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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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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9年全国法院开始的以执行庭改为执行局为标志的执行改革,初衷有两个:一是希望通过在执行局内部建立一个监督制约机制,解决对执行活动的监督问题;二是在上下级法院执行局之间建立起统一领导的工作格局,以解决和提高执行效率问题。但是,在现有的执行局体制下,将执行裁决设置在执行局内部,在法理上和实践中均存在一些弊端:一是不利于明确执行局的性质和保障执行员的地位;二是不利于对执行权的监督;三是上下级法院执行机构之间无法形成统一管理、统一领导的关系。作者提出,要彻底解决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重新构建执行机构,设计新的权力运行机制。具体做法是:将现行执行局内设机构执行裁判庭从执行局剥离出来,赋予其新的职能,将其改造成执行裁判监督庭,行使执行救济和执行监督职能;将执行局改造成性质单一的行政性质的执行事务局,在此基础上,在上下级法院执行事务局之间建立起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执行救济程序和工作制度。  相似文献   

2.
作为一种二重性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在结构要素上可分为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两部分,据此民事执行权在组织构造上应该分别贯穿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度安排。迄今为止,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设立执行局,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形成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这是一种内置式的改革模式。中国民事执行体制构建应该符合民事执行权自身的性质和组织、运行规律,尊重法院作为司法权载体的组织与程序构造要求,切合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改革的整体目的。据此,在内置式改革模式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但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题的情况下,外放式的改革模式可成为中国当代民事执行体制进一步改革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3.
童心 《当代法学》2011,(3):136-141
基于理论层面的执行权性质、法院复合性功能等宏观视角,在当今中国,执行机构设在法院更具合理性.从执行权能、执行异议审查处理等中观考量,执行局内设执行实施机构和执行裁决机构,是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在微观上,执行机构自身要以统一管理体制和人力资源配置为切入点,管案、管事、管人,建立体现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员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4.
执行权兼具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执行权应当分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以此为改革方向规范了民事执行权的配置与优化。执行权的优化运行必须包括自身内部、上级法院、检察院的有效监督,并处理好审执分离、审执兼顾与执行和解,统一管理、协调合作与委托执行,司法拍卖中法院与中介服务的配合等关系。  相似文献   

5.
寻求解决"执行难"的路径引发了实践中执行体制的改革和理论上对执行权的性质的讨论。执行权的性质与执行机构的设置密切相关。执行权的性质,更应当偏向于独立国家权的定位。这样的定位决定了执行机构单独设置,不属于司法机关,也不属于行政机关。在执行局机构内部,应分别设立执行裁决和执行实施机构。  相似文献   

6.
徐振华  俞荣根 《法学杂志》2012,33(1):117-121
传统执行体制下执行权的运行模式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近年来法院执行系统的违法违纪现象层出不穷。原因之一,在于传统执行体制下执行权力过于集中,其配置和运行不科学。在现有体制框架下,分解法院执行权并致其相互制衡是可供优先选择的一条路径。法院的执行权可一分为四:执行调查权、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执行监督权。  相似文献   

7.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执行机构隶属于法院系统造成的审判与执行性质的冲突,通过反思我国执行体制存在的诸如执行权过分集中、不利于公正执行、滥用执行权等弊端,指出应借鉴德国执行工作的有效经验,建立独立于法院系统,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性执行法院。  相似文献   

8.
汤维建 《现代法学》2004,26(5):22-28
“执行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深刻的原因无疑存在于执行体制本身。我国目前的执行体制中,刑事执行、民事执行和行政执行既各自为政,又相互交叉,不仅在执行机构上显得臃肿和凌乱,尤其难以做到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互补整合,不利于国家执行权的统一化行使。对民事执行而言,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兼顾行使执行权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障碍,尤其在实践中已被雄辩地证明是行不通的。因此,将执行权从法院权力结构中分离出去交由统一的执行机构行使,是化解“执行难”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9.
执行为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执行工作从体制到机制、从机构设置到队伍建设、从工作程序到工作方式,都暴露出一些弊端。其中,执行权力的不正当行使导致执行权力滥用已成为执行工作的焦点问题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近十年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存在问题时指出“现行执行权利运行机制不完善,关键问题在于对执行权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个人说了算,以致于我们的执行法官占全国法院工作人员的十分之一,发生的问题却占了三分之一,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一个必然的结果”。而要改革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权力过于集中,执行过程一人独揽的现象,必须对执行权进行分割和制约。从世界各国执行权的实施情况来看,权力制衡方案有两种,一种是法院与法院院外行政机关的制衡,另一种是在法院内部实行分权制衡。  相似文献   

