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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年多过去了,最近,有人提出:陪审员“应该趋向‘精英化’,甚至可以改人民陪审为专家陪审。”,另外,在实践中,陪审员还出现了专业化和“编外法官”的趋势: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一名人民陪审员,“平均每个月要参与审理10至12起案件,最忙的时候一周就参与审理了五起案件,比有的专职法官审案还多。”  相似文献   

2.
2005年5月1日人民陪审员正式上岗,大大减轻了基层法院干警的办案压力,扩充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力量,极大地缓解法院审判工作任务重与审判资源相对匮乏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司法界对陪审员制度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与偏差,对陪审员在司法公正中发挥的作用与重要性重视不够,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兖州市人民法院针对有的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陪审员法律素质不高、随机抽取陪审员等规定不能完全落实等问题,注重抓好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使用中的“四个环节”。创新了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机制,收到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4.
日前,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选任的14名人民陪审员在人大常委会上正式通过任命。这是东昌区人大常委会为东昌区法院规范陪审员队伍管理的又一新的举措。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 人民陪审员通常是由法院临时指定的,随意性大,人员素质得不到保证, 导致临时陪审,陪而不审,形同虚设。而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规定, 由地方人大常委会任命陪审员,它对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监督审判人员公正司法,规范和促进社会的和谐,将发挥重要作用。东昌区人大正是出  相似文献   

5.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本市法院系统最早开展向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聘请人民陪审员(兼特约监督员)的法院之一。该院自1995年7月成立后,先后聘请了78名人民陪审员,参与了250件一审案件的陪审工作。5年来,陪审员们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不负众望,为依法司法、司法公正作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6.
薛武明 《人民政坛》2009,(9):F0003-F0003
福清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积极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提供有力保障。2005年5月以来,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3220件,其中刑事案件2153件、民事案件940件、行政案件127件,平均每人陪审案件70件,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陪审员的参审率分别为92.6%、8.3%和81.4%。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相似文献   

7.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宗旨在于保障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以此促进司法的公开和公正。陪审制度的实质在于实现社会成员参与司法.来自普通民众的人民陪审员.对社情、民情有着深入的了解。他们用普通人的眼光去看待普通人的违法和过失,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可以使法院的判决更符合普通民众对法律的理解,使判决结果更易于接受。然而,制订出来的制度是否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陪审员作为整个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是否充分行使了权利、全面履行了义务直接决定了陪审员制度的成败。  相似文献   

8.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人民法院接受人民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自1998年规范人民陪审员队伍后,充分发挥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槐荫法院到目前为止已聘  相似文献   

9.
《上海人大月刊》2009,(2):38-38
在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削弱了规范法官自由量裁权的效能。如许多人民陪审员难以发表独立意见,即便发表了独立意见,也很可能因“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不起实质作用。还有的法院在确定人民陪审员时,不是“随机抽取”,而习惯根据案件当中的利害关系,有选择性地“指定”人民陪审员。有时,谁跟法官关系好,就优先指定谁。  相似文献   

10.
“过去我对法院、法官的工作有很多误解,参加案件陪审工作后,我才真正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公正.也真正理解了法官工作的辛苦和难处。”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大常委会在米东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来自米东区新华保险公司的人民陪审员李娃丽这样感言。  相似文献   

11.
<正>2014年10月28日至31日,巫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重新报送"的拟任人民陪审员名单,任命陈勇、夏洪琼、邵静敏等40名同志为巫溪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既然是重新报送,那就不得不说第一次报送的情况。2014年8月20日,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县法院报送的拟任人民陪审员名单。"个人申请的渠道来源是什么?申请人的品德、素质、口碑等是否经过考察?""陪审员名单要面向社会公示,可能出现异议,建议准备后备人选,以确保满员任职。""请县人民法院再仔细斟酌一下,既要考察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又要考虑备行业、地区的合理分配。"经过认真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退回了县法  相似文献   

12.
张翼 《新疆人大》2014,(1):10-11
2013年lO月中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前往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哈密地区,听取了当地人民法院工作汇报,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及律师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观看了陪审员参与庭审情况。  相似文献   

13.
<正>陪审员法律知识的欠缺,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构成一种"无知的美德",源于民间的朴素正义观念、生活常识、道德情感等等,能有效矫正法官因职业惯性而可能固化的偏见。4月下旬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相继公布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办法,全国10个省份的50个法院正式启动相关试点,掀起司法改革又一波高潮。多年来,我国人民陪审员  相似文献   

14.
刘能 《人民政坛》2012,(9):39-39
《人民政坛》编辑部:自去年底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我陆续接到一些单位的邀请,请我担任行风监督员、廉政建设监督员等,也有人民陪审员的邀请。请问,应如何处理好当监督员、陪审员与代表履职的关系?如何当好监督员、陪审员?  相似文献   

15.
在经过了半年的苦读、3天的封闭式培训以及两个半小时艰苦的考试之后,26岁的段链取得了人民陪审员资格证书,“考试相当难,庆幸的是我通过了。”段链说,她毕业于北京一所著名医学院,现供职于北京一家大医院的人事部。今后5年内,她将兼任另外一个角色——人民陪审员。中国政府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以加强司法的透明度以及公正性。2005年5月,正式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确定了陪审员将以非职业法官的身份参与案件的审理。5月8日,中国近3000所地方法院中,有27000名取得资格证书的陪审员上岗。对于这批新上任的陪  相似文献   

16.
我省县、市、市辖区、乡、镇的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结合这次选举工作选出各级人民法院足够的人民陪审员,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兹根据司法部关于人只陪审员的名额、任期和产生办法的指示,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对这次选举人民陪审员工作,作如下指示: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必须结合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同时进行。各级人民法院应该结合这次选举工作选出足够的人民陪审员。(一)任期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的人民陪审员(如今冬明春即将届满的),一律进行改选,但得连选连任。(二)距任期届满还相当长的人员陪审员(在今冬明春  相似文献   

17.
《人民政坛》2008,(2):32-32
新华社南京2008年1月6日电,南京市下关区法院日前确定了“海选”出的20名人民陪审员名单,将在依法公示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这在南京市尚属首次。  相似文献   

18.
近两年,宝山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感到自己的“民间”身份得到了区法院、当事人的信任和肯定:“过去区法院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参加陪审,现在提前一个月和一周,分两次通知,工作非常到位;过去参审文件往往要到审判庭才能看,现在都提前送达,而且我们有充分时间和主审法官讨论案情;过去我们对法律知识的把握不够,现在通过培训,我们对庭审中的分工与职能、技巧与要点有了较好把握,不再做‘陪而不审’的哑巴陪审员了……”  相似文献   

19.
这期《中国人大》关于人民陪审员的有关文章引出了本文的话题。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颁布和实施,“陪审员”已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称呼。每每提到这个称呼时,我总要在这个称呼前庄重地冠以“人民”二字。我以为“,人民”二字正是我们在司法活动中坚持陪审制度的根本所在。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追溯陪审制度的开端与发展,审视这项制度的历史与现实价值,我们都无可争议地认识到,陪审制度首先是一项政治制度。这个制度的核心是公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即在司法活动中行使法律授予的审判权力。在西方,这项制度是为司法…  相似文献   

20.
《民主与法制》2020,(1):9-9
随着《人民陪审员法》的通过,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从纯粹的理论探讨转变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但是,这一问题不局限于陪审语境,在整个刑事审判场域下均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哲学上的讨论不同,刑事审判中的“事实”“法律”及其分类具有权力(利)界定的功能,它确定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之间的权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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