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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军内案件宜请军队律师何新民当前,军内案件的被告人请地方律师作辩护人的现象比较普遍。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军事秘密泄漏。一是被告人的主体身份暴露。由于律师有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和与被告人通信的权利.在这些过程中,被告人的主体身份包括被告人所在的...  相似文献   

2.
被告人的阅卷权不容忽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在一审庭审前是否可以将依法复制的案卷材料直接提供给被告人阅览的问题,由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文规定,在司法界分歧很大。律师普遍认为。律师在一审前可以将复制的案卷提供给被告人阅览:而检察机关则认为,律师不能将复制的案卷提供给被告人阅览,情节严重的将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律师的刑事责任:审判机关对此做法不置可否。笔者认为.从被告人知悉权、辩护权、提高诉讼效率、国际惯例等角度出发,被告人有权阅览律师复制的全部案卷材料。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3.
律师在场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律师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辩护权利,其能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能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合法权利。由于各种原因的制约,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并未确立这一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各种条件成熟,我国应当确立这一制度。这对于我国提高人权保护水平,加强诉讼文明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法院判决找寻最公正的依据。赵明堂律师的亲身辩护经历说明:优秀的律师.除了拥有广博的知识和灵活娴熟的辩护技巧.良好的执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法律忠贞不二的态度才是其受到高度评价的根本标尺。  相似文献   

5.
陈舒 《中国律师》2008,(6):32-32
新《律师法》第31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的:“辨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相比较,少了“证明”二字。作为提出这个修正建议的代表.在新律师法出台后看到自己代表广大律师提出的意见被国家法律所采纳,心情真是无比的高兴。  相似文献   

6.
某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时,被告人没有签收调解书。于是,该院将调解书送交被告人的律师代为签收。之后.该院认为调解书发生了法律效力,遂执行了被告人的财产,被告入了眼.以调解书卡发生法律效力为由向该院提出质疑。该院的说法是:律师有被告人的特别授权,就是全权代理,有权代被告人接受和签收调解书。有关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当多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站然,律师未经被告人授权指定为代收人,就无权代为接受和签收调解…  相似文献   

7.
律师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对律师为被告人辩护问题曾有过各种不正确的认识和看法,指责律师辩护是站在被告人的立场上为被告开脱罪责,包庇罪犯;认为律师制度是资产阶级的旧法观点,应加以批判。凡此种种使律师工作一度遭到非难。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  相似文献   

8.
一、修正后的《律师法》存在一定立法缺陷 (一)《律师法》与上位法有冲突,易造成执法困惑《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这一规定,明显与现行《刑事诉讼法》第96条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相似文献   

9.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不久,许多律师工作人员缺乏经验,相互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是必要的。现在我把在会见被告人时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和律师如何正确利用这种心理状态开展工作作一小结,以期抛砖引玉。在刑事诉讼中,会见被告人是律师在出庭辩护前准备工作中不必缺少的步骤和环节。只有通过会见,才能了解被告人对被控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为什么要向被告人发问?律师怎样向被告人发问?这既涉及到律师对被告人发问这一程序在开庭市理中的地位,又涉及到律师在对被告人发问时的技巧和综合能力。本文结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从两个角度对上述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认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有权拒绝担任辩护人。”这是因为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他只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实和律师两方面进行辩护,不受被告人的意志所  相似文献   

12.
司法信箱     
律师能否会见同案其他被告人?编辑同志: 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共同犯罪案件中某一被告人的辩护人,因案件事实不清或案卷材料有矛盾之处,承办律师除会见为其辩护的被告人外,能否会见同案中  相似文献   

13.
律师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律师认为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案情,有权拒绝担任辩护人。”对这一条文如何理解,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人认为,只要被告人和律师的意见不一致,律师就可以拒绝辩护,有的人认为只有在被告人没有如实陈述主要案情  相似文献   

14.
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只是按其他审判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包括: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过了上诉、抗诉期限,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如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的,被告人应享有律师辩护权,复核法院应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  相似文献   

15.
律师在场权是现代西方法治国家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和沉默权一起构成了被告人制约国家权力、捍卫自身权利的两柄利剑。在我国,目前尚缺乏移植沉默权的土壤,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只能依靠完善现有的刑事诉讼制度,赋予被告人律师在场权就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一、律师在场权的含义及其权利性质律师在场权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国家追诉人员对其审讯时,享有由律师在场陪同的权利。其目的是通过律师对审讯过程的监督、防止审讯人员滥用国家权力,侵害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对这种权利的性质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认识:第…  相似文献   

16.
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主要履行以下职能:第一,控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出严惩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第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于律师在以上代理中的职能不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不同,故律师在履行以上职能的诉讼地位也是有区别的。一、律师接受被害人的委托,只履行控诉职能时,代理律师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理由是:1.代理律师依法进行诉讼,不受被害人意志的约束。代理律师接受被害人委托后,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控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被告人的同时,还要维护法律的…  相似文献   

17.
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进一步阐明,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三款也规定了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是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相似文献   

18.
(一)律师从审判阶段介入诉讼的弊端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在法庭确定开庭审理以后,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在开庭七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并区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o于律师是辩护人的一种,因此,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或由人民法院指定律师参加刑事诉讼,帮助被告人进行辩护。这就是说,律师只能在审判阶段介入刑事诉讼。这一规定,在刑事诉讼法颁布的初期,一方面讲,应当说是有其重要作用的,即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可以得到律师的帮助,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表…  相似文献   

19.
余丹 《中国律师》2010,(11):43-44
为了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改善目前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比例较低的现状.2010年8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联合主办了“责任、公平、正义——刑事法律援助与保障被告人律师辩护权”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党委、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律协的相关同志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就本次议题畅所欲言.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较多鲜明的观.占’.他们认为:保障被告人的律师辩护权不仅是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保障量刑规范化试点改革、促进刑事审判中的控辩平衡、构建合理的诉讼结构、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支撑。  相似文献   

20.
一、律师会见权的变化和特点《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而所谓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依法所享有的会见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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