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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浅谈收容教养犯罪少年行为性质的认定和审理张敏,皮宗泰政府对犯罪少年的收容教养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对此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应如何审理?以下浅见望同行指教。收容教养犯罪少年行为的性质“收容教养”一词.出自于我国...  相似文献   

2.
少年收容教养是指依据我国刑法第14条的规定,对未满16岁不处罚的少年,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管教的一项措施。少年收容教养是我国少年矫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少年违法犯罪的防治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我国少年法制建设不够健全与完善,少年收容教养在实际运行与操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目前亟待认识与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少年收容教养的性质。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14条第4款规定,对犯罪人“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少年实行收容教养的法律依据.收容教养犯罪少年,对打击少年犯罪活动,教育改造犯罪少年,有效地遏制犯罪日益低龄的趋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对不满十四岁的犯罪少年能否收容教养?编辑同志:关于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的年龄问题,是按照1982年3月23日公安部发出的《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执行,还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对不满十四周岁...  相似文献   

5.
王璇 《法制与社会》2013,(9):290-291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增加,日益成为社会的突出问题,与其相伴的未成年犯收容制度也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对于暴力机关来说,"关进去"容易,"教育好"却是一个大难题。数据表明我国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明显,严厉的惩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该现象的推手。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与支持,本文从我国对未成年犯的"收容教养"入手,浅析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  相似文献   

6.
闫艳  杨惠新  李炜 《法制与社会》2010,(12):157-157
本文认为对于通关走私而言,应以是否已经侵害海关监管制度、逃避通关税款作为既未遂的认定标准。侵害海关监管制度、逃避通关税款的具体表现就是行为人是否完成货物的申报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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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欺诈行为的认定与审理韩凌一何谓期货欺诈行为?笔者认为,期货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要是期货交易所、经纪公司、经纪人)在期货交易、经纪代理及其相关活动中欺诈客户、扭曲期货市场功能,损害客户利益的商业欺诈行为。笔者从海口、深圳、广州、武汉等地法院所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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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元月,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首开期货交易业务后,目前,全国已有期货交易所40余家,各类期货经纪公司已达400多家。随着期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期货纠纷也随之产生,且呈上升趋势。从各地涉诉的期货纠纷来看,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期货交易中的欺诈行为突出,亟待政策法律加以规范和调节。本文仅就期货欺诈行为的认定与审理略述管见。  相似文献   

9.
《刑法修正案(八)》已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修正案是迄今为止对刑法所做的最大幅度的修正,并涉及对刑法总则相关内容的修正,因而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凸现了较多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由此也引发了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烈探讨。本组文章主要对其中一些个罪的司法适用疑难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以期裨益于该修正案的顺利实施和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10.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出的司法解释中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般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组织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二是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三是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四是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最高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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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和少年刑事审判王文生一、少年犯罪的审理机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1988年开始建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已有6个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少年法庭。1.少年法庭的组织和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  相似文献   

12.
林国辉 《法制与社会》2011,(36):130-131
1997年《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设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开始十年内,适用寥寥,但近几年,各地判例突增。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对该罪名进行了修改,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基本特征以及刑罚予以补充和完善。本文拟就现阶段我国刑法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入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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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实践中,经常碰到有些案件难以定性,定甲罪觉得把握不大,定乙罪又感到根据不足。其原因之一,是不注意弄清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犯罪对象,忽略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相互关系,因而不能正确定性。请看以下两个案例: 案例一:一九八一年十月,被告人杨玉堂与其兄杨树堂用大叶女贞树(俗名爆虼蚤树)皮制成四坨(约五市斤)膏脂,冒充鸦片,两次出卖未成。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六日,通过熊安明的介绍,彭武胜(另案处理)等人到杨玉堂家买走四坨假鸦片,当即付款四百元,尚欠一千二百元。彭武胜等人将假鸦片贩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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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犯罪伴随行为,是指犯罪人在故意杀人犯罪过程中针对被害人实施的,除故意杀人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具体来讲,这个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相似文献   

15.
随着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以及取得的明显成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此重要的一点,是如何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在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同时要做到不枉不纵,防止黑社会性组织犯罪认定的泛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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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被告人宋鸣键为进行传销活动 ,于 1 998年 1 1月 1 8日通过被告人朱欢荣注册成立上海键搏商贸有限公司。同年 1 1月 2 4日 ,被告人盛炯、费林平、朱欢荣为参与传销活动而分别向键搏公司投资 ,成为该公司股东。四名被告人采用凡在键搏公司购买一套价值人民币980元至 1 2 0 0元的产品者 ,即成为公司业务员 ,业务员每传销一套产品可得“直销奖”、“分红奖”、“网中网奖”等方式组织传销。 1 999年 2月 ,被告人蒋守宏、沈红梅为参与传销 ,亦分别投资而成为键搏公司股东。上述六人组成了键搏公司董事会 ,由被告人宋鸣键担任董事长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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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瑞 《人民司法》2022,(26):46-49
<正>【裁判要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难以区分时,可以通过多种学说对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进行交叉验证。对于通过欺骗手段集资后并未将大部分钱款用于正当的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旧债和支付高息,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应当认定具有财产损害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集资参与人的贪利性不能否定被告人的主观心态。被害人过错理论不能排除实质不法,被害人明知非法集资而参与,不影响定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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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涉黑案件陆续进入审判程序,其圆满结束已无多少悬念,作为检察官,可以为此欢呼,可以为此击节,但是,作为职业法律人,我们不能让激昂的感情和舆论的尘硝遮住了明断的视线,这一事件具有不容置疑的示范意义,全国打黑战线势必会对此形成共振,以挤压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空间.而民意及媒体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理解已呈现出泛化的趋势.理解上的泛化会影响到司法工作,从而造成刑罚适用的偏差.如何正确界定黑社会性质犯罪这一概念,是下一步我们司法工作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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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食品安全不仅与市场、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还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随着近几年食品安全犯罪的不断增多,从法律上对相关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无论对制裁相关犯罪还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都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因此本文拟就相关罪名的区别及适用进行一些学理上的解释和梳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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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22年3月至4月,行为人操某在上线“铁猴”(身份不明,未到案)的安排下,纠集多人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微信账号,向不特定对象添加微信好友进行聊天并取得信任。操某等人让微信好友下载安装二手车众筹平台软件并注册会员后,再将其拉入相关微信群中,在微信群内发送虚假众筹资料、充值情况与获利截图等信息,引诱被害人在平台内进行注册投资。随着参与众筹人员增多,投入资金累计达到一定数额后,操某便会根据上线的指示关闭平台服务器,投资者将无法登录平台提现。截至案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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