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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头面部损伤在法医学损伤鉴定中较为常见,但笔者在实践中遇到一例头面颈部交界处损伤,由于《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未作明确规定,故较难定性,报道如下以供同仁探讨。1案例资料戴某某,男,29岁,于某日因生意纠纷被他人用碗砸伤头部右侧及右耳部等处,当时伤口流血,无昏迷及呕吐。经法医鉴定,戴某某“头部损伤累计9.2cm,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之规定,已构成轻伤”。办案人员在起诉过程中对该《鉴定书》产生疑义要求进行复核。经审查原鉴定书,该鉴定书记录为:右颞部1.2cm长裂伤,右耳后乳突部至右耳…  相似文献   

2.
夏文涛  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迟少宇 《法医学杂志》2006,22(2):I0008-I0008,F0003
头部损伤在日常检案中较为常见。在现行鉴定标准中,有关头部损伤的条文较多,部分规定较为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引发争议。现在,我们结合多年来的检案经验把自己对相关标准条文的理解向同行作一介绍。1头皮损伤《人体轻微伤的鉴定》3.1、3.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条、第六条,《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三十八条,都是有关头皮损伤的条款。针对这些条款,有必要对一些医学和法医学基本概念取得准确、清晰的理解。1.1头皮损伤的一般概念1.1.1头皮擦伤又称为表皮剥脱;是指头皮表层的完整性遭到破坏而剥离。1.1.2头皮挫伤多系头部遭受钝性…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1例孕妇的损伤程度鉴定着手,对《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第78条、第45条、第92条等条款的应用进行研究,结合案情对现行标准应用误区进行分析,提出症结所在,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质量,对《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完善和修改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4.
法医鉴定结论在办理和审理案件中的作用至关重要,由于不同鉴定人对某些鉴定标准在理解上存有差异,故导致同一案件出现不同的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随着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实施.出台全国性人体损伤程度标准释义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5.
<正>外伤性血气胸的临床法医鉴定,现行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将伤者是否发生呼吸困难作为确定其损伤程度(重伤抑或轻伤)的关键性条件,但在实际检案中对这一条件常常难以把握,从而增加了鉴定的难度。为了  相似文献   

6.
浅析《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36条潘永久,林永生《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第36条对泌尿系挫伤的损伤程度评定进行了规定。但在检案实践中常引起争议。现对"标准"第36条作一初步论述。一、泌尿系统挫伤的临床法医学认定依据泌尿系...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与原标准在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方式、与原标准的关系、等级划分原则、鉴定时机、鉴定原则、增加或者修改条款的变化进行比较,从标准的外在形式,到具体条款,针对主要的变化进行解读.旨在与法医鉴定同仁共同理解和掌握新标准,希望能对鉴定工作有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8.
袁丽  狄胜利 《证据科学》2009,17(5):635-639
本文从1例孕妇的损伤程度鉴定着手,对《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第78奈、第45条、第92务等条款的应用进行研究,结合案情对现行标准应用误区进行分析,提出症结所在,为了保证鉴定结论的质量,对《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完善和修改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1234口唇损伤在法医检案中并不少见,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标》)及《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标》)中也有明确条文规定。如《重标》中的“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及《轻标》中的“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进食”。但在具体操作中损伤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显著影响”或“影响”则很难把握,同时如何正确运用《轻标》第十四条来鉴定口唇创亦有不同的见解。现报道3例。1案例案例1:某男,25岁,左上唇被人咬掉。检见左上唇缺损超过人中线1cm,创面不齐,创缘不规则,有齿样排列特征,牙暴露。鉴定…  相似文献   

10.
在活体检验鉴定中,经常碰到同一人不同部位皆有创口的情况,特别是头面颈部骑跨创口,在评定损伤程度时,如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五十一条规定:即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cm,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cm,评定损伤程度不合理。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探讨头面颈部骑跨伤的损伤程度评定。  相似文献   

11.
裁判医学在中国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20年代,并在此后得到了迅速发展。本文以湘雅医学院裁判医学的学科发展历史为主线,阐述了裁判医学的演进,包括科学理论基础、法律制度和政策支持三个方面。本文旨在探求裁判医学在湘雅医学院的发展历程,呈现中国近现代法医学的缩影,并为中国法医学发展提供历史参照。  相似文献   

