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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是构成自首的必备要件,但对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应当灵活把握,避免法律教条主义倾向。立法及司法解释通过两次法律拟制放宽了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在实际上肯定了亲友因素介入的情况下,"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的归案方式可以"视为自动投案"。在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其亲友带领公安机关捕获而被动到案的,可以视为自动投案,这不仅仅符合自首制度的规范及价值取向,更有助于实现自首适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相似文献   

2.
为正确认定自首,依法适用刑罚,1998年4月1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司法实践中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根据《解释》的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犯罪嫌疑人的亲友通知公安机关的,以及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应视为自首。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动地被亲友送去投案的,应当认定为自首。但如果父亲在得知儿子涉嫌犯罪后,带公安人员将儿子抓获,此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犯罪自首,则观点各异。请看如下案例:2004…  相似文献   

3.
“自首”在治安处罚案件中的运用如同一把双刃剑,正确合理的运用将会给社会带来积极作用,若不能正确合理运用则会造成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甚至是徇私枉法、纵容违法、败坏风气,给社会带来消极作用。治安处罚中“自首”情节应包含主动投案;如实陈述;投案后自愿置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听候、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及作出的处罚决定,不得逃避处理三部分。对治安处罚中“自首”情节在实践运用时总体上应当把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尺度。  相似文献   

4.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逃逸"不同于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未履行该行政法义务未必都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是被告人的权利,自首的认定应严格按照刑法要求,不能以其他法律法规的义务性规定为由而不予适用,交通肇事后报警并保护事故现场并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自首是可选的从宽量刑情节,并非必须适用。自首的认定与自首的量刑不能混同。  相似文献   

5.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由于某种原因先脱保,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能否认定为自首,这在司法实践中极具争议。现有法律规定并未完全排除该种情况的自首可能性,关键在于查明嫌疑人是否仍然负有到案义务。认定自首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于行为人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行为的肯定评价,但是未必能因此导致刑罚的从轻或者减轻。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法对自首的划定是缺乏明确标准的,或者说其标准不甚明确,因此在某些具体案例的运用中会出现一些不合理的盲点和漏洞,使司法实践因此陷入困境.对此,除了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来加以补救外,对相关司法解释作一定的修正、完善乃至重新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是必要的,即:以是否有报案情形为标准,可将自首分为报案型自首和非报案型自首,...  相似文献   

7.
刑罚的目的在于报应和预防,自首作为一种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其理念的建构和制度的设计毫无疑问要围绕刑罚的目的展开.特殊预防是自首制度的基础观念.自首制度通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表征犯罪人的特殊预防性,司法解释对“自动投案”解释过宽,有突破基本观念的冲动,应慎之,对“如实供述”解释恰当,对于实践中的“异化”现象,应避之.  相似文献   

8.
“如实供述”作为自首成立的实质要件,应适用于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制度。一般自首中“如实供述”没有主观态度的要求,供述时间只能在一审判决前,供述的内容是“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特别自首中“如实供述”的特殊性在于供述内容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司法机关的范围应限于直接办案的司法机关,“其他罪行”宜界定为“不同罪行”。  相似文献   

9.
形迹可疑型自首是对传统自首的发展,对于便利诉讼和提高诉讼效益具有很大的作用。但对形迹可疑型自首的理解运用学莽却存在分歧。只有将其纳入刑事侦查实践中审视思考。并相应运用刑事法学的相关知识才能对“形迹可疑”,“盘问”等概念做出全面深入的认识理解,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时各种类型的自首做出准确的法律认定。  相似文献   

10.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由于犯罪的情形复杂多样,自首的形式同样复杂,自首的认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同时,自首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涉及到对自首犯如何裁量刑罚的问题。因此,正确地适用自首制度,认定自首情节在整个量刑情节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经传唤到案可以成立自首。投案对象可以包括被害人,但要求具有接受审判的意愿。亲友送首时,可以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投案自愿性。供述同种罪行可以成立特别自首。交通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构成自首。  相似文献   

12.
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受到讯问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动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如实供述有关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行为的案件,应本着设立自首制度的初衷,进行实质主义的理解,而不应当认定为坦白。  相似文献   

13.
单位自首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理论界对单位自首的成立与否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本文拟在单位自首得以成立之基础上就单位自首认定中的两个难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自首是唐律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其成立条件可以从适用范围、前提、主体、自首的对象和内容等方面进行考察。自首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免罪和减刑。自首制度比较显著的特点是重思想轻行为。自首后是否能够回复到犯罪前的状况是确立自首制度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理解唐律中自首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刑法缺乏对单位犯罪自首问题的明确规定,而传统的自首制度又只能适用于自然人犯罪,这就造成了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文章认为单位犯罪自首应成立,并对其认定条件、适用情形及例外情况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对自首有明文规定,但是共犯自首有其特殊性。研究共犯供述自己罪行的范围、共犯自首与揭发或者协助抓捕同案犯构成立功的区别问题,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此类疑难问题有着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自首行为的发生源来自于内在的心理需要以及外在的环境诱因,天平理论和期望理论解释了自首动机的产生;前摄抑制理论及P-O-X模式平衡理论则揭示了外在诱因是如何影响自首行为的。  相似文献   

18.
单位犯罪可以成立自首,这有利于实现刑罚公正,可以减少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后果。但单位犯罪成立自首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即由相关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代表单位的意志主动投案,如实供违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于1997年修订后,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作为一类的犯罪主体。但我国对于单位犯罪,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其发展都不够成熟。因此刑法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的诸多方面仍然存在分歧,司法实务中对于大量疑难案件的处理也有待商榷。在单位犯罪的内部结构中,单位自首的问题是较为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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