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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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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我国自古有"百善孝为先"的传统,"常回家看看"无疑是孝敬父母的最基本、万式。然而,这个带有明显道德色彩的诉求被写入国家层面的立法草案,引起社会广泛争论。到底"常回家看看"该不该入法,又该如何入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探亲假期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常回家看看"又如何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这两天,在一家国企人事部门工作的小唐整理去年一年的探亲休假单时忽然发现,休探亲假的职工有60多人,可来报销旅费的却只有个位数。  相似文献   

3.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草案形成过程中有较大争议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写进了草案。同时采纳25个省区市的做法,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定为老年节。道德规范是否适合入法?有操作性吗?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喜与忧多名委员建议将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入法,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为之拍手叫好,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孝敬父母,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如今却要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来"强迫"一些人孝顺,这究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不可否认,委员们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衷是好的——保护老年人  相似文献   

4.
沈义  蒲昌迅 《检察风云》2013,(18):60-61
今年7月1日我国颁布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并将"赡养人对老人的强制探望义务"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该法颁布后没几天,重庆市长寿区就出现了全市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5.
“找点儿空闲,找点儿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相似文献   

6.
评说速览     
明文 《法庭内外》2011,(2):37-38
1"常回家看看"入法"空巢"老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媒体形象地称之为"常回家看看"要入法律。  相似文献   

7.
"‘常回家看看’这样的道德规范入法,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时,多名委员、代表阐释了上述观点。不可否认,委员们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  相似文献   

8.
"常回家看看",当年歌手陈红的一支歌所表达的复杂情感被定格在立法草案中,被规定为法律义务,由此可知问题的严重性,说明这是一个已经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现在需要用法律寻求解决的办法了。  相似文献   

9.
歌曲《常回家看看》在1999年央视春晚舞台上一炮走红,歌曲唱出了儿女对家的亲情,父母对子女的心声,提醒在外忙碌的年轻人即使工作再忙也不能忘记亲情,应该多回家看看老人。2012年12月修订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条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条款,该条款自审议以来即争议不断,自该法生  相似文献   

10.
郭杰 《法制与社会》2013,(26):246-247
将"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对老年人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精神慰藉的权利的法律保障,但该法律规定应作为一种对一般义务的规定,应为宣示性条款,不应具有强制执行性。对老年人获得精神慰藉权利的保护,短期来看可以通过将这种道德义务法律化来实现,但从根本上来说依赖于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11.
在江苏南通,志愿者小分队正上门为独居老人提供服务。不过,根据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爱独居老人这事,今后,恐怕子女要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了,别指望志愿者来填补子女不"常回家看看"  相似文献   

12.
“常回家看看”,当年歌手陈红的一支歌所表达的复杂情感被定格在立法草案中,被规定为法律义务,由此可知问题的严重性,说明这是一个已经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现在需要用法律寻求解决的办法了。  相似文献   

13.
这起状告女儿“常回家看看”的案子,实属全国首例。由于当事人起诉时恰逢“老年法草案”提出要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规定,所以这起案件一公布,马上引起社会巨大关注。  相似文献   

14.
休假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铮 《行政与法》2005,(3):79-81
休假制度和人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阶段我国的休假种类有法定节日休假、探亲休假、年休假和其他休假。当前,休假制度存在着制度设计的滞后性、不合理性,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实行休假制度的创新,以期这一制度得以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5.
在历史上,"常回家看看"也曾被当做为儿女、为官的一个必备条件. 老话常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事实上,在古代,法律上惩罚的不孝,是如下六种行为:诟詈双亲、别籍异财、奉养有缺、居丧嫁娶、匿丧不举和诈称亲亡.从隋唐到明朝,法官只要判一个人"不孝",具体罪名一定逃不脱以上六种.可是到了清朝,乾隆即位以后,法定的不孝行为又多了第七种——忘亲.什么是"忘亲"?《大清律例》写得分明:"游荡他乡、远离父母、不知归养者,均属忘亲不孝之人."换句话说,你必须常回家看看. 如果不常回家看看,会受到什么惩罚呢?这要看情况,看你是平民还是官员.如果是平民拒绝回家探望父母,一经父母"首告到官",政府就会像通缉罪犯一样通缉你,逮住之后,"拘送归家"——把你捆起来,强行遣返,因通缉和遣返产生的所有费用,譬如公差的来回路费,都由你来出.这还不算完,以后政府征用差役,会优先"考虑"你,而减免钱粮的时候,却没有你的份儿.这里有一个前提:得由你的父母亲自去告,然后官府才会受理,亲戚邻居检举揭发的不算.  相似文献   

16.
刘武俊 《政府法制》2013,(28):10-10
新华社记者近期在梳理一些规章、条文时发现,一些“沉睡的规定”一“睡”几十年,仍管今日事。有些规定在数十年前出台后就几乎没有任何变化,“沉睡”不醒中却仍在行使对今日社会的指导性职能。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实行了31年;职工探亲假规定,实行了32年;每月几元到几十元不等的洗理费、书报费,实行了30多年;防暑降温费,“模糊执行”了53年……  相似文献   

17.
羽弋 《政府法制》2012,(22):17-17
将“常回家看看”写入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今日之争论,只不过在重蹈往昔的覆辙。说来说去,依旧重弹老调:“常回家看看”不仅是一个孝悌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立法者应该权衡这二者的轻重,以及划分道德与法律的楚河汉界等。  相似文献   

18.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 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就像《常回家看看》歌中唱的那样,“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自立门户的子女,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甚至对老人不予理睬,实施“冷暴力”,痛苦不堪的老人想要维权,又因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保护。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  相似文献   

19.
新老年法草案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也就是说,引起广泛共鸣的常回家看看,将不再只是一种企盼,还有可能变成法律义务。这个消息引起热烈争议,最主要是痛陈年轻人的无奈以及质疑,用立法手段是否真能收回世道人心?当然,也不乏支持的声音,认为伸张了老人的权利,可以约束不孝子女。这条草案的出台,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最好别成为法律。  相似文献   

20.
多名委员建议将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入法.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为之拍手叫好,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孝敬父母,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如今却要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来“强迫”一些人孝顺,这究竞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不可否认,委员们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衰是好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但在我看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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