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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责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制了《自治区煤矿双回路供电规划》(其中赤峰市和通辽市地方煤矿双回路供电规划协调东北电网公司编制实施),并于2006年4月4日召开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核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2.
《内蒙古政报》2014,(12):15-16
内政发[2014]56号5月20日各盟行政公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管理,确保煤矿生产设施建设和维持简单再生产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根据国务院《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煤矿管理条例》,原煤炭部、财政部《乡镇煤矿维简费暂行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全区养老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3.
《内蒙古政报》2009,(12):31-33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矿区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整顿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纲  相似文献   

5.
《内蒙古政报》2005,(12):27-29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和有关部门严格按此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按最多允许保留煤矿数量,完成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相似文献   

6.
宁政发[2006]169号2006年12月3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  相似文献   

7.
《内蒙古政报》2006,(6):39-40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关闭未取得安全许可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按时完成未取得安全许可的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工作。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2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闭整顿小煤矿(含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国有煤矿以外的各类小煤矿,下同)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  相似文献   

10.
内政办字[2005]374号2005年12月6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近期以来,随着我区依法整顿关闭煤矿工作的深入开展,煤炭行业秩序明显好转,但部分地区出现了个别被关闭煤矿的矿主组织人员越级上访的问题。对此,自治区党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12.
《内蒙古政报》2010,(12):21-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内蒙古政报》2006,(5):27-28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责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编制了《自治区煤矿双回路供电规划》(其中赤峰市和通辽市地方煤矿双回路供电规划协调东北电网公司编制实施),并于2006年4月4日召开会议,对规划进行了审核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云政发〔2007〕100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2006年,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关闭非法煤矿矿井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关闭非法煤矿矿井工作,有效控制了煤矿瓦斯事故,打击了非法开采,减少了煤矿伤亡事故。2006年,全省各类煤矿发生瓦斯事故34起,死亡115人;发生非法煤矿矿井事故11起,死亡61人,比2005年非法煤矿矿井事故减少4起,少死亡5人。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经考核,决定对以下煤矿瓦斯…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政报》2009,(11):35-37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至2012年煤田(煤矿)火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1]2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闭整顿小煤矿(含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国有煤矿以外的各类小煤矿,下同)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认识不足,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关闭整顿小煤矿工作仍存在不少  相似文献   

18.
《内蒙古政报》2005,(12):19-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煤层气俗称煤矿瓦斯,是宝贵的能源资源。我国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煤矿瓦斯一直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近年来,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未经处理或回收的煤层气直接排放到大气中,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为进一步加大煤层气抽采利用力度,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减轻煤矿瓦斯灾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20.
国办发[201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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