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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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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保护,首先要从对社会性弱势群体的形式平等的保障做起,赋予全体公民以平等的资格和权利,在此基础之上再对自然性弱势群体进行倾斜性保护,使法律既能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又能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从而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充分保护。  相似文献   

2.
少数人权利保护之平等视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人权理论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少数人权利之保护日益受到关注。本文从少数人之界定展开,在分析少数人权利的内容及性质之基础上,从平等视角探讨保护少数人权利之必要性,并指出保护少数人权利的途径和限度:认为实行平等能有效保护少数人权利,但少数人权利的保护亦受到平等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3.
“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限制语研究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徐国栋 《北方法学》2009,3(3):37-40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可见对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加了“平等主体”的限制语。对民法学界关于这一限制语存在的当否问题的证成研究和证伪研究两方面进行疏理,进而启发学人的思考,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4.
现法律体系不能如我们所愿将所有问题都圆满的解决,凡制定法皆可能存在漏洞,法律并不能完美解决自由平等问题。我们应当以对话、沟通为内容,以法益保护为原则重构我国公民之间的自由平等问题,使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问题得到相对完善的解决。  相似文献   

5.
法与人:从对立到和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何士青 《现代法学》2005,27(6):69-77
人是法的逻辑起点,法是基于人的需要而产生的规则体系,因而法与人应该是相协调的,法应该以人为本;然而,在阶级社会,法异化了,或以神为本,或以物为本,法与人相对立。法的异化扭曲了法的本质,背离了法的本意,制约着人的发展。法回归于人,法与人和谐统一,既是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发展的客观要求。马克思主义法学世界观为法回归于人奠定了理论根基,社会主义制度为法回归于人提供了先决条件。目前,我国在法的人本化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要实现法与人的和谐统一,还必须做出多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6.
生物人法律上主体资格的获得始于罗马法,近代以来,生物人逐渐均可因出生而获得民法上的主体资格,此谓之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的生物人,克隆人因其无性生殖而为基于非自然规律出生,不能称之为民法上的自然人,故不能获得民法上的主体资格,不应允许克隆人出生,民法应为克隆技术设置边界。  相似文献   

7.
论私法上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共同构成人身法制的基础,两者均不具有无条件的合理性,只在特定条件下符合自由、效率、公平等价值取向.两者在各自的固有领域中发挥功能,彼此兼容、互补,从不同方面满足个人生活与社会秩序需要.人格平等为身份差异设置了限制,实现了特定领域身份差异的均衡化,导致特定身份差异的功能特定化,改变了固有身份关系的内容,并对身份差异在制度上进行弥补.身份差异对于人格平等进行了完善,只有在身份差异基础上才能解读人格平等,身份差异限定了人格平等的内容与实现状况.  相似文献   

8.
柴荣  柴英 《法学研究》2011,(5):181-189
近代以来,中国经历了从等级身份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衍变过程。近代中国经济、政治格局变化引发的平等需求是等级身份松动、平等思潮萌发的原动力。改良派和革命派关于如何实现平等的路径规划并不相同,但是二者对等级身份的批判和平等权的宣导都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奠定了思想舆论基础。近代中国知识界通过“国民”、“人民”等概念解构等级身份,构建了平等理念。辛亥革命后,平等原则以宪法方式得以确立,并在法律、法令中得以具体化。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当代行政法中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多样化行政法律关系的出现 ,形成了行政相对人同行政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总体平衡结构 ;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全面扩展 ,展现了行政相对人权利与行政主体权力已具有的对称性 ;而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积极作用的形成和发挥 ,则显示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均势形态。所有这些都表明行政法主体双方地位总体平等的发展走向 ,这也是行政活动走向法治化、民主化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0.
人格权是私人享有的权利,而私人权利又可分为公权利和私权利两个方面。"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主要涉及私法与其私权利的一面。"公众人物"的人格权与一般人的人格权并无不同,现有的限制理论均有缺憾。故我们仅需界定人格权本身而无需对其主体进行分类。不必建立"公众人物"法律概念,在人格平等的私法理念下各类主体不应被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关于嫖宿幼女罪的存废争议颇多,由于嫖宿幼女罪设置规定粗糙,在适用中矛盾重重,学界在解释论角度做了很多努力。但是嫖宿幼女罪在刑罚规定,体系设置,罪名性质上都不是通过解释可以轻易解决的。从保护幼女身体,身心,名誉角度,废除嫖宿幼女罪才是根本之策,无论是否是嫖宿幼女行为都按照强奸罪处理。废除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目前众多争议,更重要的是实现对幼女的平等保护,对嫖宿幼女行为的零容忍。  相似文献   

