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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从“非人类中心主义”看动物权利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的兴起,标志着伦理道德价值的时代转向.在人类中心主义看来,人是自然其他存在物的目的,人类对自然其他存在物并不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这在非人类中心主义看来是狭隘的,也是当代环境问题的根源.由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突破了人类中心论把"道德"理解成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道德关怀的范围扩展到人以外的物种,这就意味着将动物吸纳到"道德顾客"的范围之内.当代动物权利论的理论基础.正是源自于此.  相似文献   

2.
康德法哲学视野下的“动物权利论”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拴林 《时代法学》2010,8(4):33-39
当代动物权利运动的主将汤姆·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遮蔽了道德共同体成员的理性和道德义务这两个道德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忽视了理性、义务在构建道德共同体中的必要性,也不能在逻辑上全面地说明动物与人类之间以及动物之间的关系。康德主义的道德哲学则仅通过“实践理性”这一标准,即可合理说明人与动物在道德上的不同地位,也能更好地解释和指导人类利用和保护动物的实践。  相似文献   

3.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私法视野下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崔拴林 《河北法学》2008,26(3):96-100
在动物法律地位问题上,存在"肯定论"和"否定论"两种观点。"肯定论"的观点在认识论上忽视了动物不可能具有道德判断能力的事实,在本体论上曲解了法律主体据以享有权利的"内在价值"的含义,在私法理论上带来一系列的难题,在法律制度上缺乏可操作性,故不足取。"否定论"中的"义务论"观点则认为,需要人类保护的动物乃是人类的保护义务的客体。"义务论"既可以达到"肯定论"拟保护动物的目的,又完全不与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制度相冲突,还具有可操作性,所以是解决动物法律地位问题的最佳方案。  相似文献   

4.
秦奋 《中外法学》1982,(1):79-80,68
<正> 前言律师在社会上为自由指导者和秩序的维护人。序方面具有正义与自我限制的义务。律师的使命,现社会正义。这是法理与道德的两大要求。因此,将律师道德的要点,归纳如下:在自由方面负有进步与民主的责任;在秩是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维护基本人权,实件随律师的地位,需要规定律师道德。现  相似文献   

5.
从道德和道德法律化的角度看,给予动物福利其实就是科加人对动物的道德义务,而动物福利立法的实质便是把这种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即实现动物道德的法律化。不过,动物并未就此获得法律主体地位,它只是一种"物格"弱于一般客体物的"准物"而已。由于道德法律化是有条件的,动物福利立法也应有限度,只有那些获得社会普遍认同和共同遵守的基本动物道德,才可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对此,我们可用"利益关系分析法"和"利益层次分析法"来大致界定"基本动物道德"的范围;用自卫原则、对称原则、最少损害原则、分配正义原则以及补偿正义原则,来对动物福利立法进行较明确的定位,以妥善处理动物福利和人的利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同一体说”作为《民法典》第75条的解释论基础存在一定不足。作为限制受信人行为以及保障受益人利益的信义义务,契合《民法典》第75条的规范目的、规范构造与规范效果,可作为《民法典》第75条的解释论基础。《民法典》规范体系下,设立人信义义务通过设立人的职责予以表达。设立人对法人、其他设立人以及合同相对人负有不同程度的信义义务。设立人因违反信义义务所得利益,可视为法人或其他设立人的损害,适用侵权责任的路径实现获利返还。《民法典》第75条在贯彻设立人信义义务理论的基础上,采区分法律后果承受与民事责任承担的规范逻辑:第1款明确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的最终承受者是法人或全体设立人;第2款在坚持第1款价值取向的基础上,以“自己名义”“民事责任”为要件赋予第三人选择民事责任承担者的权利。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未成立法人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法人成立后,设立人基于信义义务对第三人仍负有法人如约履行合同的“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7.
俎璐  杜宴林 《河北法学》2023,(8):96-118
反思动物在生态环境秩序中的该当定位是环境法典编纂契机下的中国问题。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不仅是动物伦理地位历史演进的必然趋势,也具有法哲学上的正当性和现实必要性。目前,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动物完全主体论和限制主体论的“不可行”,而这两条进路不仅误读了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诉求的原初意旨,还忽视了动物作为平等道德主体不可类人的伦理事实。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并非是要在形式上仿人法逻辑“学样”,将动物硬性纳入人法制度体系,而是要在人类族群内部以最高权威性规范的形式表达对另一个族群作为平等存在的理性尊重和正当权利的保护愿景。象征性立法是一种内蕴正当性的立法模式,通过象征性立法将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不仅可以通过价值宣示表达人法对于动物作为平等存在的理性尊重,还可以通过价值建构重塑人类动物权利保护意识和行为,进而提供动物权利保障的“潜在实效性”,是动物主体地位法定化的可行方案。如此,也恰可启发中国环境法典自然生态保护编的编纂者所秉持的理论前见。  相似文献   

8.
论扶养的法律适用原则浦伟良一、扶养的法律冲突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一方对于不能维持生活的他方应在经济上予以供养的义务。负有提供供养义务的一方称为扶养义务人或扶养人,而享有受供养权利的另一方称为扶养权利人或被扶养人。各国法律对一定亲属间经济上的供养义务...  相似文献   

