离婚案件的一大难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精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这是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12.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财产分割作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关于财产分割的范围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分割财产的范围,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而家庭内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具体来说,下列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男女在结婚  相似文献   

13.
浅议离婚案件中对房改所购住房的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的房改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大多数人都购买了原承租的住房或新建的公有住房。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以房改所购住房(以下简称房改房)为标的的纠纷。如何处理好这些纠纷,是人民法院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拟就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房改房如何处理的问题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大家。一、产权取得的依据众所周知,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进行分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自然应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归一方所有。是否属于夫妻共同…  相似文献   

14.
ERIEFPROBEINTOTHEDIVISIONOFBUYINGPUBLICHOUSESPRIVATELYASTHEPROPERTYOFBOTHHUSBANDANDWIFE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为城镇家庭注入了一项最重要的财产内容。目前,涉及私买公房的离婚案件日益增多,有必要在审判实践中对此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予以明确化、具体化,笔者就私买公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略陈管见。一、私买公房的特点及处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的问勒私买公房是指职工根据国家现行房改政策和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公有住宅买卖合同,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价格、优…  相似文献   

15.
专业书籍作为一种财产,往往在一些专家、学者的家庭财产中占得比例较大,在其他家庭中也或多或少地占有一定比例。而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置的专业书籍,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认识认为:专业书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其理由是:专业书籍是财产的一种,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根据婚姻法第  相似文献   

16.
真假协议     
我在2006年曾经代理过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案件,是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我的当事人来自浙江台州,叫王莉(化名),对方当事人叫李石(化名)。 王莉和李石2004年11月6日自行协议离婚。根据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双方婚生子李建(化名)归男方抚养;双方还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作了处理。最后一条是,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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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向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所关注的焦点,也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重点。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双方所拥有的的财产逐渐从有形财产为主变为现今的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并存,股权尤其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夫妻共同股权分割是一特殊的问题,它并不完全与公司法中的股权转让相同,十分有必要结合公司法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探讨夫妻共同股权分割的相关问题,且探讨这一问题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出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知识产权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就是一个新问题。本文拟就著作权在离婚案件中如何处理这一问题作一探讨,以供大家商榷。一、著作权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著作权(有的国家称作版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所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是随作品的产生而产生,为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作者人身不可分离,是作者专享的…  相似文献   

19.
离婚诉讼中故意隐瞒的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对离婚时一方所隐瞒的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请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下文中对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进行简要的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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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行”是胶东地区流行的一种竞价形式,类似拍卖中的报价。而“叫行”如何运用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之中?福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叫行”的操作方法“叫行”主要用于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其具体操作方法是:首先列出均无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然后逐项(件)由双方当事人“叫行”(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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