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法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本文以人民调解的相关理论为基础理论依据,通过笔者曾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司法所的实习经验,详细阐述回龙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现状,通过分析总结实习期间回龙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如人民调解员数量不足群体素质不高、调解...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玉林市福绵管理区新桥镇人民调解工作,经过探索和实践,构建了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形成了一个“以镇为中心,村、组为基层,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联合调解”的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全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6多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6%,使人民调解成为该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5.
6.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物业管理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物业调解也应运而生。物业调解在化解小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05年底,深圳市罗湖区南湖司法所在辖区组织成立了108个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处人民调解工作小组,物业调解小组由3—6名物业管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特点,矛盾纠纷的多发性、复杂性和群体性使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单一的调解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文通过分析对比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优势与不足,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互补性。并针对我国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功能优势及其存在的弊端,通过建立:"诉前引导"对接机制、"诉中委托、参与调解"对接机制、诉后联动对接机制、联合调解机制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制度优化及资源整合,进一步发挥其功能优势,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宁夏人民调解工作立足区情,把握规律,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创新等方面下功夫,调解组织、调解队伍数量逐年上升;调解矛盾纠纷9万多起,调处率在98%以上,成功率达到95.7%,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相似文献
9.
10.
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县创新工作思路和载体,实行“五诊”制度,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制止群众性械斗7起,防止群众性集体上访5起。 相似文献
12.
13.
14.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能够快捷、方便、低成本的解决纠纷.长期以来一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伴随着我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以及《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人民“大调解”格局已基本建立。为了使人民调解制度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克服调解协议缺乏法律保护的弊病.我国建立了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制度。但笔者认为.通过公证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更加有利于人民调解制度的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15.
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具有独特的优势。中央明确提出,要着力构建在党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人民调解工作应当在强化自身基础作用的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实现优势互补,发挥出更大作用。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调解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十七大要求,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增加社会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本文从调解组织的效率研究出发,重点探索我国人民调解组织结构的优化整合途径和机制。 相似文献
17.
18.
19.
人民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众所周知调解工作劳心劳力又费时,往往做了还看不到成绩和结果,甚至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因此一些调解员在心里慢慢滋生了厌烦的情绪,遇到矛盾纠纷就推,推不掉就三言两语敷衍了事。重庆市綦江县横山镇的调委会曾经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党委政府结合调解工作的实际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的角色转换活动。理解了当事人最怕的是自己的事没有人管,被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最盼的是纠纷有个水落石出,得到公正的解决。横山镇党委政府引导调解员转变了工作作风,改变了工作方法,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把握五个环节,巧妙化解纷争。 相似文献
20.
一、根据职能特点,明确人民法院在大调解工作中的定位。大调解是指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综治委具体负责协调,社会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参与联动,多措并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其特点,一是大调解参与部门多。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相关部门立足本职,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二是大调解覆盖范围广,可以说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使矛盾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