10.
庄庆龙 《法制与社会》2013,(36):123-124,132
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模式下,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统归法院麾下。由于两种权力性质与适用方式的不同,现实中往往是做出裁判易,转化为执行成果难。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多,从立法与司法体制层面而言,我国长期对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没有做出明确界定,执行权的配置与执行机构的设置不科学严重影响了裁判文书的执行,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改革执行程序与机构十分的必要。本文将从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及法院实例等方面探析由专门的独立于法院的执行机关行使执行权这一执行体制改革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1.
黄明耀  卢伟 《法律适用》2011,(2):116-118
近年来,我院与全国法院一样,积极探索执行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去年以来,针对执行领域暴露出系列腐败窝案、串案的严峻形势,我们在重庆高院的指导下,对当前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弊端进行了系统反思,按照对执行权"分权制衡"的总体要求,对传统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法院“执行难”、“执行乱”被广为关注,也是每年全国人大会议上的热点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也出台了大量民事执行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执行局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和引入对抗机制。但实践中收效甚微,似乎成为无法治愈的顽症。我们认为,首先我们需要对现行监督体制冷静把脉,客观地进行利弊分析。然后方能找出对策。  相似文献   

13.
在现阶段,以执行机构改革为切人点,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的管理新体制,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执行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应是在法院内部建立起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机制,统一行使行政领导和司法监督双重职权,建立执行权的分工行使、互相监督、有章可循、利于效率与公正的新的运行机制,实现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三权分立”,形成使执行人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机制。笔者试就执行工作的“三权分立”,建立以  相似文献   

14.
廖苑伶 《法制与社会》2012,(17):101-102
传统的法院、执行机关监禁刑执行的监督模式,造成刑罚执行权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同时也造成具有专门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权一直处于弱化地位。新刑事诉讼法对监禁刑执行的检察监督进行了完善补充,使检察监督由抽象步入具体、由事后转为事中,但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法院"执行难"、"执行乱"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执行法官职务犯罪的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法院民事、行政执行的有效监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监督本应是对民事、行政执行最符合法治规律的外部监督手段,但由于我国民事、行政诉讼法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导致目前法院的执行活动尚无来自检察机关的有效监督。而执行权作为审判权的一部分,一旦失于监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司法腐败。因此,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权力,并对其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检察监督机制是当前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尤其是2009年以来,针对执行领域暴露出腐败窝案、串案的严峻形势,我们在重庆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对当前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弊  相似文献   

17.
业界     
《中国审判》2011,(11):4-4
最高法出台《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 2011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主要从执行机构的内部职责划分,执行机构与立案、审判等机构的职责划分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统一管理等3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建立高效运行的人民法院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二是建立法院内部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三是建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机制。  相似文献   

18.
6月19日至20日,全省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暨执行机制创新经验推广现场会在潍坊、青岛召开,省法院院长周玉华向会议致信,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卫彦明、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富强、省法院副院长侯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关升英主持会议。会议总结推广了潍坊法院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和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执行机制创新的工作经验,对下一步的执行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潍坊中院、  相似文献   

19.
一、民事执行权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一)民事执行权的内涵及性质所谓民事执行权就是指法院执行机构强制义务人履行民事义务而实现权利人民事权利的权力。民事执行权可以分为民事执行裁决权和民事执行实施权。民事执行裁决权指执行机构依法享有的在执行程序中对各种程序事项和相关的实体事项,依当事人及案外人申请或依职权作出裁断或决定的权力。民事执行实施权指执行机构为实现执行依据确定的内容之目的,依  相似文献   

20.
我国目前执行体制存在问题较多,本文在刑事一体化背景下提出法院主导、监狱实施的执行体制。首先,从执行权的司法性、行政性之争开始,认为执行权具有司法的一些特点,同时又具有行政的一些特点,并导出是何种性质并不重要,关键是要利于司法目的之实现。其次,论述了刑事执行一体化的大背景。进而指出法院作为一体化中的第一体的论断。最后,对具体的制度设计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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