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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目前我国各地司法鉴定机构在对医疗过错鉴定意见中有关因果关系程度的表述存在很多不同,可能给法院的判决带来困难。通常情况下,无过错责任被普遍忽视了,有专家建议应有限度地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建议医疗过错鉴定中因果关系的表述可分为:直接因果关系;有过错,主要因素;有过错,共同因素;有过错,次要因素;有过错,诱发因素;有过错,无因果关系;无过错,无因果关系;无过错,但有因果关系等八种情形。  相似文献   

2.
医疗侵权过错司法鉴定之缺陷与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要件事实涉及医学专业知识,法官通常委托司法鉴定人进行侵权“过错”与“因果关系”鉴定。然而,司法权之公权性决定了在诉讼中法官垄断案件的事实认定权和法律适用权。法官只能将部分医学专业事实委托司法鉴定人进行事实判断,司法鉴定人绝无权认定属于法律事项的当事人的“过错”,唯有法官有权进行“过错”认定。因此,在医疗侵权民事诉讼中,法官的法律适用权与司法鉴定人之医学专业事实判断权应当协同进行“过错”认定。  相似文献   

3.
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鑫 《证据科学》2013,(3):334-353
因果关系既是一个哲学问题,更是一个实践运用问题。在医疗损害侵权责任认定中,被告医疗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具有相应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才能成立。侵权诉讼实践中必须先认定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进而判断是否存在法律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由法官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基础上作出认定,而事实因果关系由于其专业性往往由司法鉴定来判断。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判断,首先应当依据事故归因理论来分析造成患者损害的所有致害因素,进而依据相关理论检索、专家咨询、因素分析、实案验证来精确判断医疗损害事件中的因果关系,并做定量判断,作出参与度结论。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分为主要因果关系、临界因果关系、次要因果关系、机会丧失因果关系。医疗损害鉴定之因果关系鉴定实务中还会涉及到一系列特殊的鉴定情形,如医疗不当因素难以排除、医疗机构未尽告知义务的因果关系、误诊的因果关系,各情形在鉴定中都有各自具体的操作要点。  相似文献   

4.
《现代法学》2014,(4):176-183
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一直是医疗损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法官在选择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没有顺位偏好。在涉及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专业性与中立性评价中,法官优先考虑中立性。鉴于二者的痼疾,即医学会行业保护以及司法鉴定机构趋利性,重新整合相关资源成立唯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就成为了大多数法官对一元化制度建构的优先选择。一元化的关键是鉴定标准的一元化。立法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应制定医疗过错分类、因果关系判断及损伤参与度认定的统一标准,并对鉴定程序特别是听证程序和鉴定次数、鉴定专家库以及鉴定人员的准入进行一元化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医疗过错归责的基本原则。根据现代侵权法理论,医疗过错的评断已经建立了客观的判定标准,即医疗注意义务。本文对医疗过错的基本理论、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以及在认定医疗过错中应考虑的客观因素进行阐述,以期增强医疗行为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相似文献   

6.
目前,医疗纠纷仍然是社会焦点问题,有些甚至会演变为严峻的社会事件,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鉴定意见是重要的技术支撑。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医疗过错的认定成为鉴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系统地梳理了医疗过错的概念、过错认定的5种法学理论学说,并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以“医疗水平”说为主导,以“谨慎的患者”标准说为补充,在形式上强化同行评议。同时,鉴定中需遵循7个主要原则:(1)以“诊疗义务”作为医疗过错判断的基本原则;(2)以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作为具体原则;(3)以诊疗常规、规范、指南为主要依据;(4)遵循“同行评议”原则;(5)“医疗紧急处置行为的宽泛性”原则;(6)“告知-知情-同意”原则;(7)“并发症的审查”原则。本文也针对上述原则提出了对应的鉴定思路,以期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医学会从事医疗损害鉴定之合法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志华 《证据科学》2011,19(3):275-289
本文回顾了我国医疗纠纷鉴定体制发展历程,分析了医学会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认为在现阶段,医学会参与医疗损害鉴定具有一定的、但并不充分的法律依据,具有相对的合法性,医学会应属“准”法定鉴定部门。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或卫生部制定规章的方式使其尽快“转正”。尽管如此,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并不具有必然的证明力,其鉴定程序和鉴定书形式等亦应符合法律规定.而鉴定人署名并出庭接受质证是其鉴定结论被法院采信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8.
《中国卫生法制》2013,(4):36-36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适用卫生部2002年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试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适用2006年司法部颁布实施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卫生部2010年6月28日发布的《卫生部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仍然适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9.
本文回顾了我国医疗纠纷鉴定体制发展历程,分析了医学会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认为在现阶段,医学会参与医疗损害鉴定具有一定的、但并不充分的法律依据,具有相对的合法性,医学会应属准法定鉴定部门。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或卫生部制定规章的方式使其尽快转正。尽管如此,医学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并不具有必然的证明力,其鉴定程序和鉴定书形式等亦应符合法律规定,而鉴定人署名并出庭接受质证是其鉴定结论被法院采信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诉讼,使医院和医务人员陷入尴尬的境地.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医疗纠纷鉴定制度自身的冲突不仅导致医患双方的矛盾尖锐化,同时使患方对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信任缺失.本文围绕我国医疗纠纷鉴定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医疗损害相关内容,分析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现状,并对医疗损害鉴定的前景和走向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1.
"诊疗规范"在本质上是诊疗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或者惯常做法,是在临床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专业常规。各国理论和司法实践均将其作为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但非唯一标准,因此在认定医疗过失时还需参考其他因素。《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中的"诊疗规范"是形式意义上的,而非实质意义上的,明确了这种区别就能够解释法律将其作为推定医务人员过失标准的深层原因。  相似文献   

