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网络名誉权的法律保护是全面保护虚拟权益的关键。因此,需加快关于网络名誉权的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名誉权立法保护体系;出台司法解释,明确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设立专门的网络监管机构与网络名誉权救济基金,为网络安全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2.
名誉权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项重要的人格权 ,现实社会对名誉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备 ,人们的保护意识也比较强。但在网络空间这个虚拟的世界里 ,网络主体特别是虚拟主体是否享有名誉权 ,则颇有争议。笔者认为 ,网络主体同现实主体一样享有名誉权 ,并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3.
吴文芳  张琪 《理论月刊》2004,(1):113-115
“如何对名誉权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尤其是在与新闻自由发生冲突之时,问题不仅仅是刑法与侵权行为法的具体规定,且涉及宪法上权利均衡原则,本文通过美国、德国及我国对名誉权保护的具体规定出发,构建以私法保护为主、刑法保护为辅的名誉权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4.
姓名权与名誉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互相依存保护关系。只有正确理解两种权利的内涵及侵权构成要件,才能深刻理解姓名权对名誉权的协同保护关系。应深入研究两种权利的保护范围和执法尺度,建立人格权的协同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5.
在不同权利冲突中选择限制公众人物名誉权,不仅满足公众知情权,也保障了公共利益和舆论监督。由于我国关于公众人物名誉侵权方面立法的缺失,造成司法实践过度保护公众人物名誉权现象。明确界定公众人物概念,合理使用国外相关原则,完善侵权抗辩体系,对改变现状和限制保护公众人物名誉权有一定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名誉权关涉个人的精神满足和人格尊严而受到法律的保护,有关其法律认同的形成与认知度密切相关,实践中人们主要通过媒体宣传了解名誉权,对于其有一定认识,不趋向于选择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名誉权,更注重精神损害的补偿,从道德角度去判断死者名誉权、法人名誉权以及新闻自由与名誉权冲突问题。反映出名誉权的总体认知多来自道德判断,名誉权具体法律规定认识模糊,救济上趋向选择非诉讼方式,不同学历的居民认知程度有所差异的问题。而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关于名誉权的法律知识图式尚未形成、立法缺乏体系性、权利认识上存在偏差及法律宣传方式单一。由此,可通过建立名誉权法律保护体系、培养社会成员正确的权利意识以及建立多元化的法律宣传方式来提高名誉权认知度。  相似文献   

7.
名誉权侵权案件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我国立法规定,对于名誉权侵权责任统一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相当多的案件适用的却是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立法应当针对名誉权侵权行为的类型和侵害对象的性质分别作出规定:对于事实无争议,仅因评论不当引起的名誉权侵权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言论失实引起的名誉权侵权纠纷应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另外,在认定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责任时,应当适当减轻被告对于过错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8.
《民法通则》发布以来,侵害名誉权的案件在不断增多。这就要求对侵害名誉权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问题。包括侵害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与赔偿数额、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进行探讨和研究。下面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后果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9.
关于名誉权法律保护几个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名誉权是我国民法确立的一项重要人格权,由于立法起步较晚,对名誉权保护及相关权益表述笼统,制度、体系尚待完善,致使理论和实践均存分歧。本文试从名誉概念的二重性出发,分析侵害名誉权后果的复杂性;并就名誉权及相关领域几项权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公安研究》2009,(3):91-91
沈木珠在《法学杂志》2008年第6期撰文认为,网络载体名誉权侵害与纸介载体名誉权侵害在侵权方法方式及后果上有诸多不同,以网络版权侵害的服务商责任标准套用于网络名誉权侵害,是对被侵害人的不公正。在网络名誉侵权活动日趋隐秘,手段日显恶劣的今天,我国网络名誉权侵害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践,均存在一些未曾廓清的问题,法制的缺漏也需尽早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在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同时,使得获取和传播他人信息变得更加容易。其中,作为利用网络科技的具体表现之一,"人肉搜索"在实现揭示真相、舆论监督等功能的同时,也带来了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以及企业名誉、商品信誉等一系列问题,部分案件甚至引起较大的、恶劣的社会影响,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网络用户侵害隐私权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应包括死者的名誉权,对死者名誉权的司法救济程序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要准确地把握侵害死者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区别对待生前不同身份的死者名誉权。只有存在侵权行为人侵害死者名誉权的行为,死者确有名誉被损害的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指向死者,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才侵犯了死者名誉权。  相似文献   