9.
陈一  刘晶 《法制与社会》2011,(28):270-271
从伦理学的角度去考察守法根据,就是要以现实生活为根基,以实现生活的意义为目的对“守法”本身进行反思,对守法义务的道德基础进行论证。在论证方式上,本文结合了目的论论证与价值论论证。最后揭示出,在法治背景下,为了实现生活的幸福以及人的自我完善,每个公民都负有守法的道德义务。  相似文献   

10.
将犯罪视为法益侵害的一般理论对社会规范结构的理解过于肤浅,这种理论既无法把握积极履行的义务,又无法为刑法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义务提供根据,而且在价值上也毫无意义。作为一种保证人义务,每个人的组织领域必须保证交往的安全,因此保证人地位的预设不仅是不作为,而且还是作为。消极义务是每个人的义务,它可以通过作为来实现,也可以通过不作为来违反,这与义务人组织自己的组织领域有关。积极义务旨在用其他组织领域的成就来弥补另一个组织领域的不足,尽管该义务只影响负有特殊义务的人;但由于其属于重要意义的协助义务,任何人都可能参与该义务的违反。在负有特殊义务的人非但没有协助受益人,甚至还干扰了受益人的组织领域的场合,违反积极义务可能与违反消极义务同时发生。  相似文献   

11.
在实践中,一个人遭受的侵权损害,有时是处在一定的场合下的,如在商场、在医院、在学校,甚至是在位于某居民小区的家中等等,这时,作为对该一定环境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家、医院、学校、小区管委会等场合管理者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是什么?违反这一义务的责任性质又是什么?如何承担责任?本文对此做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杨彪 《法学》2006,(4):144-149,160
律师须以其专门的知识和技能向委托人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并因其受信赖地位而对委托人负有诚信义务,违反此类义务即可认定负有执业过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律师的专家责任应以侵权责任为主,违约责任为辅,对律师违反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情形予以体系化,有助于对律师专家责任的认定。  相似文献   

13.
一、传统的法律理念——董事不对债权人负责在传统公司法中,董事对公司负有受托义务。受托义务的基本含义是:一个负有受托人义务的人,不能利用本身的权力厚此薄彼、失其公正立场、谋一己私利而害及公司、股东利益。受托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4.
李宏杰 《法制与社会》2012,(10):67-69,72
小悦悦事件让国人又一次感到道德的式微,有声音说应该用刑法来对见危不救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卫社会。针对对见危不救行为的刑法评价问题,本文先后从法解释及立法两个层次,探讨"能不能"以及"应不应"对其进行评价。本文认为,在现行刑法的框架下,对负有特定义务的人的见危不救行为进行评价是可能的,但是这种评价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以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等价性进行限制;同时,对于仅负道德义务的人的见危不救行为,现在未到通过刑事立法对其进行制裁的时机,这既是从中国当前现实状况出发得出的合理考虑,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必要要求。  相似文献   

15.
在美国法中,律师在社会中的作用,不局限于忠实地履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他实施的行为。律师必须服务于正义利益以及寻求正义的那些人的利益,为其当事人辨护代理以及充当其法律顾问均是律师的义务。所以律师的作用使得他对法院、当事人、对手、合伙人、同事负有各种各样的法律和道德义务。但是,对委托人的责任是关乎伦理的核心。  相似文献   

16.
一、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亦担负一定的诉讼义务。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既对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负有保护责任,又对被代理人的行为负有监护义务。 具体地说,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以下几方面。  相似文献   

17.
从道德情感的本质结构和作用机制,可将康德的道德哲学定位为形式主义与义务论的传统观念;康德对道德情感的态度是全面而适当的,长久以来人们对康德的关于道德情感的观点的批评建立在对他的误解之上;其实,康德并未忽视人类道德情感的复杂性与丰富性;从康德的批判哲学的视野出发,道德情感得到了全面的考虑,并获得了恰当的价值与地位。  相似文献   

18.
不作为中的先行行为义务开始从形式作为义务论向实质的作为义务论过渡。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的主要依据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威胁或者危险时,为了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要在一定条件下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所以先行行为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犯罪行为、违法阻却行为以及将合法行为也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19.
在保护动物的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我们在不断寻求怎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动物的利益。在强调动物权利的大背景下,便有部分法学家提出动物主体论,鼓吹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动物跟人一样享有民事主体地位。但是否只有将动物的法律地位主体化才能实现对动物的保护?本文从动物主体论的观点着手分析,运用民法基本知识阐述,动物应有的法律定位仍然是特殊的物,是民事客体。  相似文献   

20.
论不作为犯中的先行行为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不作为人负有一定作为义务为要件, 而先行行为是不作为人负有作为义务的根据之一。先行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本人的行为, 并且造成了特定的危险状态时, 行为人才负有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可以是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但不能是犯罪行为; 先行行为可以是作为, 也可以是不作为; 同时, 先行行为也不限于有责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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