12.
Zhou H  Ge G  Zhou W 《法医学杂志》2003,19(3):133-135,137
目的研究膝关节侧副韧带损伤的MRI诊断与法医学鉴定意义。方法对经手术或临床证实的11例共13条损伤的侧副韧带与12例正常膝关节进行回顾性MRI对比研究。结果正常胫、腓侧副韧带在T1WI和T2WI上均呈扁平条状低信号结构,平均长度分别为6.8cm和5.7cm;13条侧副韧带损伤,单纯胫侧副韧带损伤6条,单纯腓侧副韧带损伤3条,两侧侧副韧带同时损伤2例4条;其中I级侧副韧带损伤5条,II级侧副韧带损伤5条;III级侧副韧带损伤3条;7例(63.6%)出现并发症,其中前交叉韧带损伤3条,后交叉韧带损伤4条,半月板损伤2个。结论MRI能清晰显示膝关节侧副韧带解剖结构,能准确诊断侧副韧带损伤并进行分级,还能发现多种并发症,对法医学鉴定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根据蝇类蛆长度变化系数θ推断尸体死亡时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通过动物实验,探寻嗜尸蝇类蛆的生长长度与尸体死亡时间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判断尸体死亡时间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将实验用犬击毙后观察尸蝇来到犬尸上的时间、产卵时间、卵期、蛆增长到规定长度所需时间。结果证实蛆虫长度与尸体死亡时间存在正相关性,并进而推算出相关系数θ,从而推导出了一个通过蛆虫长度计算尸体死亡时间的公式。结论通过实际案例的验证,通过该公式可以计算出尸体的大致死亡时间。  相似文献   

14.
论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危机与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鑫  梁俊超 《证据科学》2010,18(4):409-424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法官对鉴定结论的依赖性造成了目前医疗鉴定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学医疗鉴定共存的二元化局面。侵权责任法在民事赔偿上否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提出以医疗损害责任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使医疗鉴定面临了新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和法医学医疗鉴定机制都存在种种缺陷,不能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鉴定的新的需求。无论是鉴定结论的固有属性还是侵权责任法的新的技术内容都要求对现有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进行改革,建立起符合《侵权责任法》要求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5.
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法官对鉴定结论的依赖性造成了目前医疗鉴定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法医学医疗鉴定共存的二元化局面。侵权责任法在民事赔偿上否定了医疗事故的概念,提出以医疗损害责任为核心的民事责任制度,使医疗鉴定面临了新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制和法医学医疗鉴定机制都存在种种缺陷,不能完全满足侵权责任法对医疗鉴定的新的需求。无论是鉴定结论的固有属性还是侵权责任法的新的技术内容都要求对现有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模式进行改革,建立起符合《侵权责任法》要求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中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治化的又一进程的开始。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审理中所呈现的司法救助状况值得思考。如何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探索建立规范的司法救助途径,建立良性的司法救助体系,需要每位司法人员在工作中进一步地探索和总结,并为中国司法救助制度的完善出谋划策。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大力提倡法治建设的今天,法学教育举足轻重的地位日益突显。然而,在我国这样一片法学教育基础薄弱的大地上,法学教育与社会需要之间还存在巨大的鸿沟。唯有消除这些鸿沟,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本文将从法学德育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基础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与法学教育本土化、法学教育的质量与法学教育的规模等范畴的对比中来揭示当前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德育教育、法律职业教育、法学教育国际化、法学教育质量是新形势下社会对法学教育的重点需求,法学教育必须向这几方面倾斜。  相似文献   

18.
明辉 《北方法学》2012,6(5):15-25
法理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是建构法治国家的两个紧密关联的重要方面。当前中国法理学研究中存在宏大叙事和文本主义的倾向,在司法实践中则有死守"法律形式主义"的可能,两者因与现实脱节而构成目前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困境,而引致这种困境的则是占据主导的传统"立法者的法理学"。通过超越传统司法推理模式,转换"立法者"的姿态,而以法律现实主义的立场与方法,确立一种通往司法的法理学,或可摆脱前述困境。  相似文献   

19.
This paper relates the birth and growth of modern jurisprudence in China, summarizes several representative works on modern jurisprudence, such as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China’s Jurisprudence, and describes the features that characterize the process of its birth and growth, so as to systematically explore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modern jurisprudence from the revision of law in late Qing Dynasty to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1949, and to prove that modern jurisprudence is the starting point and cornerstone for contemporary jurisprudence and the source of its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in China. __________ Translated from China Law, No. 3, 2005  相似文献   

20.
陈锐 《北方法学》2015,(3):99-111
约翰·奥斯丁是现代西方法理学中的重要人物,分析法学的创始人,以提出"法律命令说"而著名,他的法哲学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们的批判,这些批判主要来自于两大阵营:一是形形色色的自然法学家;另一是一些后起的法律实证主义者。这些批判影响巨大,以致遮蔽了奥斯丁法哲学的本来面目。其实,"法律命令说"并非奥斯丁法哲学的核心与标志,纵使人们批驳倒了"法律命令说",对奥斯丁的法哲学整体来说损害也并不大。奥斯丁的代表性思想是:倡导对法律进行分析性研究,主张建构起一般法理学与法律教义学,最终使法学成为一门科学。在众多的批判之下,奥斯丁的上述代表性思想不仅没有失去生命力,反而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以致在现代西方法理学中,奥斯丁仍然是一个人们无法绕过的思想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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