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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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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佩  许文娟 《法制与社会》2013,(12):292-293
风险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基础工作与核心工作之一。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前的风险控制的理论重点上应坚持一般的特殊预防理论,注重刑罚的效益价值。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的风险控制是社区矫正风险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应以类型化的风险监管理论为进路。  相似文献   

2.
最近,笔者到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城关镇两个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详细调查。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目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现象较为严重。据统计,截至目前,武安镇、城关镇应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人,因矫正对象虚报地址无法查找1人,在外经商、打工无法联系5人,致使6名矫正对象脱管,占应接收矫正对象的31%。笔者认为,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相似文献   

3.
周艳 《法制与社会》2012,(4):198-199,205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在行为和心理方面都有别于普通公民和在监服刑罪犯.本文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以及影响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的多方面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的策略.  相似文献   

4.
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活贫困是矫正对象回到社区后较为常见的问题,许多人由于不能及时得到帮助而影响其顺利回归社会的进程。社区矫正对象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支持状况应该受到社会的关注。以社会支持网络分析的视角研究发现,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普遍较弱,家庭是其主要的支持源。本文针对社会支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中途宿舍等建议,以改善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存状况,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5.
刘砥砺 《人民调解》2006,(10):23-23
安徽省东至县东流镇自今年6月8日起开始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截至7月8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人。该镇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目前被认为是一种刑罚的替代方式,有助于帮助犯罪行为人回归社会、避免再次犯罪、保障人权。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在我国法律中已有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分析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其再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现象一直以来都受到了犯罪学界的普遍关注,其根本原因也是值得研究和探讨的关键问题。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发生可以提升教育和矫正的效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顺利地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7.
随着全球轻刑化、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公开化发展的潮流,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公益劳动越发彰显惩戒、教育和塑造的功能。但是法律规定的相对滞后,使公益劳动在实际的社区矫正工作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问题探讨,研究公益劳动在现行社区矫正制度中的发展趋向,并对适用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社区矫正评估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罪犯进入社区矫正,首要考虑其是否存在再犯罪的风险,而评估再犯风险的方法有单一的主观评估和客观评估、静态评估或动态评估.由于任何一种单一的评估方法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因此,选择综合动态的评估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相似文献   

9.
范舟岳 《法制与经济》2009,(16):113-114
社区矫正是西方各国非常盛行的一种罪犯矫正方式,近年我国也借鉴了国外的模式进行了推广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经验的不足,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本文对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0.
11.
杜伟 《人民调解》2020,(4):58-59
<正>近年来,江苏省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以规范化矫正为基,以社会化帮扶为要,整合各类资源、动员各种力量,想方设法突破社区矫正社会化的基层实践困境,探索出了一套社区矫正工作的邳州经验。搭建多个平台,社区矫正机构由"单体"变"一体"邳州市司法局将夯实平台、建强基地作为做实做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工程,形成了"一中心、两基地+25个司法所"共同发力的社区矫正一体化结构。一是完善一个中心。按照"干精品、创一流、争第一"要求,集中优势力量、争取多方支持,投资600余万元建成多位一体  相似文献   

12.
李兰 《中国司法》2010,(4):67-70
200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召开会议,提出在全国内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这标志着我国6年来的社区矫正工作由局部试点步入全面试行阶段。目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质量成为社区矫正全面试行工作中的核心问题,而社区矫正的基础性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三个方面的统一,因此,如何把握和实现这“三位一体”的工作内容是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3.
社区矫正是西方各国非常盛行的一种罪犯矫正方式,近年我国也借鉴了国外的模式进行了推广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经验的不足,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本文对社区矫正对象在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自己的完善建议,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4.
储琰 《犯罪研究》2013,(2):24-30,46
社区矫正是教育改造犯罪人员,帮助其再社会化的重要的有效的方式。社区矫正为犯罪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再社会化的回归环境,使矫正对象在相对宽松的矫正环境中适应主流社会意识,回复社会正常之身。笔者调查发现,在我国现有的社会大环境下,对于矫正对象而言,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关系、结构、文化等多方面与主流社会的交互的困境,本文将以嵌入性理论和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为出发点,致力于在上述几个方面进行简要探索。  相似文献   

15.
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写道:"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来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在《社区矫正法》未出台前,我们研究社区矫正工作,都逃脱不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社区矫正到底是什么?而《社区矫正法》历经长达16年的执行工作才出台。  相似文献   

16.
李振湖 《法制与社会》2013,(18):142+156
本文以对某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证访谈调查为基础,分析了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18.
董邦俊  王振 《政法学刊》2007,24(6):10-14
社区矫正的机构构建应当遵循"大本土化"与"小本土化"相结合的路径来进行;社区矫正的队伍包括社区矫正官、专业矫正人员和志愿者三部分,应立足于我国的现状来培育这支队伍;应该建立科学可行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19.
郑丽萍 《中国法学》2020,(1):149-165
社区矫正对象和性质是社区矫正制度中的两个基础问题。当今学界有关这两个基础问题的争议呈现的几近陷入僵局和死结状态,是因为他们或者仅在各自范畴内进行独立地研究,或者没有厘清研究的逻辑顺序造成的。社区矫正对象和性质具有互构关系,应从对象入手进行整体的系统研究。当今社区矫正在对象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所依附的法律相关规定不尽合理,对象仅限制在四类罪犯上,对于从理论和现实角度出发可以纳入矫正对象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及附条件不起诉人未予规定。因此,应以发展的眼光和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出发,将社区矫正性质定位为更具有开放性的非监禁性的刑事处遇方法。  相似文献   

20.
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正式在法律中将社区矫正确定下来,经过六年多的实践,社区矫正已经取得一定的经验.但是,对于社区矫正主体的研究还在继续,本文将社区矫正主体分为社区矫正权力主体和辅助主体,并分别从两方面对其进行了阐述,以期能够完善社区矫正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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