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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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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公证制度,按照《公证条例》规定,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因此,不少同志认为,合同公证与否,只能听凭“自愿”。这种看法有失偏颇。我们认为,合同公证应当实行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原则。本文就此谈点浅见。目前,合同公证,特别是经济合同公证是我国公证机关的工作重点。做好合同公证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建设,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有着重要意义.现阶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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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公证又称法定公证,与其对应的是自愿公证.我们可以通过一个例子很明显的比较出二者之间的区别.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公证常被贷款人认为是强制公证,但这并不是强制公证,而属于自愿公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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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的经济学概念可以被用来讨论法律领域中非常特殊的问题。"如果将公证当作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将公证服务当作一种消费,将公证文书当作一种消费品的话,无疑,公证制度与经济学有着天然契合性。笔者试图从经济学中的成本与效率人手,以法经济学视角认识、分析、探究、解读颇受业内同仁关注的法定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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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厅长,当前,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战略部署,成为当前政府各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那么,公证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它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怎样的地位和作用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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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证基本原则=伪命题? 翻阅众多的公证文献,除大陆地区公证著述或教材外.似乎鲜有对“公证基本原则”进行专门研究的。姑且不论英美公证制度国家,在拉丁公证制度的国家或地区.似乎也难觅“公证基本原则”一说的踪影。究竟是思维模式不同所致.还是我们常常在论证的所谓中国式“公证基本原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原则”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是指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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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证与物权保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法典,物权法则是民法典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制定物权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进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物的流转关系的日趋加快和纷繁复杂,物权法的重要作用会愈加彰显。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正是基于这一明确认识,已经把民法典的制定,纳入国家立法规划的重要过程,予以高度重视,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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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之再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王鸿貌 《法学评论》2004,22(3):51-59
在当代 ,税收法定原则已经发展成为一项宪法原则和税法的基本原则。本文研究了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发展、理论基础、内容、实质与功能 ,并在此基础上对税收法定原则在我国宪法及税法中的应用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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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物权登记实行法定公证的必要性 我国<物权法(草案)>确立的是实质主义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模式,由公证机构对变动的过程进行实质审查具有更多的优势和正面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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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登记改革与法定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杨遂全 《法学研究》2006,28(2):33-42
我国现行民商事登记制度与民法原则多有不合。未来物权法或民法典应当贯彻权利外观自证优先原则,改造现行的权利证明公示机制,设立以民事赔偿为保障的法定公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人作用。对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实行公证生效登记备案制,合理确定登记错误和公证错误时的赔偿责任,并设立法定公证情况下的国家投保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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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发达国家的行政管理改革的经验教训表明,市场经济体制下是“小政府大社会”,政府政务必须尽可能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机构间的权力要制衡,而法院通过行政诉讼事后监督政府的成本太大,必须探寻事先监督制约政府依法行政的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转换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不能不使笔者联想到我国改革开放最初用公证书公证农村联产承包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的喜人成效,也不能不让人联想到目前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公证法》。2004年7月1日,中国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2004年12月25日,我国《公证法》(草案)也在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二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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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登记与法定公证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汤维建  陈巍 《法学论坛》2007,22(1):22-25
公证机关的实质审查无论在能力和"便民"方面较之登记机关更有优势,也是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趋势.我国应在物权立法上引入法定公证制度,基于公证跟随登记的原则,与物权登记制度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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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在罗马法以降的传统定位中,其核心价值建立在物权与债权二元结构的民法权利体系基础上。面对私法自治的价值取向、所有权绝对的反思、物权概念的争议以及法典开放性的责难,物权法定原则的价值背离甚远,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之地位开始受到动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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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飞 《中国公证》2009,(1):24-26
2008年8月伊始,为配合建设部新《房屋登记办法》实施,浙江省建设厅颁布《浙江省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实施细则》,正式于房屋登记管理流程中引入公证机制,对房屋登记中必须经过公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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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证体制改革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证体制改革酝酿并实践多年,时值今日,似乎改事业单位成了唯一出路。但全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开始,河北省委、省政府近日根据中央精神,规定不再增加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暂时停止审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公证处进行事业改革已难进行。我们一直认为,改事业单位不应是公证体制改革的唯一选择,更不是最佳选择。1995年,我们曾对公证体制改革的模式做过一些探讨,现再提些看法,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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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罪刑法定的再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为现代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价值的不容置疑使其赢得了太多的美誉。但当我们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对其在实践中的命运进行考察时,我们发现,由于法律的不确定性,罪刑法定并不是对适用法律的具体的、直接的指导,它的意义主要的是体现在观念的层面。我们的任务,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法律确定性的程度来满足罪刑法定的实践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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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批判之思考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4  
尹田 《法学杂志》2004,25(6):8-11
物权法定原则的产生有其历史根源和保护交易安全的现实价值,对此原则的某些批判,缺少实证分析上的支持。有关物权之外的权利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的公示进而获得物权的绝对对抗力,有关物权得因习惯而创设等各种方案,殊无法律技术操作上的任何可能。物权法定原则限制了当事人的某些权限,但未限制其行为自由,故其非为私法自治的对立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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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在工作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例一:一位女当事人领着自己的孩子,带着离婚证,户口簿等有关证件,来到我处,要求我们对她是孩子的生身母亲给予公证,并证明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经我们调查了解得知,该当事人与其丈夫陈某于1993年4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根据协议,双方所生一男孩由男方陈某抚养。1995年4月份,陈某因犯强奸罪被政府处决,按常理,孩子理所应当地归女方抚养,并享受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有关待遇。而女方单位,南京某工厂却一定要女方出具公证机关的证明,证明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样,单位才能落实国家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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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晶 《法制与经济》2008,(22):92-92,94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类型和内容作出严格限定,在立法上谨慎创设权利;在司法方面要求司法机关不得任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作任意的扩张解释。这种借鉴物权法定原则的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如果被误读“提升”为“法定主义”,并将其与自然权利观念相对立,则无助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的理解和发展,对实践无益,对理论有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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