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从"律"字的两个基本构件入手,先后分析了"聿"和"ㄔ"的含义。甲骨文"字本义可能为"手执律管吹奏"、"手执硬笔刻写"和"手执权杖管理",而其引申之义为"统一、协调、标准、区分、界限"等。甲骨文中的"ㄔ"记为",此即为甲骨文中"行"()的半边,"ㄔ"之义为"小步",其义大概来源于"行"。"步"在古代为测量单位,引申为"标准"。古人借助已有的"聿"和"ㄔ"组合成"律"字用来指称定音标准。"律"之本义为"音律",作为调音或定音工具,因而具有"规范、标准"之义,后演变为"军律"、"历律"。商鞅"改法为律"之后,由于统治者更为重视法律的"规范"功能,逐渐以"律"取代"法",用以指称成文法典。 相似文献
2.
古汉语"宪法"是"宪"的一个衍生语词,二者词义有很大程度的同一性。古人训"宪"为"法",多直解其义,未能尽疏其意。他们用"宪"称"法",初为特指先王之法或旧典,意为恒常有效、世代遵从之法。后词义扩展,"宪"多泛指各种法律,成为对"法"的一种尊称。在先秦,"宪法"有两种构词:一是"宪"与"法"同义连缀,泛指国法;二是"宪法"作为一个偏正语词,"宪"是"法"的修饰词,"宪法"有"显法"或"常法"之义,但无"根本大法"或"最高法律"之义。秦汉以降,"宪法"皆属同义联合语词,泛指"国法"、"王法"、"法制"、"刑法",有时还指称一种治道与治法,但仍无"根本法"之义,仅蕴涵着人们对法的一种敬意。 相似文献
3.
4.
《金陵法律评论》2015,(5)
过去学界常将"九叶"诗人视作"反主流"或者"反传统"的现代主义诗歌流派,其实这种"主流——边缘"的二元视角有失准确。相比而言,组成这一群体的《诗创造》一支与新诗传统有更多的延续性和同构性,他们身上有很多"主流"以及"残余"因素,在四十年代后期才开始体现出一些"新变"因素;而西南联大一支则更多地体现出过去新诗传统中没有的"异质性"。"九叶"诗人与左翼作家的分歧其实主要不是"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分歧,而是关于文学要不要体现"人民本位"、要不要当作"宣传工具"等问题上的分歧。尽管"九叶"的两分支体现出不同程度的"新变"因素,但是对于"人民文学"而言,它们都是"异端",都应予以"收编"。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理解"九叶"这一群体是如何被视为/自视为一个"流派"的。 相似文献
5.
6.
7.
8.
正李其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先后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杰女法官"、"十大杰出法官"、"三八红旗手"、"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说起那些因为一时冲动而犯罪的青少年,李其宏从不用"少年犯"这样的字眼。她说:"这些孩子,人小心不小,自尊要强。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9.
一、基本案情2010年4月,被告人宁某某、李某某承包松江区松汇中路328号"哈尼尼咖啡酒廊"后,伙同被告人王某华、王某强、李某、匡某某、王某、崔某等人,以该酒廊为中心进行"酒托"诈骗。具体由上述人员分别伙同各组"键盘手"、"传号手"、"酒托女"等人员,由"键盘手"以女性身份,通过网络搭识男性网友,并以"交朋友"、"谈恋爱"、"一夜情"等为由,获取对方的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传号手"提供给"酒托女",后由"酒托女"根据该信息, 相似文献
10.
文榕生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6,(1)
文章针对于新国发表的系列"辨析"文章,着重从"类系"与"类列"、"类号"与"类级"、"单位数制"与"多位数制",对"D920.0/.9和D911.0l/.09"修订采取"保留专类表"还是"取消专类表"等进行商榷,并对"加‘0’的主流规则"进行修订。 相似文献
11.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局创造性地开展"小课堂"、"小典型"、"小事情"、"小环境"、"小讨论"、"小测验"、"小讲评"七小活动,搞活了安置帮教大教育,增 相似文献
12.
正过去的一年,从中央到地方各项规定、禁令不断出台,涵盖了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各级公务员头上的"紧箍咒"。一些干部感叹"为官不易",有的甚至认为"公务员不好当"。"公务员不好当"的潜台词,必然有一个"好当"的过往,曾几何时,工资"旱涝保收",捧着金饭碗"吃皇粮",乃至"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衍生出"吃拿卡要"等"潜利益"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现在一项项禁令"围追堵 相似文献
13.
贿赂犯罪中的“谋取”新解——基于“不确定利益”理论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由于刑法学界对贿赂犯罪中"谋取"的理解存在重大的分歧,因此,导致司法实务部门在对贿赂犯罪中"谋取"的认定上各行其是。其实只要我们以"不确定利益"理论为背景来理解贿赂犯罪中的"谋取"行为,贿赂犯罪的认定问题并不难解决。当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不确定利益"时,根据行为方式的不同,可将"谋取"区分为初始性"谋取"、维持性"谋取"与扩展性"谋取"。与此相对应,受贿罪中的"谋取"可区分为初始性"给予"、维持性"给予"与扩展性"给予"。借用"不确定利益"理论既有利于揭示维持性"谋取"这一"谋取"类型的本质,又有利于实现统一理解刑法中"谋取"含义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反腐败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老虎"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虽然"为祸甚烈",但"居庙堂之高"的贪腐"老虎"毕竟少之又少,而"处江湖之远"的农村基层干部,却与群众有着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一旦他们从"群众的主心骨"、"致富的领头人"腐化堕落成为"苍蝇",就难免导致"民怨沸腾",破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干群关系。 相似文献
15.
"名牌"木马网上卖"快乐老家"、"八一软件"、"大小姐"、"刺客"、"大少爷"、"天下无马"、"巴拿马"、"伯乐"、"比翼马"、"皇马"、"温柔马",看到这么稀奇古怪的名字,一般人并不会想到,这些在网上都 相似文献
16.
17.
我国宪法2004年修正案将原宪法中的"征用"概念一分为二,拆分为"征收"与"征用"。此后,在我国现行法上,"征收"与"征用"就成为两个平行的法律概念,两种并行的法律制度。但无论从制度构造还是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现行法上的"征用"概念都不能成为"征收"之外的一个独立概念和制度。"征用"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征收,即"部分征收",因此"征用"只是从属于"征收"的一个下位概念和制度而已。 相似文献
18.
19.
20.
《中国法学》2016,(3)
法与法之间的"抵触"是法律冲突的一种表现。然而,法律规范之间的抵触标准至今还未有定论。《立法法》将纵向法律冲突称作"抵触",把横向法律冲突称作"不一致",难道纵向法规之间就不会发生"不一致"、横向法规之间就不会发生"抵触"?但如果承认"抵触"就是严重的"不一致",那么《立法法》的"抵触"立论又会倾刻倒塌。这一矛盾一直困扰着我们。本文围绕法律规范之间的抵触标准,从立法、司法和学理等方面系统梳理了"抵触"的各种涵义,探讨了"抵触"与"不一致"、"抵触"与"法律冲突"之间的逻辑关系,最终以"纵横说"、"效力说"和"程度说"为基础,通过对《立法法》中"不一致"的广义理解,首次提出"抵触是纵向法规之间的不一致,并且是导致无效的不一致"观点,试图化解目前立法、司法与学理之间的不协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