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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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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空旅客运输有国际国内之分,在法律适用上有所差异;国际航空运输中主要适用华沙体系和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国内航空运输则适用各国国内法的规定。从国际航空公约和我国航空法对旅客损害赔偿责任体系的比较看,二者对旅客损害赔偿责任期间、损害构成、赔偿主体等规定模糊,我国航空法对旅客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规定的比较单一,赔偿标准较低。我国应当结合国际航空条约中的有益规定和国内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航空法进行修订,这是健全和完善我国航空法体系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范围,也可称是航空运输承运人承担责任的实质条件,它指承运人适用经1955年海牙议定书修改的华沙公约规定的特定责任所具备的直接内容。这种责任范围可从两个角度进行分类,从责任范围的广度来说;它指承运人应进行赔偿的横向责任。公约第17、18条规定的关于发生地点以及过程内容,就是横向责任,它指承运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对原告的损害进行赔偿。从责任范围的深度来说,它指承运人应进行赔偿的纵向责任。公约第17条规定的关于旅客因死亡、受伤、身体上的任何损害之内容,公约第18条有关行李货物的损坏程度之内容,属于一种纵向责任,它表明承运人对旅客、行李或货物的损害应进行赔偿。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次对 人身损害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但在司法实践操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应该在立法 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2006年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拉开了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大幕,随后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首次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交强险保障范围之下.但是作为交强险补充的机动车商业三责险却始终拒绝赔偿精神损害.那么在两种保险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精神损害赔偿呢?无论从立法、司法还是交强险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都可以得出精神损害应当优先赔偿之结论.  相似文献   

5.
跨界损害责任作为国际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逐渐成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以及各国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通过日本地震后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水事件,结合跨界损害责任的法理基础,对该行为进行认定,并指明日本应当承担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国际航运机票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交流日益增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也越来越依赖国际航空运输这一交通方式.国际机票是国际航运中承运人与旅客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证明凭证,而其背面条款则提供了有关承运人与旅客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信息.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国际航运中的机票问题,对相关立法以及航空公司如何更加规范地保护旅客的利益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2002年底,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对<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的修改.新公约在责任基础、责任限额、强制保险、直接诉讼等方面做了相当大的改动,体现了加重承运人责任,保护旅客利益,强调航运安全与生命价值的立法趋势,也反映了发达国家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内立法与公约相比有很大差距,如何跟上国际潮流、加快法律修订的步伐,同时立足国情、维护自身利益,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正确处理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国务院铁路管理部门在制定条例实施细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损害赔偿适用限额赔偿。第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非铁路交通事故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统一规定。第三,增加保险份额,实行自愿保险。改变目前强制保险制度的不足,适度提高保险费。  相似文献   

9.
实务中对于患者死亡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是否支持,存在很大的分歧.其不仅存在于医患双方争执的焦点中,不同法官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最终判决也存在显著的差异.是否应当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何种标准进行裁判等分歧,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律法规自身的缺陷和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国际环境法的现行体系中,“国际环境损害责任”问题可以说是最薄弱的环节。在众多的国际环境条约中,“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大多以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欠缺实质上的约束力。对有限的硬法性质的规定,也是以“国家责任”的形式体现,缺乏实际的执行力。这种实然状态下的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远远不能满足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因而,以往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制度中国家责任的惟一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节奏,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多元化乃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精神损害是指对人的精神的损害,精神损害的构成要件,精神损害的责任括定,明确精神损害的要件与责任括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范围包括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和侵权损害范围。行政赔偿职务行为范围主要包括违法拘留或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暴力行为、不作为等;行政侵权损害范围包括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其中,国家对行政侵权精神损害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  相似文献   

13.
因行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当被区分为纯粹的事实性损害与法律意义上的可赔偿性损害,而只有后者才是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认定可赔偿性损害必须坚持政策性限制、"度"的限制及相对性与有限性限制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方可建立起一套在各种损害形态中区别出可赔偿性损害的具体的技术性规则,从而为国家行政赔偿责任的准确认定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4.
20 0 1年 3月 1 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结束了我国长期存在的理解不一致 ,适用法律不统一 ,各个法院各自为政的现象 ,首次较全面而系统地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出明文规定 ,全面加强了对精神损害的司法保护 ,本文通过回顾国外及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司法实务的演进 ,阐述这一制度以得确立的理论基础 ,并对精神损害及其赔偿的界定提出浅见。  相似文献   

15.
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采取医疗损害、医疗过失和因果关系三要件说。医疗损害是医疗行为所引起的对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实和后果,医疗过失是在实施具体诊疗行为时因没有充分履行医疗注意义务而引起的,对医疗注意义务应当结合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进行认定。对医疗损害责任的因果关系,应当采取英美法上的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消费者的人格权以及侵害人格权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特别是对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规定,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逻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规定已经落后于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制度的发展,存在较多的不足,不完善之处日益明显。《消法》应当追随时代的进步和制度的发展,规定能够保护消费者所有的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的现象时有发生.迟延交付包括两种情形:承运人未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货物;在没有约定交付时间时,承运人未在合理时间内在约定卸货港交付货物.承运人迟延交付会给货方造成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鹿特丹规则>对承运人迟延交付作出了明确规定,反映了承运人迟延交付责任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审判实践否定了刑事犯罪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笔者认为 ,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相比 ,犯罪行为是种更严重的侵权行为 ,其行为性质更为恶劣 ,损害结果更为严重 ,刑事犯罪被害人应当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9.
国际法律责任理论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是却意义深远。作为国际法领域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在对其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首先碰到的就是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问题。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变化,国际法律责任的内容和规则也有了新的发展。在传统国际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出现了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损害责任)、个人造成的损害责任以及国际罪行等一些新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本文讨论交通肇事罪中几种特殊情形的损害及处理问题,认为:同一肇事人的数个肇事行为造成数个损害结果未经处理的,应当累计计算;同一肇事行为造成不同种损害的,应当综合评判;对肇事人自身造成的损害不能计入损害总额;肇事行为造成轻伤的,特定情形下,该轻伤结果应当影响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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