13.
公众人物名誉权的制衡机理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兴利 《求索》2007,(10):104-106
公众人物的产生与大众传媒相关,其核心因素是公共利益。公众人物名誉权制衡的逻辑前提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分。对名誉权的保护.在私人领域相对强,在公共领域相对较弱。公众人物名誉权制衡的基本价值为:当公众人物的具体行为与公共利益无任何关联时.名誉权应受到平等保护;但其具体行为与公共利益有一定关联时,名誉权应受到严格限制,其程度与该具体行为和公共利益的关联程度的高低成正向关系。公众人物名誉权制衡的主要内容为过错程度、举证责任、赔偿范围与普通人之不同。公众人物名誉权纠纷案件中最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公众人物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  相似文献   

14.
日益增多的网络舆论暴力事件,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正当权利。如何治理网络舆论暴力事件,在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权利保护之间形成制衡机制,从而实现民众诉求与监管政策之间的平衡,是当前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期代表话题关注如何治理网络舆论暴力问题。  相似文献   

15.
乌兰其其格 《前沿》2003,18(5):92-93
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 ,作为一项具体人格权的隐私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在我国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时 ,只能以名誉权的保护方式来进行 ,本文通过对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等问题的分析 ,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隐私权的零散规定 ,提出进一步完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6.
司法     
正最高法明确英雄人物人格权益案件司法裁判原则据法制网10月19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英雄人物名誉等人格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的有关情况,并公布涉及"狼牙山五壮士"和邱少云烈士名誉权侵权纠纷案等5个案例。一段时期以来,人民法院受理了一批涉及侵害英雄人物、历史人物名誉、荣誉等人格权益的民事案件。这些案件的特征是,侵权人往往以学术研究、商业营销活动等手段,以互联网媒体为主要工具,诋毁、侮辱、诽谤英雄人物,丑化英雄人物的形象,贬损英雄人物的名誉,削  相似文献   

17.
小议舆论监督与名誉权的冲突与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华 《前沿》2002,(12):88-90
名誉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舆论监督是一种具有公权性质的权利。名誉权易遭受舆论监督的侵犯。但是 ,无限制的强调名誉权的保护 ,会导致舆论监督的难以运行。本文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 ,对名誉权与舆论监督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冲突 ,以及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期望两者利益达到最大的平衡  相似文献   

18.
"杭州快递诽谤案"折射出我国网络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的程序衔接缺乏立法规定,"被害人撤诉论"由于缺乏法律支撑而无法彻底解决该问题,域外经验可为我国网络诽谤案件自诉转公诉程序的重构提供"他山之石".诽谤罪除罪化已成世界趋势,我国应顺势改变自诉与公诉的分类标准.在明确诽谤法律制度价值倾向的基础上,以原告提起民事诉讼作为公诉的前置程序.德国、我国台湾地区均借助担当诉讼解决自诉困境,我国不能照搬适用,应以尊重自诉人意愿为宗旨对担当诉讼进行本土化改造.可以借鉴俄罗斯和我国澳门地区的立法经验,将自诉转公诉案件与公诉转自诉案件统一以自诉一公诉案件进行称谓并根据案件性质设置不同的诉讼程序.英国诽谤法中举证责任倒置的保护倾向与我国《宪法》确认的言论自由权优先的立法理念相斥.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正日益深入我们的生活,网络中种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网络名誉侵权有自己的特点。通过对其构成及责任承担进行分析,有利于更深入地认识并有效遏制网络名誉侵权。  相似文献   

20.
"人肉搜索"原是网络社区一种高效率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互助行为.由于网络行为引导与规范法律制度的欠缺、公民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人肉搜索"正成为极易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为实现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促进网络新技术的健康发展,有必要进一步确认隐私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网络行为的规范立法,明确与细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制度;建立以案例为中心的网络行为规制和引导的宣传体系以及较为便捷的网络侵权责任追究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