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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2007,(2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被广泛理解为"机动车全责"条款,它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一条款遵循了《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道路交通中强势的一方加大了责任承担,对弱势的、容易受到伤害的一方实施了更严格的保护,从立法本意上看本无不妥。但是,由于当时交强险制度尚未落实,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额度普遍过低,《保险法》又不支持无过错责任的赔付,于是,这样的归责办法就导致了新的不公平。交通文明应是法制的文明,规则的文明。自立法之初就颇受争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实施3年多后进入修改程序。该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期"新闻聊斋",我们就来说说这"76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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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2007,(2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被广泛理解为"机动车全责"条款,它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一条款遵循了《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道路交通中强势的一方加大了责任承担,对弱势的、容易受到伤害的一方实施了更严格的保护,从立法本意上看本无不妥。但是,由于当时交强险制度尚未落实,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额度普遍过低,《保险法》又不支持无过错责任的赔付,于是,这样的归责办法就导致了新的不公平。交通文明应是法制的文明,规则的文明。自立法之初就颇受争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实施3年多后进入修改程序。该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期"新闻聊斋",我们就来说说这"76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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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2007,(24)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被广泛理解为"机动车全责"条款,它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一条款遵循了《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道路交通中强势的一方加大了责任承担,对弱势的、容易受到伤害的一方实施了更严格的保护,从立法本意上看本无不妥。但是,由于当时交强险制度尚未落实,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额度普遍过低,《保险法》又不支持无过错责任的赔付,于是,这样的归责办法就导致了新的不公平。交通文明应是法制的文明,规则的文明。自立法之初就颇受争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实施3年多后进入修改程序。该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期"新闻聊斋",我们就来说说这"76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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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时两年的全面细致的调研后,我省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今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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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为例探讨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宪性审查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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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来,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尤其是该法第76条的讨论十分激烈.我们认为,该条的立法精神和技术构造都是好的,正确贯彻执行这条法律有赖于:1.通过司法解释对该条法律的内涵进行更具体的阐明;2.建立符合该法指导思想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本文主要讨论第二个方面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第75条、第76条第1款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制度.虽然过去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该制度仍然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的新制度,因此必要从法理上对其特征、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和直接赔偿义务、赔付责任、格式条款和免赔条款、当事人拒不购买此等保险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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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实施以来,围绕该法第76条的法律适用问题,各方意见分歧不断,这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混乱,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新76条,本文对该条款的修订背景、变化和它所确立的归责原则与存在问题以及《侵权责任法》为何没简单照搬该条文进行了深入探讨,希望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正确适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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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实行,它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第73条的执行引出了不少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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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的意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草案)》,决定公布该“草案”,普遍征求意见,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现在,提出我对该“草案”的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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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近两年,《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一年多后,人们翘首企盼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终于面世。作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表面上看是针对机动车的,涉及全国现有1亿多辆机动车,实质是在为十三亿中国人民“设保”,它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事关每位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整个《条例》可谓亮点多多,实惠多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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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是真正意义上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道路交通案例法第七十六条中的责任限额也非保险法规定的保险金额。正在制定中的《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保险公司责任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