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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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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事天地》2014,(12):55-55
<正>问:编辑同志,我曾于1979年8月至1983年11月在市罐头食品厂做临时工,1983年12月转为该厂合同制工人,2013年2月退休。但我个人档案中没有那段做临时工期间的原始材料记载,请问:我做临时工的时间能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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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正>问:编辑同志,我于1955年被选送到师范速成部培训2年,1957年6月毕业回县,7月份分配到一所小学任教师。1960年响应党的号召回乡务农。1978年经组织批准同意收回后复任教师,1992年退休。退休时,当地有关部门未将我回乡务农时间计算为工龄。请问:我回乡务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吗?读者:高先生  相似文献   

4.
问:编辑同志,我于1982年2月13日经工商局批准领取个体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1985年12月退出执照.1988年被招收为合同制工人.请问:我能将1982年2月至1985年12月个体经营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吗?  相似文献   

5.
问:编辑同志,我于1976年6月至1985年2月被县印刷厂招为"亦工亦农"合同工,1985年2月到县铝厂做临时工,同年9月,被该厂转为正式工人,2004年2月办理了退休手续。但在计算本人退休工龄时,只按照到铝厂之后的工作时间计算,我在印刷厂当"亦工亦农"工的工作时间未予计算在内。  相似文献   

6.
问:编辑同志,我于1971年6月至1988年3月,先后在县公路局牛角道班、县松山粮所、县粮食局及下属饮料公司工作(临时工);1988年3月至2007年6月在县粮食局城厢粮所工作,期间于1992年7月由临时工转为劳动合同制工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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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人事天地》2010,(23):55-55
问:编辑同志,我是1958年8月中师毕业后分到学校当老师,1960年9月回农村务农,1978年12月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给我安排工作,1993年退休。请问:我回农村务农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荔浦县:李云峰答:读者您好!您本人在1960年9月至1978年11月回乡务农时间已经脱离了原单位,也没有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该段时间计算连续工龄没有政策依  相似文献   

9.
问:编辑同志,我1933年出生,1952年3月参军,1958年复员回到乡供销合作社工作;1959年1月调到市糖厂工作;1961年8月为响应党的号召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65年底招工到市起重设备机械厂工作直至退休。退休后发现未把1961年至1965年  相似文献   

10.
《人事天地》2010,(31):55-55
问:编辑同志,我是1958年8月中师毕业后分到学校当老师,1960年9月回农村务农,1978年12月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给我安排工作,1993年退休。请问:我回农村务农时间能否计算连续工龄?  相似文献   

11.
魏珉 《人事天地》2011,(5):48-48
问:编辑同志,我于1969年9月参加工作,后调到一个事业单位工作,2003年11月提前退休。退休前,我曾从事过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请问:我从事过的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时间能否折算工龄?  相似文献   

12.
魏珉 《人事天地》2011,(4):47-47
问:编辑同志,我是县印刷厂一名职工。1979年7月,我作为县印刷厂老职工的子女,经县印刷厂同意招收为临时工,与县印刷厂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1981年4月,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同年7月劳动服务公司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正式将我作为临时工派到县印刷厂工作,  相似文献   

13.
魏珉 《人事天地》2011,(10):52-52
问:我是1968年1月入伍,1975年3月从部队复员;1975年4月至1976年11月,分别在县公安局和县机耕队做工,属亦工亦农工。1976年12月经原县劳动局批准招收为地区硝酸铵厂固定工。请问:我的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相似文献   

14.
问:编辑同志,我1995年1月大专毕业后,同年2月到城区乡镇初级中学任代课教师;2001年9月在另一所体育运动学校任代课教师。2005年9月又到一所乡中心学校任代课教师,并通过公开考试后转为该校的正式教师。请问:我任代课教师工作时间如何计算连续工龄?  相似文献   

15.
问:编辑同志,我于1962在市一家企业单位工作。1997年10月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随后被原工作单位开除公职。请问:我服刑前的连续工龄能否计算?读者:韦先生答:读者您好!对于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工龄计算问题,原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和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  相似文献   

16.
《人事天地》2010,(19):47-47
问:编辑同志,我是一名退休教师。我1964年8月至1966年7月在柘畲小学任民办教师;1966年8月至1976年7月分别在六陈水库等水利工程工地劳动;1976年8月回柘畲小学任民办教师,1995年11月转为该校公办教师,2005年2月退休。请问:我的连续工龄和教龄如何计算?  相似文献   

17.
《人事天地》2006,(12):45-45
编辑同志: 我1968年9月开始从事教育工作,1983年12月因文革中有错误被开除公职。1990年9月得到党委关怀安排做代课教师,1991年重新录用为固定工人,从此以工代教。如今本人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请问:我的工作年限和退休待遇如何确定?  相似文献   

18.
问:编辑同志,我于1966年11月初中毕业后进入市工艺美术生产合作社(后改为市工艺美术总厂)工作,1992年6月商调至市轻化建材工业供销公司工作,同年11月被招收为国家合同制工人,当月补缴了1969年1月至1991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此后按规定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至2000年9月并于当月经原市劳动局批准退休,同年10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至今。  相似文献   

19.
正问:编辑同志,我曾是一名民办教师,后被辞退。请问:我任民办教师工作时间能否计算为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读者:王先生答:读者您好!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局《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桂劳险字[83]32号)规定:从民办教师中直接吸收为国家干部或工人的,其任民办教师时间与任国家干部、工人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劳险字[1997]23号)规定:视同缴费年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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