12.
“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带来了近代民法的弘扬,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近代民法“契约”精神向经济法“身份”观念的转变,然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又要求限制“身份”的日益扩张,从而使得民法“契约”精神得以回归.在这种历史循环背景下来考察民法主体与经济法主体的差异,就会发现两者在人本哲学基础、社会价值演进和主体类型划分三方面的截然不同.  相似文献   

13.
生态人与法的价值变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性处在不断变化、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人性的进化必然同时带动了法的价值变化。生态人代表了人性在环境时代的一次全新展现,它意味着"自我"认同继续深化成为人与自然一体的"大我",意味着利他精神不仅向后代人扩展,而且还超出了人类范畴而惠及到自然界内的其他生命物种——而生态人所代表的人性在环境时代的种种变化,必然最终带来了法的安全、平等和自由价值的变迁。  相似文献   

14.
非歧视在很多场合被视为平等的等意词,俨然已经成为衡量平等的重要标准。但是歧视一词有不公正的区分和区别对待两层含义,且存在贬义和中性两种词性。作为平等衡量标准的非歧视中的歧视应是不公正的区别,指的是贬义词意义上的歧视。同时,不公正的区分可以由区分目的的不公正和区分实行效果的不公正两方面构成。歧视的两层含义紧密相关,基于对合理区别的考虑所给予的特殊保护会可能随着社会的发展成为不公正的区分,从而违反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5.
林建军 《河北法学》2007,25(9):57-60
妇女法是特定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产物.妇女法诞生于法律体系的根本动因在于通过推进性别平等和对妇女倾斜保护两条路径最终实现两性关系的最佳模式--性别公正.这种为单一性别群体进行专门立法的合理性在于该法追求的价值理念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6.
知识技术在当前社会占得比重不断上升,知识产权受到高度重视,相应的知识产权法的作用也日益突出。首先简单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和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然后对其各项原则的应用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7.
近日,在全国刑事审判座谈会上获悉,北京到今年年底,有望全面实施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从五马分尸到绞刑,到枪决,再到注射死刑,是人类文明的一个进步。然而其中存在着是否平等与公平的一系列问题,本文从平等的概念及其实质,法所追求的平等及法的平等思考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8.
盗窃罪和侵占罪都是财产犯罪,因此在刑法和民法规定中存在着交集。本文在原有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基础上,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与民法理论对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分方法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9.
平等与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两者构成了一对矛盾统一体,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是近代以来法律哲学的难题。卢梭关爱自由,同时他坚信没有平等就没有自由。为了保障自由,他设计了独特的社会契约论,使公民负有服从公意、服从法律的同等义务并使其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公意论以自由保障为目的,却可能以专制或者多数的暴政为结局。卢梭平等理论的得失构成了19世纪及其以后民主、自由与平等理论的新起点。  相似文献   

20.
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观念的原本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法是确认和规定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即将特定社会关系转变为社会秩序的规则。所以,从根本上讲,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着法的社会存在;只要人的社会本质不变,则法的社会存在就不会变。法的功能在于把实现人的社会本质的各种社会关系制度化;法的本质是由一种社会力量保障实现的社会意志,而这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意志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体现为统治阶级的力量和意志。就人的本质和法的本质间的必然联系看,任何人类社会的法都具有基本的共性;法也将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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