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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件管理工作与刑事诉讼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正式实行,案件管理工作必然也会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文章在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我国案件管理工作带来影响的基础上,提出案件管理工作将产生的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工作理念的变化、职能定位的变化和工作方式的变化上。  相似文献   

2.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铁路运输检察院、铁路公安局: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但近几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这一规定,对查处侵宅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难于解决的问题。笔者试就侵宅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其管辖谈些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们在审查起诉工作中,经常受理对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刑事案件,但是,在具体的办案工作中,办案人员对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时限有不同理解:一种观点认为,此类案件审查起诉的期限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内,不能审结的可继续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只要总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就可以,但不能停止对案件的审查;另一种观点认为,包括此类案件在内,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时限应一律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成。请问哪种观点正确?河北读者张宝森张宝森同志: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规定,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属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从审判实践看,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遇到的主要难题是:一方面,有一部分当事人抗拒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必须处以刑罚,但因无人起诉,人民法院无法立案审理;另一方面,在立案受理的案件中,存在自诉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情况。由于对这类案件的诉权(即原告人)没有明确规定,以致众说纷纭,争议的主要有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而实践中我们常遇到重新审判后又上诉、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没有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虽然觉得这种做法不妥,但又找不到明确的法律规定。请问,同一个合议庭审理二次以上上诉、抗诉的同一案件,在法律程序上是否合法?安徽读者杨巍杨巍同志:关于上诉、抗诉案件发回重审后又上诉、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是否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看,二审法院应当另行组…  相似文献   

7.
法〔2003〕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特别是2000年全国人大内司委进行刑事诉讼法执法大检查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审限规定审理案件,案件审限内结案的比例进一步提高,解决了一批长期超期羁押的案件。但是,在一些地方超期羁押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边清边超”。为有效解决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现特作如下通知: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超期羁押问题超期羁押侵犯被告人…  相似文献   

8.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公安厅、局:各地在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对罪犯的减刑、假释和又犯罪以及发现判决时没有发现的罪行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管辖和处理程序提出了一些问题。现将我们共同研  相似文献   

9.
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判程序若干问题的探讨齐文远姚莉邹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在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如扩大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强调了自诉的举证...  相似文献   

10.
目次一、关于自诉案件的范围问题二、如何理解逮捕条件问题三、关于人民法院庭前审查的问题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已于1996年3月17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9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正确贯彻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必须首先对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有正确的理解,这是正确实施刑事诉讼法的前提。为此,本文就刑事诉讼法中的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一、关于自诉案件的范围问题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  相似文献   

1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抗拒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起诉。笔者对此持不同意见,理由是: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法律评判,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  相似文献   

12.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根据提起诉讼的主体的不同,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是指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控诉。连诉案件一般都是情节简单、轻微,不需要进行侦查,法院即可直接受理的案件。原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过小,已不适应当今形势的发展,使一些本该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受不到制裁,受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由于法律中对适应自诉案件的程序规定得比较原则,出现了公民告状难和法院审判难的不正常现象等等。为解决实践出现的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天津检察》2009,(4):41-4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以公诉为主,以自诉为辅。设立自诉案件制度的初衷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发生于人民内部之间的轻微案件。根据我国传统公序良俗、现实国情和大量司法实践经验,将这些案件归入自诉范围,体现了轻重有别、繁简分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同时,也给双方当事人留出了自行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空间和余地,  相似文献   

14.
自诉制度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1996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扩大了自诉案件的范围,提高了自诉制度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但对自诉的规定极为简单,过于原则化,致使自诉制度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从自诉的理论和司法实践等方面入手,对现行第一、二类自诉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探索性的研究,以期对完善我国刑事自诉制度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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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诉案件决定审查起诉。在实践中,曾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予以受理,并在受理后经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此,一种意见认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应当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人民检察院能否受理此类案件并作出不起诉决定?福建读者王海金王海金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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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贯彻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探讨,这就是法院内部实际存在的院长、庭长个人审批案件的做法。这种做法,很有改变之必要。(一) 院长、庭长个人审批案件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对院长、庭长的权限作了如下规定:“合议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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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侦查监督部门的承办检察官在对案件审查终结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制作的一种非诉讼法律文书。在某种程度上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撰写水准反映着逮捕案件的质量,尤其是意见书中的证据分析部分,对进一步做好引导侦查工作有积极的作用。笔者试就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中证据的分析方法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一、审查逮捕案件证据分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一主要内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审查逮捕的证据条件从原来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六条对“有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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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王某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一个月内仍不能侦查完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将王某取保候审。但补充侦查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案件仍没有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请问: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是否受一个月期限的限制?湖南读者贺晓贺晓同志:从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检法机关有关规定来看,办案期限有三种计算方式:第一,办案期限与羁押期限相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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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刑事诉讼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又规定:“当事人或者他  相似文献   

20.
从今年起一定要全面实施刑事诉讼法,并且一定要提高办案质量。这是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艰巨的任务和严格的要求。“办案要依法,依法为了办好案件”。依刑法、刑事诉讼法办理刑事案件,以提高办理这些案件的质量,是理所当然的。在认真总结已有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我们的努力,也是可以做得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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