12.
王晓芬  邓三 《行政与法》2010,(9):104-107
侵权责任法按照过错责任的基本原则对医患双方的权益进行了界定,实现了对医患双方的折中、平衡保护。但由于原有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体系尚存,新的程序性规则尚不明确,新法的规定势必导致医疗纠纷的处理面临两难选择。因此,应当建立以司法鉴定为主线,以过错鉴定为核心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同时辅之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3.
在传统民法中,责任能力制度主要适用于侵权法领域,是侵权责任承担的基础。但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以及侵权法救济功能的强化,该制度遭受到一定冲击,而基于责任能力进行过错判断的必要性也值得质疑。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未将责任能力设立为一般制度,只是在相关具体制度中有所涉及,并主要作为衡量过错和减轻责任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对过错责任作用的发挥提供支持,从而更好地实现《侵权责任法》的救济功能。  相似文献   

14.
医学院校卫生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医学院校卫生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现状,剖析了卫生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存在的课程名称不明确、课程内容不合理、研究认识不统一、教学组织及实施不一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优化卫生法学专业课程结构、编写高质量卫生法学教材、改革卫生法学教学方法、加强卫生法学师资培养、扩展卫生法学研究活动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卫生法学课程设置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杨天潼 《证据科学》2012,20(1):46-59
法医学是应用病理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和其他医学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为侦查和审判提供证据的科学。法医学学科属性是医学,其目的是解决法律问题,因而法医学同时具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属性。现今,我们对于法医学的研究往往局限在自然科学领域,而对其人文学科属性却有所忽视。当代西方法医学起源自中世纪的欧洲大陆,当时罗马法和教会法占统治地位,它们没有设立陪审团制度,而且允许对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而英美法系的司法审判程序设立了陪审团制度。在这两种司法体制下,法医医学证言、证词逐步形成了两种形式:英美法系控诉式诉讼体制下的言辞证据形式和罗马法诉讼中纠问体制下的书证形式。本文将对中世纪欧洲的法医学进行溯源研究,从欧洲法医学的起源和发展角度,完善法医学史研究内容,为世界法医学史比较研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6.
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危机与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鑫  梁俊超 《证据科学》2010,18(4):409-424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法官对鉴定结论的依赖性造成了目前医疗鉴定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学医疗鉴定共存的二元化局面。侵权责任法在民事赔偿上否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提出以医疗损害责任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使医疗鉴定面临了新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和法医学医疗鉴定机制都存在种种缺陷,不能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鉴定的新的需求。无论是鉴定结论的固有属性还是侵权责任法的新的技术内容都要求对现有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进行改革,建立起符合《侵权责任法》要求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7.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法官对鉴定结论的依赖性造成了目前医疗鉴定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学医疗鉴定共存的二元化局面。侵权责任法在民事赔偿上否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提出以医疗损害责任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使医疗鉴定面临了新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和法医学医疗鉴定机制都存在种种缺陷,不能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鉴定的新的需求。无论是鉴定结论的固有属性还是侵权责任法的新的技术内容都要求对现有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进行改革,建立起符合《侵权责任法》要求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8.
社团规章的行政法法源性论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团规章为局部性公益、公共责任、公共事务配置公权力,在公私法交织中具备公法倾向,从而构成行政法渊源的有机成分。社团规章与国家法有某种接合,由此可将社团规章区分为自主型规章与传接型规章,分别具有不同的强制力与说服力。在分析社团规章与国家法的关系时,应注意到冲突规则的原则与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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